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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寒山一带伤心碧(第3页)

深情不肯道,娇倚钿箜篌。

回到仁寿的完胜,先去虞集的老茔查看了寿坟,见虞集的坟墓早已修好,便回到家里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他要为虞美盼修一座高楼,准备明春结婚用。他找来了瓦匠,买来了材料,又按照汉人的风俗查好了日子,便动起工来。

母亲走进了书房,看见儿子在给绣楼题匾额呢,只见宣纸上写着三个“翡翠楼”的楷书大字,便笑道:“这媳妇还没有娶进门,便忙着修建‘女儿楼’?再说了,你怎知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可想抱大胖孙子呢……”

完盛说:“额吉[妈妈],我这可不是女儿楼,这是为我师妹修建的婚房。我要给她一份惊喜,您可知,师妹可喜欢住高楼了。我可以想象得到,等她住进了这翡翠楼,在里面弹着箜篌,一定很美……”

“你怎么知道美盼喜欢住高楼?”

“我打一见到小师妹,她就住在高楼里。”

母亲笑道:“额吉也是汉人,额吉从小也住绣楼。可我们并不是喜欢住在高楼里,而是我们汉家女人,在出家之前是出不了这幢牢笼的。”

“哦,是这样啊,那我这不白费劲了。”

“把它修好了吧,等以后,你总用得着的……”

这时,郭靖带着一名驿使急匆匆地来到了中堂。

完盛签收了鸡毛信,急忙打开了书信,抽出了信笺。有张小便条被带了出来,掉在了地上。郭靖立马捡了起来,交给了主人。

完盛看完了书信,一拍大腿,高兴道:“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想什么来什么。岳母让我考进士……你说,这还用考吗?我不用进京,汪大人就送了个状元给我……不,准确地说,是柳好好给我的……”他又翻开小便条看。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脸儿煞白……

————————————

注释

[1]兰陵美酒

兰陵酒的酿造史同中国的青铜器一样古老,始酿于商代。古卜辞中“鬯其酒”的记载,便是兰陵美酒的最早见证,迄今已有3ooo多年的历史。

战国时期,一代圣哲荀子两任兰陵令,为兰陵酒业的展奠定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1995年秋,江苏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墓掘中出土了具有2148年历史的兰陵酒。出土的陶制球形坛内,泥封上印有“兰陵贡酒”、“兰陵丞印”、“兰陵之印”戳记,保存完整无缺,进一步印证了兰陵3ooo年的酿造历史。

兰陵酒产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明代医学泰斗李时珍,在他的名著《本草纲目》中,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兰陵美酒高度赞赏:“兰陵美酒,清香远达,色复金黄,饮之至醉,不头痛,不口干,不作泻。共水秤之重于他水,邻邑所造俱不然,皆水土之美也,常饮入药俱良”。

[2]汪古族

汪古族是金元时期阴山以北的民族,或译雍古王孤、瓮古、旺古、汪骨、汪古惕。拉施都丁《史集》解释说:金朝皇帝为了防御蒙古、克烈、乃蛮等族,修筑了一道大墙,交给该族守卫,因此得名汪古。

唐会昌元年(841),回鹘为黠戛斯所破,其一部南走,定居于阴山地区。故其贵族与高昌回鹘一样,以卜国可罕为始祖。唐末,此部同李克用率领的沙陀部关系密切,与之融合,因此又自诩为“晋王”。后臣属于辽,金灭辽,又臣属于金。在此期间,又吸收了一些从西域内迁的回鹘人、亡辽的契丹人,以及邻近的汉族和西夏人。

继回鹘之后,鞑靼族在漠北称雄,漠北诸族一概被称为鞑靼,汪古在唐、五代史书中也被认为是鞑靼“别部”。但汪古的基本成分是由操突厥语的各族人结合而成,容貌和面的习俗同蒙古人有明显差别,故辽、金时称他们为白鞑靼,以区别于蒙古语族的鞑靼或黑鞑靼。元朝将汪古列入色目人中。

汪古人和汪古领主的属民也散布在阴山以南和中原广大地区。元代还有几个著名的汪古家族。净州马氏于金末迁开封,在金、元两朝世代任官,其中马祖常是元代著名的文学家。按竺迩出身阴山边塞,因出征甘陕四川等地有功,任征行大元帅。其孙赵世延,官至御史中丞,中书平章政事。巩昌另有一支汪氏,世袭巩昌等路便宜都总帅,便是汪寿昌家族。

汪寿昌,巩昌府盐川镇(今甘肃省漳县)人,汪世显曾孙,汪德臣之孙,汪惟正的次子。

他在元成宗时,担任巩昌府等处便宜都总帅。泰定帝为陕西行御史台御史中丞。元文宗时,为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至顺元年(133o年),从征云南伯忽之乱,奉命调配马匹兵器,粮草和军官薪俸。最后官至江南行省御史中丞。

其曾祖父,汪世显1195—1243,字仲明,蒙古族汪古部,金朝及蒙古国大臣。

汪世显在蒙古国入侵四川的过程中战绩卓著,官至巩昌便宜都总帅。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追封陇西公,谥义武。元仁宗延佑七年(132o),加封陇右王。

[3]鸡毛信

旧指需要迅传送的公文、信件,上面插上鸡毛。

鸡毛信源于“羽檄”。“羽檄”是古时征调军队的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递。《汉书.高帝纪下》:“吾以羽檄征天下兵。”颜师古注:“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疾也。”

“羽檄”又叫做“羽书”:虞羲《咏霍将军北伐》诗:“羽书时断绝。”杜甫《秋兴》诗:“直北关山金鼓振,征西车马羽书驰。”到后来有其名而无其实。

沈括《梦溪笔谈》:“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惟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可知此时已不真用羽毛,而且名字也已不用“羽檄”了,“羽檄”只是“古”时候的名字。

到清朝,“羽檄”这个名词又大量使用了:“袁简斋六十三岁乃生子。时有族弟某观察,在苏州勾当公事,接江宁方伯陶公羽檄,意颇惊骇。之,但有红签十字曰:‘令兄随园先生已得子矣。’”但是,不知这个“羽檄”插了羽毛没有。

到太平天国时期,确确实实是插了羽毛,而且就是鸡毛!清人陈其元《庸闲斋笔记》说:

“曾文正公硕德重望,传烈丰功,震于一时;顾性畏鸡毛,遇有插羽之文,皆不敢手拆。辛未十月,到上海阅兵,余供张已备,从者先至,见座后有鸡毛帚,嘱去之,谓公恶见此物。不解其故。公姻家郭慕徐观察阶告余云:‘公旧第中有古树,树神乃巨蟒。相传公即此神蟒再世,遍体癣文,有若鳞甲。每日卧起,床中必有癣屑一堆,若蛇蜕然。然喜食鸡肉,而乃畏其毛,为不解耳。’后阅《随园随笔》,言:‘焚鸡毛,修蛇巨虺闻气即死,蛟蜃之类亦畏此气。’乃悟公是神蟒转世,故畏鸡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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