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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不大,也就……两三米吧!”小c很努力地伸开双臂,作势在胸前比划了下,看上去很是意气风。
“哇!真是……帅呆了!”
“哈!哪里哪里……”
而对此,我一笑呵呵。心中无浪,面上无波。并没有显得自己情商低下且多嘴地反驳他说:“是吗?我不相信!”
至于我到底信不信,其实不重要。我只是觉得,很多时候,做人不要太杠精,就当别人真捕获的那条是鱼精不就好了。
反正这世间,千奇百怪之事多哉,很多的东西连科学都无法解释得清,又何在乎小小的鱼塘里居然还有一条大鱼三米长呢?
“小王子,你不信?”很显然,小c留意到我一嘴的呵呵了。
但我并没有就此笑意打住,而是微微侧脸看他,不禁内心唏嘘起来。因为在我向他瞧去时,他正皱眉,且挺直了腰杆,并伸长了脖子,还以一种纯粹的“强者不容质疑”的姿态睥睨于我。那一刻,我承认我怂……
——哦,不!那一刻,我其实是笑了。至于怂,在我字典里是从来没有的字。即便有,我也会当场给大家伙表演个才艺,就是亲手把它给硬生生撕下来,再大口一张直接囫囵个儿吃掉……
那或许有人就会问,是不是太暴力了?当然,先我承认,吃字的确显得有点暴力,也有几分不那么聪明之嫌。因为我大可以把字撕下来,然后直接扔垃圾桶里面,再头也不回并衣袂飘飘地扬长而去。
但我不愿。为何?因为我觉得那样的话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帅,但其实是呆。人们常说,帅呆了,其实凡是稍有一些心机的人就会明白,那并不是一句实实在在夸赞语。
而像我这样,生活中就是个由外及内的帅到一不可收拾,惹得潘霆(潘安、霆锋)嫉妒,老胡和阿祖明里暗里争抢着为我打ca11的家伙,还常年在外有保养的同时坚持内有修养的自律guy,确不会因为谁衷心夸了自己一句“帅呆了”就随便引以为豪,且傻傻地原地开启沾沾自喜模式。
那样的话,是真帅呆,帅到呆了。而我,只会摒弃流于表面的世俗各种浮夸之词,以更沉稳地姿态去独立思考问题,充分利用自己冷静的头脑,比较睿智地看待和处理眼前所生的一切。
怎么说呢?就是力求做到八个字吧,即——不困于情,不惑于心。其在我看来,也是作为人,不管是俗人还是圣人,可算最高之境界也。
这就可以解释,我的看似神经大条的生猛的囫囵吞字——一个“怂”字,此典型的冲动行为,其实是已经过我大脑的深思熟虑,身体于百分之一的刹那在得到念头的最终指示以后,才果决出动做出的明智之举。
那到底为什么,区区人生的字典里一个字而已,貌似微不足道,而一经吃掉就立马显得自己多么诸葛亮了呢?我只能说,这不是千千万万的字典里一个简单而普通的字,而是两个字——
从、心!
吃了以后,便要从心。而从心,不正是作为一个人,所欣然向往和极力奢求的毕生念想么?抛弃境界言之,大家都很俗,那些六谷不识、枇糠不辨的深山圣人在众人看来其实不过如此。
而但凡苟活于世尚在人间犹在喘气者,其衷心所愿,在此我敢以立马变丑作最残忍的赌注来很是坦白地讲,倘使有能够“从心”的选项,便会均无例外地想也不想就选择ok。
——至于信与不信,却是另外的事了。
于是乎,我浅浅一笑,在尽量让自己保持三分可爱的同时,还更难得地拿出七分真挚与和蔼,向小c说:“我信。”
小c闻我此言,也根本没有要怀疑的意思,颇为满意地向我点了点头。那一瞬间,他潜台词仿佛在告诉我,说:“加油啊,小王子!既然我能搞得上来这么大一条鱼,你比我帅还聪明,相信也可以的。”
“哎,小王子,你一上来就给我们盘子里夹虾,自己却不夹,什么意思?是外面的吃饭规矩么?有啥讲究?”小狗子忽然眼前一亮,看向我说。
随后,所有人在听完这话后也是纷纷表示懵逼,投过来虚心求教的目光。而我看向他们一帮人都很是好奇的眼神,体会着自己无论走向哪里都会出现的作为压轴级别的男主角的闪耀光芒,顿感欣慰不已。
“其实没什么,大家刚开始不是都说我变了吗?于是我给大家每个人都夹了一只虾,意思就是说,别瞎说。”
气氛顿时冷却,格调瞬间阴沉。足足三分钟后,“啪啪”声响起,是小狗子率先为我鼓掌,而现场有了小狗子带动,其他小伙伴也都积极地纷纷效仿。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迅哥那句话:村口的狗叫了,于是村里的狗也跟着一起叫,但它们不知道为什么叫。
“说实话,我很喜欢你这样的做派。不摆架子,也不卖关子。以虾做道具,很简明扼要地澄清了自己,真是绝了!”
初闻小狗子以如此比较官方的语气倾力为我言,称赞我,我于内心感动的同时其实是比较惊讶的。因为幼年的时候,我总是叫他小狗,期间为此生了许多闷气,都是他不高兴。
有一回,在我们都比较心平气和的时候,他就问我为什么不叫他小狗子,把“子”带上。我本来想告诉他我乐意,但当瞧见他一副满是认真的表情,我犹豫了。随后我说:“‘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比如孔子、老夫子,他们都有文化,你有么?”
小狗子沉默了。
而就在我欲转身之际,小狗子又拉住我,问我说:“那你呢?”我知道他意思:为什么你可以叫小王子,能理所当然地用“子”。
我当即一笑,颇为无语地告诉他,说:“这能一样吗?小王子多好听,多拉风,要叫小王就不好了,因为那样听起来像是镇上的一个汽车修理工人。而小狗子……小狗其实也不错啦!咱们在农村,挨家挨户的谁家没有狗,很受欢迎的。”
小狗子在我说完,原地隐忍了三秒,立马哇地一声跑远。而我看向小狗子他于风中奔驰的模样,背影是那么瘦小不堪,又见他的两行清泪化作最后的坚持湮没于那茫茫尘土之中,顿时心生愧疚。
心想:说到底,他还是个孩子啊,我怎么可以这样?太残忍无情了。
我也想过补救的法子,最简单的就是再见他的时候叫他小狗子。然而自那天以后,很可惜是我再未见过他。至于原因,不详。可能是我到外面展去了,也可能是小狗子被我的话深深伤到了,并且领悟到“相见不如闻名”精髓,刻意每次都在回避我吧!
——不管怎样,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所以我不好再说什么。
而今,若干年后我从外面回来,约起儿时的伙伴们一起吃个饭,其中名单里第一个就是小狗子。而这次,却在我并不抱有多少希望的同时轻松就找到了他。
他仿佛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年纪轻轻,一脸的童颜,在见到我的瞬间便对我施以微笑,童颜之上满是淡然。
轻风吹过,听他说:“小王子,好久不见。”
我愣在当场,看他并没有分毫要责怨我当年的意思,心知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他都已经放下了,为何我还活在自己苦恼的记忆里,每每想起都耿耿于怀?
旋即,相视一笑,我感慨道:“是啊,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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