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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儿,你没事吧!”林毅也觉察到不对劲。
“毅哥哥,我没事……”
“我刚回来的时候,好像看见一人奔窜而走。”林毅说着走进卧室,拿了灯盏又走了出来,“把鱼叉给我。”
方菲将鱼叉递了过去,林毅一手接了,径自出了大门。方菲抱着儿子跟在后面,林毅拿灯盏照亮之下,只见前面的篱笆墙破了一个口子,像是来过一只猛兽。
林毅向周遭的黑夜,眺望了一下,哪里还有人影。
“回去吧…”林毅喃喃了一声。
一家三口回到屋里,闩上了大门。方菲便即将今晚的情形,跟林毅说了一番,也着实表扬了一下宝贝儿子。林毅情不自禁,伸手从方菲怀抱里抱过了儿子,在儿子粉雕玉琢的小脸上,亲了又亲、亲了又亲,难得儿子这一回没有抗拒地啼哭。
“菲儿,从今以后每个夜晚,无论如何我也要在家里,陪着你和儿子。”林毅将妻子拥入怀中,深情地说道。此次去吃宴席,不管人家怎么劝酒,林毅都滴酒不沾,只因挂念家中妻儿;方菲也担足了心,再加上虚惊了一场,此刻两人紧紧地相拥着。哦不,应该是一家三口,紧紧地相拥在了一起。
“唔,遥儿在摸我的脸。”方菲忽然感觉到,宝贝儿子那只粉嫩的小手触摸在脸上,有点点搔痒的感觉,不禁脱口而出。
“遥儿也在摸我的脸。”林毅随之也道。
“哦,我们两个挤着他了。”方菲旋即恍然。
生活依然继续向前,每当林毅去了村塾教书,方菲在家抱着儿子闲着无事的时候。林遥总爱伸伸粉嫩的手指头,指着那杆鱼叉嘟囔:“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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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菲起初没有去理解,只为儿子又多了一个音,而心里高兴。
林遥就会不停地:“…呐…呐…呐…呐…呐…呐……”
直到,方菲伸手取下鱼叉,林遥才会“呜哇”地欢呼雀跃,然后粉嫩的小手很努力地去握,竟是要拿这杆鱼叉当玩具。
方菲弄不明白,宝贝儿子才五个月大,为何总是要玩鱼叉?
“别玩叉叉了,好不好?娘带遥儿到小黑哥哥那里玩。”方菲好生哄着,将鱼叉脱离儿子的小手,放回原处。然后抱着儿子,去往邻居家……
“咕咕、咕咕、咕咕……”
戴程氏正洒着米粒,嘴里不停地轻声叫唤,这是在喂小鸡。
“咕咕……”
林遥也跟着叫唤了一声,却与戴程氏叫出来的感觉有些差异,差异感觉不在婴儿男孩与成年妇人,而是林遥叫的这一声,不像是学鸡叫,却像是在学田鸡叫。
没错,林遥出的确实是田鸡的声音,不过不是学,而是自然流露的。一万年前,他平日里就“咕咕”叫,春天到了开心的时候,就会“呱呱”叫,这是他的母语来着。
可能,正是因为蛙与鸡,叫得都是差不多的“咕咕”声,所以到了现在,人类已经把最常见的青蛙,俗称之为——田鸡。
“哟,遥仔也喜欢小鸡仔呀!”戴程氏哪里注意到,这孩子出的不是鸡叫声,而是蛙叫声。
“咕咕……”
林遥此时这声,就学的是鸡叫了。
“戴程嫂,这小鸡仔是怎样孵出来的?”方菲凑过来问道。
“你想孵小鸡仔呀!”戴程氏随口道。
“家里的鸡蛋也吃不了那么多。”方菲淡淡说着,却显然有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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