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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傻子出生,因为没有产检,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饿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儿还可以嫁出去换一份嫁妆。可惜的是这时候的人并不知道有些“傻病”会遗传,最后给人家生出傻孩子,酿成悲剧。

  林母又说,“她家里那两个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现在每天吃一口饭不至于饿死。”

  林秀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林秀的哥哥们就回来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实以前他们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么林德龙,林德云之类的,连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谱有个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后来改革开放。

  他们是典型的农民,皮肤像土地一样黄,尘土扑面,和婆母一家白净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结婚时就被婆母嫌弃过,觉得“土气”。

  这会儿看见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兴说,“小妹回来了,吃饭了吗?哥给你煮个蛋。”

  一种血脉相连的熟悉和默契涌上心头。

  林秀忍住眼泪说,“哥,好久不见。”

  林大全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说,“你这咋说得就像几十年不见一样?”

  上辈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时候被同村人骗到黑煤窑死的,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可不是几十年不见了?

  不过这时候的林大全还是挺年轻的,方脸上有些憨厚,并未因为长期劳作变得木讷或油滑。

  看见妹妹,他没有表现出因为参加婚礼被张仲清家人羞辱过的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儿子一眼,“杵在那儿做什么,没看见你媳妇儿在外面晒太阳?还不把她拉进来吹吹风。”

  林秀这才看见站在林大全身后的大嫂杨宝芝。

  因为屋子太小,杨宝芝讷讷站在门外面,可不是正晒着太阳。

  杨宝芝闻言,小声摆手,“婆、婆婆,没事,让大全吹风。”

  杨宝芝是个从外地来逃荒的女人,据说她家在非常远的山村,常年吃不饱饭,于是逃到这里种地糊口。

  当年村子里非常排外,因为大家认为不是一个姓的人就是外人,关系不亲近,所以杨宝芝一直很受刁难。

  还是林大全看不过去,天天去附近赶走痞子流氓,偶尔帮她搭把手,二人后来看对眼干脆结了婚。

  不过即使现在杨宝芝也有些胆怯,在人前不敢大声说话,羞羞怯怯的,活像个古代小媳妇儿。

  林母无奈,“你们都进来不就行了?”

  杨宝芝快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后走到堂屋里。

  因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里做了许多菜,有鱼有肉,还有一道肉片蘑菇汤。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艺,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却是后天学来,而林秀自己则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也很会做菜,小到街头小吃,大到饭店里的大菜,她只要尝试几次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张妍妍也抱着饭碗不肯抬头,地里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还有扔在火堆里烤出的玉米,乡下的菜对于她来说太奇了。

  饭桌上林母一个劲儿给林秀夹菜,一边夹一边说,“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着碗里的菜问,“真的瘦了吗?”

  林母看着她的脸,“瘦了,也白了。”

  林秀刚进城的时候是个脸盘子圆圆,皮肤有点黑的小土妞,穿着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衬衫,一看就觉得朴素、诚恳。

  但嫁到老张家以后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儿,就见林秀披着头坐在窗子边呆,就像池塘里栽种出的白荷花一样忧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为我不爱出家门。”

  其实是在县城没什么朋友,她就干脆不出门了。不过这种话实在不好说。

  张妍妍好奇看林秀,“妈妈以前也胖胖的?”

  张妍妍现在有些婴儿肥,是那种可爱的婴儿肥,不过她自己不喜欢,经常埋怨自己长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来,“对,那时候我胖到被人气哭过。”

  不过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饭是一天内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课下班,她就掏出铁质饭盒踩着布鞋风风火火朝食堂冲,一路出金属的框框声,使得周围人都知道自家有个胃口特好,特别能干饭的小胖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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