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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红盖头,也没有凤冠霞帔,没有高头大马,更加没有锣鼓喧天。有的,只是查文斌随手扬起的一把把纸钱。
两只小酒杯被放在了棺材前面的桌子上,里面倒的是各一盅酒,不多,却也恰好。
这时,查文斌顺手从旁边早已准备好的笼子里掏出两只鸡来,一只是红毛大公鸡,一只则是还未生过蛋的母鸡。
他迅把手中的线分别系在两只鸡的脖子上,另外一头则又分别系在两口棺材上的中间那根红绳上。
这鸡可是活物,它会到处乱跑,人可没办法控制畜生,这查文斌就想了个办法,事先把这两只鸡给饿了一整天,这会儿在各自的脚下放着一个盘,盘里装着米,这鸡立马就老老实实地在原地啄米了。
查文斌再取出长香两根,分别插在两口棺材前头点燃。这香倒也烧得正常,不过随着查文斌口中咒语渐念,这香竟然开始往那棺材头上飘去。
再微微睁开眼一看,大致都已经准备好了,于是查文斌对着空荡荡的祠堂说道:“今天请列位过来,是想让各位给这对新人做个见证,大家吃好喝好啊!”然后又朝着空荡荡的祠堂里作了个揖,若是细心的人便会现此时某些桌子上会出现凌乱的指纹,凳子前面的地上又有脚步挪动过的痕迹,更有茶碗的碰撞之声。
接着,查文斌举着一根小棍,棍上捆着一只蚯蚓,他走到那两只鸡面前,突然喊道:“一拜天地!”然后手上的小棍往天上一抖,那两只鸡哪里肯舍得放过如此鲜美的食物,脖子当即往上一探,接着查文斌又迅把那蚯蚓往地上一扔,两只鸡同时把头一低。
这一探一低之间,便是完成了一个拜天地的磕头动作,这种招数,也恐怕真的只有懂行的人才想得出来。
接着便是对着那祠堂里一堆早已被蛛网密布并且腐烂不堪的灵牌了,这些“人”怎么说也都是小蝶的祖辈们,今儿这个高堂也只能是他们当了。
同样的招数,在完成了夫妻交拜之后,查文斌迅抓起那两只还在争夺蚯蚓的鸡,各在它们的脖子上狠拉一刀,鸡血当即喷涌而出。
到了这会儿,这鸡已经完成了它们的使命,现在正在院子里做着最后的挣扎。
热乎乎刚出炉的公鸡血向来都是辟邪的良方,可今天却是拿来做别的用处。
怎么用?却见查文斌用手指蘸了一滴公鸡血,滴在那陈放的棺材上,这血便慢慢往下掉。与此同时,母鸡的血也同样被放到了小蝶的棺木上。
待这血到了红绳的位置,便开始停住了,慢慢凝结成了两颗血珠子,让人觉得揪心的是这血珠子不知何时就会把持不住落了地啊。
再看那长香,也烧了半炷有余,查文斌不慌不忙地右手夹符纸一枚,左手持辟邪铃。“当”,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两颗血珠开始了第一次晃动。
“当”,这是查文斌第二次摇动手中的辟邪铃,此刻血珠开始各自缓缓沿着红绳向中间滚动。
待血珠在朝着中间行走的时候,这香飘的方向也是逐渐向中间靠拢,院子里扎的那些纸人纸马像是瞬间都活过来了一般,嬉笑的脸庞和伸长的脖子,仿佛都在等着这最后神圣的一刻。
也不知是怎的,小蝶那边的血珠在要和陈放的血珠汇合时,却突然停了下来,查文斌恐情况有变,正欲催法,这才看到原来小蝶那方后头还跟着一滴非常细小的血珠子,正缓缓而来,不用说,这便是雨儿了。
也不知陈放在得知自己原来还曾经有这么一个女儿时到底是作何感想,一个默默等候了他几十年的女人和这个自己的亲骨肉在这个寒风四起、蛇鼠乱窜的祠堂里,就那样一直等着他,而他却不曾迈进来过半步。
后悔吗?诚然不知,但若他早得知小蝶已死,陈放未必能活到八十几岁。小蝶一直是他心中那个希望,抓着这个希望,他才可以在那个破破烂烂的祖屋里一直苟延残喘;有了这个希望,他才能在那样的动荡的岁月里,在身背两大罪名的情况下,还能硬生生地挺过来。
查文斌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开灯的时候,陈放会出惊恐的声音,他是怕啊。他怕有人走进了他的生活,他怕别人告诉他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没有希望了。
于是他开始逃避人群,甚至展到逃避光线,只有在那个黑暗和孤独的小屋子里,他才能成为几十年前的那个陈放,他才会继续守着自己的梦,守着那个女人,守着他们的约定。
这一刻,来得太迟了吗?
