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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两兄弟,分那么清干嘛!”
终于到了年二十七,街面上尽是过年的气氛了,北方虽然战势隆隆,但在上海,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这里年还是要过的,舞也照跳歌也照唱,天寒地冻,人人嘴里呵着白气,像一群在海底世界里的鱼,无忧无虑,个个吐着气泡。
方惟这天是给沈云卿上课的最后一天,她走出沈公馆时,深深吸了口气,顿时觉得鼻腔里一阵冰凉,心里却特别畅快。她远远看到佟诚毅靠着车门等她,非常明媚的朝他笑了笑,他不禁看住了,她在这萧瑟的寒风里朝他一笑,叫他心头颤了颤。
他一向以为他在女人这件事上平常,十年前,他匆匆从日本赶回来,临危接掌家业,他母亲也同样匆匆为他娶了一房媳妇,是他母亲那边的族亲,十八岁的姑娘,印象里,她留着齐肩,束着一条绛紫色的带,大婚前由长辈带着见过两次面,姑娘总是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的样子,他心里像夏日午后的池塘,无声无息,同她说两句话,她也并不热心回答。他自己觉得不大要紧,他为自己活着的时候横竖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人生是该为父母家族活着,父亲说的没错,家里这些人,父母叔婶,下面的弟弟妹妹都要是靠他的,他无所谓自己,更无所谓娶什么人。
然而大婚夜里,他穿着大红喜服,红烛摇曳,他被这烛影摇红晃得有些头晕,本有三分醉意,此时也到了七八分,他矮身坐在床沿上,身边是他的娘,他勉力想了想,终究没有想起她长什么样子,微微叹了口气,在心里劝解自己,长什么样子都不要紧,反正年深日久,再清楚的长相也会变得模糊。
他抬手想松一松领口,那边的人却扑通一声跪在他跟前,娘子自己掀了盖头,他终于看清了她的长相,极普通的五官,脸颊却大了些,显老相,此时化了妆,红的红白的白,却并不是锦上添花,倒像是把缺点烘托的更明显了。
他被她这一跪惊了一跳,蹙眉看着她,见她带着哭腔求他,请他今晚别碰她,她说她身上不方便。他那时只有二十岁,许多事情都是第一次,他有些懵懂,但也觉得这里头似有难以启齿的故事,或是事故,他定定看了她一会儿,回身从那繁复的拔步喜床上拿了个大红的枕头,下了踏步,向外间走去,他走得无甚感情,枣红色的袍角略过她手背,一阵寒凉。
才回过门,吴妈妈就现了这媳妇的问题,端上桌的乌鸡汤、珍珠鲜鱼豆腐汤、白玉蹄花,连香油糟毛豆,都要掩着口鼻,再端近些,就要吐。这让她心里一惊,这是害喜,怎么会害喜,这才婚不足月,没有害喜的道理,除非,她不敢往下揣测,匆匆去向大太太报告,她是大太太的陪房,又是大少爷的乳母,最是有体面的,她的话,大太太是信的,也吃了惊。两人在房里商议半天,悄悄请了信得过的大夫来,连哄带威胁的,终是替少奶奶把了脉,真相大白了,这真相却把她们生生打趴下,欢欢喜喜娶回家的媳妇,是怀着孩子的,这真是家门不幸。
佟老爷气得要呕血,他曲折委婉的叫佟诚毅来问,拐着十万八千里的弯来问,他终究是个要面子的父亲,佟诚毅是一开头就听懂了,看他绕着圈子,最后实在等不到头,就直白的截断了父亲的话头,说洞房花烛夜开始,就没碰过她。
剩下的事就明白了,他这不足月的岳父家把人领了回去,这家门不幸就归到他们家去了。佟家这边碍着终究是亲戚一场,只说媳妇得了重疾,这门亲事,也就再没人提起了。
至此,佟老爷和太太再不敢轻易替儿子做主娶亲,这头一回出师不利,坑了亲儿子,让他们俩在佟诚毅的婚事上,再没了指手画脚的勇气,偶尔说起婚事也总是怯怯的说不响嘴。这么一晃,大少爷就耽误到三十岁了。
这三十岁的大少爷仍没有要成家的意思,他此时专心开着车,平常总是从白赛仲路拐过去,今天却没有,方惟看着窗外掠过的法国梧桐,有些奇怪今天为什么换了路线,她忍不住转头看他。他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开口淡淡道:“今天不回家,去和平饭店,绍普和宛瑶在那等着呢。”
“去和平饭店?”方惟突然有点转不过弯儿来,喃喃问道:“在那里吃饭?”话一出口才觉得问傻了,这时候去,自然是去吃饭,难道去看景。
佟诚毅听了一笑,并不揭穿她:“绍普要请你吃饭,一早和我说好,要我把你接到这儿来。”
“绍普要请我吃饭?为什么请我吃饭?”
他偏头看她一眼,并没回答她。她抬头想看他时,却晚了,只看到他眼角一点转瞬即逝的笑意。
第12章
午饭时分,和平饭店高阔的大堂里客人寥寥,方惟以为绍普大概是要吃西餐的,却没想到,并没在西餐厅,而是在七楼上的中餐厅里,是个窗格掩映的雅座,西装革履的绍普和穿着暗花流云纹样旗袍的宛瑶已经坐好了,看到他们走进来,热情的招呼他们。
因为只有四个人,面前是一张乌木小圆桌,他们倒像火车卡座一般,两两相对坐着,绍普和宛瑶坐一边,方惟和佟诚毅只好坐在另一边。
甫一落座,方惟瞧着对面绍普和宛瑶,不好意思道:“不知道今天要来这吃饭,我穿的太随便了。”
绍普马上一摆手道:“怎么会呢,真名士自风流,跟穿什么不搭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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