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嘉木忽然记起,那人面鸟身狮爪人他见过。一个来自西域的蕃客在长安病故,他生前使用的一个铜壶送给了沈嘉木的一个朋友,那个铜壶上就有这种人面鸟身狮爪人图案,据说此人是拜火教徒,上面的鸟人是拜火教的灵光神。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1t;aid="zsy"href="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一个牛皮革囊,因为太忙,搁在架子上都给忘记了。
这个牛皮革囊用火漆封得很严实,所以水没有渗透进去。她用刀割开一看,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羊皮纸,还有画像,上面的字她不认识。
她去找纳达岩,纳达岩正在和向巴谈笑风生。阿奴皱眉,阿岩向来很少情绪外露,这么高兴真是难得。她不想搅了他的兴致,转身走了。
那些羊皮纸,纳达岩看过了后说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至于画像,四男三女有七张,大概是祖先的画像。
阿奴拿了一张羊皮给沈嘉木看,沈嘉木和阿波摇头,上次阿奴写的的确是梵文,这上面的他们就不认识了。
沈嘉木问道:“你梵文跟谁学的?”
阿奴看向纳达岩,纳达岩摸摸鼻子:“我天生就会这种文字。”
阿奴张大嘴,他还教了自己和阿错梵文,这种文字居然不是阿依族的。阿奴知道纳达岩跟自己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残片,只是自己的记忆内容比他更多些。纳达岩只记得自己在一个茫茫草原的古旧寺庙里修行的片段,这个他曾经告诉阿奴,所以阿奴很不愿意他去寺庙,生恐他想起和尚生涯,抛下自己一去不回头。但是他从没有说过这种文字是他前世学过的。
阿奴越想越惶恐,眼泪一滴滴落下来。纳达岩本没在意,忽然现阿奴垂泪,大惊失色,想破头也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了阿奴,只好陪着小心看阿奴脸色行事,哪知道阿奴这以后就再不肯理他。
直到晚上,纳达岩哄了半天,阿奴才漏出口风,说纳达岩隐瞒她文字的事。纳达岩想起当年的事,那时候是阿奴说要学写字,阿依族没有文字,自己想起记忆深处里有一种文字,就一点一点的回想起来融会贯通后再教给阿奴,没想到今天她为了这个哭了半天。
阿奴听他解释完,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搂着他的脖子撒娇。纳达岩只要她不哭就好,哪里敢真的生气。
山中夜凉,两人躺在火塘边偎依着取暖,耳鬓厮磨,渐渐唇舌交缠,纳达岩最后用了很大控制力才将自己和阿奴分开,阿奴‘吃吃’地坏笑,被纳达岩打了一下,他颓丧地问道:“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吧。”
“嗯,长的真慢。”阿奴很抱歉。
两人没有秘密,她很早就告诉了纳达岩自己也有前世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东西阿奴尽量转换成他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讲解给他听。阿奴的前世虽然是草根,但是生活富裕,吃穿不愁,转生在这个蛮荒部落里,若没有阿岩这个同盟者,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得下去。只是奇怪的是,记忆里没有多余的情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每日重复的上学读书,读书上学,居然还记得几个老师,同学的印象是几乎都没有了,最后的记忆终止在十六岁。而纳达岩的记忆里也是每日念经、打坐、撞钟,生活比阿奴更单调,但是他过去的记忆在不停的增加中,阿奴总是害怕他有完全想起来的一天。
年终岁末,阿奴清闲下来,有时间开始看书画画,书自然是沈嘉木带来的。她已经开始学画画,上次求刘仲画地图,现在连地图的一根线也没有看见,求人不如求己,阿奴干脆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人懒,她就什么也不做。
那天刘仲和云丹来找她时,阿奴正捧着青柠檬蜂蜜茶倚在竹窗前呆,窗外一树繁花,落英满地,见他们前来,阿奴恍然一笑,眼波流转,两青涩少年顿时心跳如鼓,刘仲蓦地想起阿奴和自己已经十二岁了。
尽管生了那么多事,这一年还是转眼就过了。(未完待续)
叮咚,现布任务,尽快融入四合院。张为民穿越到六十年代,按系统任务一步一步揭秘这个陌生的世界,身位现代人的灵魂,看他如何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混的风生水起。四合院之从采购员开始...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简介关于乱世开局八百死士(非系统主角智商在线谋略战争文建议从第四十五章开始读读不懂再从头开始读)北宋末年,宋徽宗昏庸无道,重用蔡京高俅等一众奸臣,以致方腊宋江起义,百姓民不聊生。特战军官苏夏意外成为沙门岛岛主,卧薪尝胆,终于锤炼出一支战无不胜的铁血精锐!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平定海寇,灭辽吞金,徽宗让位,开创海纳百川的新世界!...
熊大穿越而来,走进洪荒,一股脑的撞进了巫妖的时代,强大的妖族,不死的巫族,熊大在这洪荒天地间生存,强大,强大,强大为你揭入一断不为人知的巫妖史书。洪荒之熊大...
阴差阳错的一次失误,让两个陌生的男女不得不奉子成婚。她深知这是一场有名无实的豪门联姻,所以始终在围城里淡薄如水。直到那个她找上门来,顾依晨,我怀了他的孩子!她终于决心成全他,主动提出离婚。没想到向来高高在上的霍大公子竟语出惊人,离婚要分掉我一半的家产,这种亏本的生意我不能做。除非你男人墨眸一沉,灼烫的气息瞬即扑面而来,让我睡够本小说关键词总裁来袭豪门联姻无弹窗总裁来袭豪门联姻txt全集下载总裁来袭豪门联姻最新章节阅读...
简介关于病娇大小姐只想拉他坠深渊6泽是沈初萤的玩具,可有一天,玩具生出了思想,不听话了。从此沈初萤最大的乐趣就是折磨6泽,让他生不如死。和他订婚期间,男朋友不断。和他结婚之后,目的只有折磨他,给他戴绿帽子,让所有的人都厌恶他,让他不可自拔地爱上自己之后离婚抛弃他。可她不知道的是,她以为那个柔善可欺的男人,是一条恶犬,早就爱她入骨,被她折磨也是甘愿。后来沈初萤终于将人惹疯了。自己却也无法独善其身了,那人造了笼子,掐断了她的翅膀。与她共沉沦。6泽这个人,隐忍克制,冷血无情,让人永远猜不透,从来都是利益至上,不显山不露水,从来都不会失控。可却有人看到过,他将一个小姑娘压在角落里吻得疯狂热烈。在体育器材室将人吻得缺氧。在一个争取了很久的几亿单子前,因为一个女人一句话,说放弃就放弃。在嗜血的女孩面前,解开衣扣,咬这里,别人看不见。ps大概就是女主先疯,疯完男主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