不,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何时都不晚。
“当!”查文斌手中的辟邪铃第三次响起时,这两滴半血珠迅融为了一体,两种不同的血液开始在一起进行了互相的追逐,并最终“滴答”一声,落入了下面那只早已盛放好无根水的碗里。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两股香此时正好熄灭,随着灰烬的弯曲,最后一缕烟在空中完美地拧成了一股,朝着祠堂的上方,静静地散去……
至此,冥婚的部分算是能够告一段落了,可是查文斌的事儿却没结束。小蝶的尸骨早已腐烂干净,他明日里还得给他们建夫妻冢,这种合葬墓跟平时见的那种又不同,总之这里头的讲究大得很,要想让两人死后彻底走到一起,就必须走上那道程序。
查文斌快步推开大门,然后在兜里掏出一把混着茶叶的米往门口一撒喊道:“送客!”
这是在让那些来参加婚礼的“朋友”赶紧退场的意思。过了好一会儿,他又在门口守着的三人的肩膀上各拍了几下,算是给这几位站岗的兄弟去了晦气,其实他们哥仨是真无所谓,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本来忙到这儿,就可以回去休息了,第二日挑个时辰给这对夫妻下葬便是了。可终究还是出了一点事儿,出事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村里一光棍儿,小名叫刺头。
人如其名, 这人就是个刺儿头,专门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一整年都是一个大光头,谁家办事他都去蹭吃蹭喝,但是绝对不随礼,要是嫌酒菜不好,还会给主人家找碴,总之在我们村的名声那是真差劲。
这人那天是很早就被赶了出去的,纯粹就一看热闹的,他骨子里头是不信这玩意儿的,用他的话说,乱葬岗子上都睡着觉,也没见过有鬼来找他麻烦。这话不知是不是吹牛,但这小子的确干过一些盗挖古墓的勾当,但是我们那个地儿,自古贫得很,也没让他掏出几个值钱的玩意儿来。
这刺头反正没事干,拉了几个村里的小痞子一起蹲在后头山上看热闹,面前放着的是刚从厨房里顺出来的大鱼大肉和东倒西歪的酒瓶子,这种白丧事,让他来出力那是不可能的,他倒是盯上了那套用来陪葬的饰,用他们的话说,这叫明器。虽然小蝶这套东西算不上有多值钱,但换几顿酒那还是没问题的,加上这又是两个无后的孤坟,自己不下手,那不是便宜了别人?
所以,他就在这山上盯着祠堂里头,生怕那点东西没了去向。要说这人该碰上吧,那就真的能碰上什么。
查文斌忙好之际,这刺头的身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只黄麂来,就是那天我阿爸打了无数枪都没响的那只。
这刺头一伙儿也知道这东西可是个好东西,皮子值钱,肉又好吃,可是手里没有刀子也没有枪的,就靠空手抓?
刺头也不知是怎样想的,顺手就从地上拾起一块板砖大小的石头朝那麂子丢过去了,这真是巧了,一石头不偏不倚,刚好砸到那比鬼还精的麂子头上,当即脑浆崩裂,一命呜呼。
这可把刺头给乐坏了,马上招呼那几个小痞子扛着那只麂子哼哧哧地回了家。
且不说有多少人知道这只麂子是挺邪门的,但凡刺头那种人他也的确是什么都不怕的,可是胆子大并不能意味着什么,该找上门的还是会找上门。
果不其然的是,当晚这群痞子就把这只肥壮的猎物扒皮煮肉了,一番胡吹海饮之后,大哥都认不得二哥了。
第二天,村子里就到处流传着刺头死了的消息。
次日早晨,本是查文斌去替陈放入土作准备的时间,可是还未等查文斌到,就看见祠堂前面早就围了里外几层人。乍一眼看过去,好家伙,半拉村子的人都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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