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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o18年的伦敦大骚乱有些印象,那大约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但由于我沉迷于自我认知的研究之中,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充实,以至于那一年的事对我而言,恍如隔世。
我说:“在下记得,当年新闻中说伦敦产生了暴·动,恐怖分子引爆了核弹,核辐射从伦敦郊区扩散至市中心,泰晤士河畔旁被遮天的烟尘笼罩,整个伦敦以及周边几乎无人生存。时至今日,伦敦依旧是一派末日般的景象。灾难的始作俑者,名为救世者的恐怖分子也已经销声匿迹了。”
血腥玫瑰眨眨眼,说:“你还真相信新闻中的每一个字吗?”
我叹道:“在下无暇顾及其余,当时在下忙于。。。学业,这等大事,虽然令天地变色,全球恐慌,但毕竟与在下甚为遥远,在下便心有好奇,也是无力调查。”
玫瑰叹道:“猜猜吧,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我如同将死的鱼一般张开嘴巴,颤声问:“亚克·墨慈?”
玫瑰摊开身子,疲软的躺在座椅上,苦笑道:“那一次,魔党与密党,也就是萨巴特与卡玛利拉,该隐与莉莉丝的信徒,十三大家族,甚至整个基督教统治的世界,所有知晓事情真相的人头一次联合起来,面临令人绝望的血之恶魔——亚克·墨慈。包括我在内,世界各地所有强而有力的血族躺入钢铁制成的棺材,挂在降落伞上,用高的轰炸机投往伦敦。我降落在沃特福德的郊外,随后偶然与同伴汇合,怀着敬畏而颤栗的心情,踏入了血腥的国度。”
我问:“生了什么事?你们战胜他了吗?”
玫瑰笑着说:“我们要面对的可不仅仅是墨慈,而是整个伦敦曾经的人类。人类被墨慈的血液感染,成为狂暴的尸鬼,而且具备极强的传染性,凡人若是被尸鬼的血液溅射,顷刻间便会成为受墨慈驱使的尸鬼。我和该隐教的同伴:主教马基特、神父盖尔、血使者尤杜里、修女曼宁、血腥处·女达利·沃特森、传教士金丽并肩作战,他们每个人的战力和当时的我不相上下。但他们每一个人都死在了墨慈的手中,或者死在了源源不断的尸鬼爪牙下。
我们估计错误了形势,这导致了噩梦的产生。我们在出前没有选择任何战术,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武术、法术或体能,我们每个人携带了充足的血源,这通常是我们三个月的粮食。我们丝毫不畏惧重伤,因为只要吸食血液,我们的伤口能在顷刻间痊愈;而那些尸鬼们,他们不过是凡人,此刻成了毫无智慧的动物。
我们的计划很简单,全球合计有一千位血族投入战斗,各个儿的名字都能令凡人在噩梦中颤抖,加上人类世界投入的秘密部队——他们被称为黑色骄阳,原本是用来震慑血族的王牌——我预计至少有三千人进入了伦敦的腹地,寻找亚克·墨慈的行踪。”
我问:“诸位打算将他杀死?”
“没错,半点没错,我聪明的仆人,我们打算这么做,但对我而言,却出了意外。
我们用英语沟通,但我的英文很烂,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现在想想,还真是相当好笑,因为那偏偏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路上分神,走上了岔路,又没有听清楚他们所说的集合地点,而对讲机和手机又偏偏失灵。我在伦敦郊外转悠了整整一天,这才找到了通往伦敦的大路。”
我喃喃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女神阁下,是命运让我今日有幸与你相逢。”
她温柔的笑了笑,说:“正因为我察觉到自己是个笨蛋,所以我决定万分谨慎。我小心翼翼的潜入伦敦,看着曾经贵为基督文明的巅峰殿堂,如今却呈现出令人惊骇的破败和凄凉——我见到血色的肿瘤覆盖在整栋建筑上,充满古典气息的街头满是凸起的红色菌类,汽车被粘稠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即使拥有血族的眼睛,也无法看透三十米之外的血雾。
更可怕的是,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气味儿,我阅读过灾难初始传出的情报,知道那是亚克·墨慈施放的血咒,人类吸入这样的气体,只要微乎其微的剂量,顷刻间便会开始变化——有的人身体裂开,变成红色的老鼠;有的人头颅长出螃蟹般的脚,从躯体上跳了下来;有的人被掉落的苍蝇和飞鸟附体,细胞融合,成了闻所未闻的怪物。
但这些怪物,虽然恶心,但却远远比不上几百万的尸鬼。
我由于潜行着,没有出任何声响,遇到尸鬼,不动声色的用法术和武器解决,因而没有遇到大规模的尸鬼。但我的那些同伴们犯了大错,从我事后找到的录音资料来看,他们显然大吵大嚷,不把这些已经沦落为低下野兽的凡人放在眼里,他们冲入尸鬼群中,肆意妄为的屠杀着尸鬼,每个人都沉浸在剿灭异端的快感之中。但这些尸鬼是无穷无尽的,面具,那是一场天灾。
