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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神色震撼,但她是倔强的性格,凡事总是不放弃,道:“但人活一世,总要做些随心所欲的事啊,如果大事不能做,你偶尔也可以做些想做的小事,像今天这样救火炭头,你难道不开心吗?”
秦翊只是笑了。
“开心总是有代价的,我为什么不肯做这些小事的原因,已经在我门口了。”
凌霜不解地回头看,远远看见秦家门口停着几骑人马,她先还没意识到,忽然反应了过来。
那是捕雀处的人。
捕雀处从来不是他秦翊的捕雀处,他只是救了一匹马,官家的心腹就出现在了他的门口。
他们看见了捕雀处,捕雀处的人也看见了这边,说曹操曹操到,领头的就是贺云章,他这个人真是有点鹰犬的狠性在身上的,烈日下,穿着朱色锦袍,上面遍绣翎羽,见到秦翊出现,直接打马过来,连马也不下,径直问道:“听说侯爷今日去赌了马球?”
赵景输给秦翊的火炭头还没进秦家的马厩,捕雀处就知道他今天干的事了。
“贺大人这么有空?连马球场上的事也管?”秦翊只冷冷回他。
事不是什么大事,赵景也确实有点张扬,是该有人教训他一顿。但这人无论如何,不该是秦翊。秦家在军中的威望,至今未散,多少人都在说他像第一代文远侯,他偏偏出这样的风头,传扬出去,官家对于“民心”“威望”这些东西,有多警惕,自不必说。
与其说贺云章是替官家来警告他,不如说是私人的提醒。捕雀处虽然狠,也怕碰硬茬子,秦翊能安静二十年,就是捕雀处的福气,要是真出了什么事,第一个要干脏活苦活的就是捕雀处。秦家的下人里现在还有军中的习气在
()(),捕雀处碰上他们(),还真要折些爪牙。
秦翊是个聪明人,贺云章对自己这名义上的上司也忌惮,还有点欣赏,听他这样说,不由得皱起眉头。刚想硬起语气说点狠话,一眼瞥见了秦翊身后的凌霜。
探花郎漂亮的眼睛往凌霜身上一扫,凌霜顿时心神一凛。
他知道自己是女扮男装?
哪怕是秦翊呢,第一次见到凌霜,也被混过去了。捕雀处的人真这样老辣?一眼就能看出来?
凌霜不敢信,而贺云章的反应,更是神奇。
凌霜本以为他只看出自己的性别,但他似乎也看出了自己的身份。不知道为什么,贺大人身上的狠意,忽然略微有些消散了,看他神色是要说句狠话的,不知道为什么打住了。连秦翊也觉得了,有点不解地看了凌霜一眼。
“侯爷还是给咱们省点功夫吧,大家互相体谅。”贺云章最后只说了这么一句,竟然就调转马头,带着他那些捕雀处的爪牙们走了。
凌霜满头雾水,秦翊也不解。但两人也没多思考贺云章的问题,而是忙着把火炭头带回府中,给养马仆看看,赵景倒也没怎么打火炭头,虽然上次桃花宴抽出的疤还在,但火炭头的状况还不错,毕竟这种等级的马,秦翊也不过几匹,赵家更是只有一匹这么好的,赵景也还没奢侈到可以随意折磨火炭头。
也因为这缘故,秦翊还按数目给了赵景买马钱,毕竟赵景输了这么贵重的马,对家里对赵擎都要有交代的。
当然,赵景还是会狠狠记仇的。
凌霜跟火炭头的关系好得很,她其实没有过一匹好马,养马花钱倒是小事,主要还是娄二奶奶不愿意。人家是吃百家饭,凌霜是骑百家马练出的骑术。她喜欢火炭头,火炭头更喜欢她,马其实是很通人性的动物,凌霜当初拿娴月的兰花霜给它上药的事,它肯定还记得呢。凌霜一摸它的头,它就自己凑了过来,用头拱凌霜的手,大眼睛十分信任地看着她。
“等我过两天宽裕了,一定送一船料豆过来,还买些果子来,你和紫燕骝分着吃。”凌霜对火炭头说道。
秦翊抱着手在旁边,看她跟马厩里的马说话。
“对了,秦翊,你知道马的蹄子是怎么长的吗?”凌霜还要考他:“我也是从书上看到的。”
“马是踮着脚站着的。”秦翊一下子就回答了:“军中养过马的人都知道。”
为什么是军中才知道呢,凌霜没有往下细想。那本书上也是从马的骨头分析的,而军中,是能见到马的骨头的。西戎人的骑兵厉害,军中就用铁锁子阵破过,据说可以拦住全力冲锋的重骑兵,马的速度,猝然摔倒,会跟有些人骨折一样,把骨头茬子都摔出来。
“你这都知道。”凌霜摸着火炭头的脑袋,笑道:“其实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救了火炭头,是值得的,你想啊,马这种家伙,这么强壮的身体,这么脆弱灵巧的腿和马蹄,像天生就是为了奔跑而生的动物。像火炭头这样的野马,被人类驱使已经很可怜了,还要落在赵景那
()种人手里。一辈子还能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呢……”
“马不会想那么多,它们能吃到料豆,就比什么都开心了。”秦翊一点不买账。
“但我们是人,我们可以想这么多嘛……”凌霜笑着,摸了摸一旁的紫燕骝。
秦家的马过得就舒服多了,听说天气好的时候秦翊还会带它们去乐游原上吃草,京城人都知道偶尔在那可以遇到秦侯爷。
其实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讲礼的世家,这时候已经在安排晚上的事了。秦翊也自然不例外,在旁边吩咐小厮:“去凝心堂说一句。”
说一句什么呢,秦翊没说,但凌霜过了一会儿,看了看天,想起自己晚上去哪还没着落呢。
“你没地方去的话,可以留在我家。”他道:“我会打发人告诉你家里,说我母亲把你留宿在我家了。”
未婚女子,要在外面留宿,必须有亲密的女性长辈陪同才行,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清河郡主这种身份极高的贵人或者命妇挽留,算是荣宠。秦翊这家伙是在礼节中泡大的,他和贺南祯一样,不讲礼是不想讲,真讲起来,比谁都妥帖。
秦侯爷从来什么多余的事都不做,今天一做就做了两件,不仅收留了火炭头,也收留了凌霜。
凌霜本能地对他和他母亲的关系有点好奇,难道清河郡主真的跟传说中一样,一心向佛,连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半分温情吗?
自己在秦翊眼中看来,是不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但如果火炭头一辈子都不能自由自在奔跑,那上天为什么要给它一匹马的身体呢?凌霜不在军中也知道,马伤了腿,基本等于死路一条,和牛与狗这些都不同,马的骨骼构造,是非常微妙的平衡,伤一条腿,很多时候就再也无法站立,因为其余的腿承担不了压力,也会迅速坏掉,站不起来的马,就会迅速死去。
天生为奔跑而生的骨骼,在不能奔跑后,基本就等于死亡。
如果上天不是要让她娄凌霜做那匹离群的野马,为什么要给她这样的天性?
为什么要让她喜欢外面的世界,喜欢宽广辽阔的天地,为什么要让她拥有智慧和勇气,为什么要让她觉得,哪怕只能爬上屋顶看看一晚上的月亮,也比一辈子困于内宅享受荣华富贵来得有意义。
命运像跟她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而她选在今天戳穿这个玩笑。
“秦翊。”她抚摸着火炭头,却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他。
“你今天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也还个礼给你吧。”她道:“我们去个地方,我让你看看另一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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