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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庄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母亲当年留下的老人,沈云翘幼年见过他们,回京这么久了,她是应该去看看:“那我明天去马场看看。”

  祖母很赞同沈云翘去马场看看这件事,沈云翘告诉祖母和伯父后,第二日早晨,便出去了平安马场,因为养马需要广阔的面积,尤其是平安马场还有两个跑马场,专供一些达官贵人富豪商贾游玩,所以位置西郊,康远侯府位于东城,抵达马场,已经是一个多时辰后。

  赵管事是马庄管事,每隔两年要去漠北报一次账,对沈云翘不陌生,不过有些老人很久没见到过主子了,今儿都在等着沈云翘。

  沈云翘对着他们笑了笑,见过人一道用过午膳,沈云翘让他们去忙,自己则去马庄里的马厩转了圈,然后就起了跑马的兴致。

  既然想跑马,沈云翘不委屈自己,选了匹小黑马便去了跑马场。

  微风吹过脸颊,沈云翘享受着驰骋的感觉,这两日烦躁的心情似乎都要被风吹走了。她扬扬马鞭,身下的马跑的更快了,沈云翘勾了下唇,继续享受着纵马的快乐。

  大概跑了半个时辰,沈云翘放缓度,想让身下的小黑马休息一下。但这匹小黑马是个精力旺盛的主儿,见沈云翘减缓了度,它还仰天嘶鸣了一声,似乎它还没跑过瘾。

  沈云翘笑着摸了摸马鬃,这时候,一道疾驰的人影从她身边越过,带来一阵急风。沈云翘抬眸看见个天蓝色背影骑在一匹枣红骏马上,身姿微微弯曲,如射出去的箭矢一样往前。

  沈云翘眯了眯眼,一夹马腹,紧跟着向前奔去。对方马术了的,沈云翘三圈之后才过他。

  过对方,沈云翘放缓度扭头看了眼,对方在被她越的那一刻就放缓了度看着她,见她看过去,不仅没有丝毫恼怒,还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沈云翘也对他笑了笑,接着一扬马鞭,继续向前奔去。

  暮色已至,在马场跑了两个时辰的沈云翘才微微过够骑马的瘾,她牵着马往马厩走去,尚未走出马场,便看到那个淡蓝色窄袖劲衣的男子,对方大概二十岁左右,眉目清隽温和,瞳孔是浅褐色的,尾微微有些卷曲,不似中原人。

  “姑娘好马术。”他牵着马走上前对她道。

  “公子的马术也很好。”沈云翘没夸大其词,这个马场可不小,因为处在郊外,比起御林苑的马场还要大些,可她要跑三圈才能追上他和她之间百来米的差距。

  沈云翘觉得她的马术如果可以排第二,这个人应该就是第三了。

  “在下林暇。”对方又说。

  “我姓沈。”

  林暇看着沈云翘,见她脸上丝毫别的情绪都没有,似乎就是个陌生的名字,他垂下头无奈地笑了笑,接着他抬起头看着沈云翘,叫了声沈姑娘。

  他容貌温和,语气低缓,有种春风拂面的舒畅感。更重要的是,他长的极好看,眉目比不上刘曜的勾魂夺魄,却是另外一种静和的美,像是林间的山溪,缓人心脾。

  沈云翘对他很有好感,但就只是好感,两人并未有过多交谈,点头后,沈云翘便把小黑送回了马厩,亲自喂了它干粮清水后才离开。既然来了马场,沈云翘还有事要做,没打算今夜回京,便在马场附近的庄子休息下了。

  第二天早上,沈云翘亲自去养马场看了目前马庄里的上百匹马后,下午继续去马场跑马了。今下午又很巧地遇到了那个叫林暇的男子,那个林暇依旧和她比了一场,他输了,但他脾气温和,并未丝毫不愉,只邀请沈云翘再和他比一比。

  于是沈云翘愉快地连赢了他四场。

  最后一场结束时,林瑕面皮上笑容终于挂不住了,他唇张了好几下,苦笑道:“我以为沈姑娘总会让我一场。”

  沈云翘骑在马背上,听罢神色有点复杂,好像是应该让让他的,“那我现在让你?”

  对方看着沈云翘有点歉疚的神色,忽然一笑,“今儿不必了,姑娘明天还来骑马吗?”

  沈云翘明上午要查账,下午会来马场,她点点头。

  “那沈姑娘明下午让我一场?”

  小事一桩,沈云翘欣然应好,两人说了会儿话,时间不早后,便牵着马往马厩走去,第二天下午,沈云翘让了他一场。

  两人在马场跑了下午马,眼看要黄昏了,沈云翘准备今天回康远侯府,这个时间出,到达侯府差不多就要天黑,正合适,便先对对方提出了告辞。

  对方一拉马缰,“沈姑娘明日还来吗?”

  沈云翘摇摇头,“我不来了。”

  对方犹豫了下问道:“那我可以做东请姑娘吃顿饭吗?”

  沈云翘这几天和这个林暇公子骑马很愉快,如果是在漠北,她就答应这个要求,他肯定是个不错的朋友,但这是上京,她犹豫了下。

  对方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轻笑一声,无奈道:“姑娘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你?

  这是什么意思?

  沈云翘神色一片茫然。

  虽然对方早就猜测到了这个结果,可到此刻,仍然忍不住有些失望,“四年前我回家的时候不幸和护卫失散,又在雁城被偷了银钱,流落街头惹了风寒的时候,是姑娘把我送到了医馆,替我给我药费,还给了我三十两银子让我回家。”雁城是漠北最大的城池,沈云翘就住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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