我曾经漂洋过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经历,作为血族是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我曾经的主人将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并在船底制造了一间透明的空间,好让我在迷离间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见到过那上苍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样从天地相接处升起,以千万吨的力量将巨轮上下抛动,我曾经深深震慑于自然的力量,同时感到自己身为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伦敦的街头,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无以伦比的绝望,那渺小蝼蚁面对巨神的畏惧。
我爬到大本钟的顶端,一阵劲风吹过,吹散了血雾,我见到了无数尸鬼如海浪般纷涌而来,将那些战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骄阳团团围住,他们杀死一个尸鬼,其余尸鬼会变得暴怒起来,当他们杀死第二个尸鬼的时候,暴怒会持续增长;当尸鬼的暴怒达到顶峰的时候,我见到尸鬼们的度如同猎豹全奔行,力量大的仿佛灰熊一般。即使每一个血族杀死了十个尸鬼,二十个尸鬼,甚至五十个尸鬼,但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简直是沧海一粟。
血族的战士们被撕成碎片,连吸血的时间都没有;黑色骄阳的士兵的盔甲被扯烂,随后被尸鬼们咬伤,成为新的尸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潜行术,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种特别的尸鬼,它们东张西望,鼻孔翕张,似乎凭借嗅觉来找人。于是那些逃脱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旧难以逃脱厄运。
你说的没错,我的忠仆,我十分幸运,能够碰巧透过浓厚迷雾,见到这样的场景。我连忙用大本钟旁尸鬼尸体上的血液涂抹全身,随后从高空跳落在地,却没有出半点声响。我知道这场战斗注定失败,我们甚至连墨慈的脸都见不着,就已经接近全军覆没的惨状了。
我遇到了一群幸存者,黑色骄阳部队中的皇冠明珠,他们被称作黑血屠夫,据说拥有血族的体质,却是毋庸置疑的人类。他们带着火焰喷射器——能在顷刻间喷射出上万度的高温;火箭射器——能够一次射三枚追踪导弹,毁灭二十米之内的一切;小型高机枪——每分钟射出六千枚尖锐银弹;穿着内骨骼铠甲——足以提供钻石般强韧的防御以及上天入地的敏捷。
他们惊讶于存活下来的我,通过用手势交谈,我们很快达成一致,认为即使如他们这样千锤百炼的部队,在此地也无法存活下去,能源与弹药将成为他们的命门。而如今剩下唯一的希望,唯一的解决手段,就是启用政府的备用方案,用核弹来一次彻底的清洗,将已经沦陷的伦敦彻底夷为平地,让亚克·墨慈的野心彻底毁灭——用天灾来对付天灾,用灭绝来对付灭绝,用诸神的火焰来对付地狱的魔王。
核弹的威力能毁灭整个伦敦,但他们——人类的高官——必须确信一件事——亚克·墨慈仍然存在于伦敦,至少得找到他的下落。换言之,我们必须找到这个恶魔,不动声色的目睹他的真容,随后将这一情报通过无线电报出去。
如果墨慈已经离开此地,世界各地将陷入恐慌之中。如果他已经前往别处,我们则将那个地方也用核弹摧毁,无论是布莱顿、坎特伯雷还是其余地方,无论那儿是否受到墨慈法术的感染,黑暗与光明的世界必须付出牺牲,就像截肢手术一样,用痛定思痛的决心挽回可以挽回的一切。
我们不知该如何是好,这简直是荒谬至极的要求,先不提我们有何种手段找到魔神,我们甚至连存活下来的希望也所剩无几。但出于对死去同伴的内疚,我决定留下来殊死一搏,哪怕我会因此死去,我也不会在乎。我几乎一生都在侍奉该隐先祖,我将用我的信念和性命作为赌注,作为我不灭信仰的证明。
就在这时,我们在血雾中看见了一个人。
他没有像所有人类那样戴着防毒面具,而是裸露着面容,穿着白大褂,带着忧郁的神情,走在血狱般的街头。
那些尸鬼没有留意他,甚至是刻意躲避着他。我见到他,顷刻间现他并非血族,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他的眼睛并没有血族的痕迹,牙齿正常,而且脸颊上受到的一丝伤口也并没有在缓慢痊愈。
他走到我们面前,用英文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但我用手机录下了他说的话,后来翻译出来,他正用英文古语说:‘我知道如何找到墨慈,虽然机会仅有一半,而且有性命之忧,但这恐怕是唯一的机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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