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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心头的刺痛却让他忍不住呜咽了一声。
“软软,你喜欢他吗?”系统忽然间开口,“那次你们做的事……你会不会觉得讨厌?”
阮宛沉默了良久,才回答:“……不讨厌的,但我必须回去。”
系统无奈摇头,又叹息一声,想起在现实世界里将它创造出来的那个男人的心意,此刻也不知道是该为他感到高兴,还是该为他感到悲伤。
“那你决定好了,容越会在月圆之夜动手,所以你就必须在那之前将力量源泉从身体里剥离,我到时会提醒你的。”
“……我知道了。”
……
容越正因为他刚刚的呜咽声而着急,但阮宛一直死攥着他不肯把头抬起来,瓮声瓮气地说:“容越,我听说这附近的镇上有个集市,我想去逛逛,你陪我去吗?”
既然注定要分开,那就好好过完这几天吧,他想。
“可现在就要去吗?这才下午,太阳还没落山,你会不舒服的。”
“我舒服得很!而且已经快落山了,别磨蹭了,就现在!”
阮宛从他身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要下床,被实在拿他没办法的容越拦腰抱起,抱进了更衣室,换了一身纯白带兜帽披风的衣裙,再被抱着下楼。
容越好像很喜欢抱他,一开始阮宛还会挣扎抗拒几下,觉得不自在、不好意思,今天做好决定之后,心里不是滋味儿,索性就由着他了,双臂松垮地搂在他脖子上,小声说:“我要你带着我骑马去,不坐马车。”
“唉……你的腿会受不了的。”容越不太同意。
但阮宛坚持要骑马,他也只好顺着他去,在马背上加了缰绳和马鞍,再垫了厚厚的软垫,才将人抱上去。
翻身上马后,又把小娃娃的兜帽给他戴上遮住阳光,阮宛脸小,一戴上帽子,就连眉眼也一起给遮住了,转过来看他的时候,都需要用力往后仰头,看得容越心都化了,勾过那截软白的脖子,将人按在马背上亲了个七晕八素。
直到喘息声逐渐加重,马儿不安地往前踱了几步,他才缓缓松开,将晕晕乎乎的阮宛摁在胯间的软垫上,整理好他被揉得凌乱的衣衫,前胸贴得紧紧的,每一寸肌肤相贴之处都严丝合缝,然后一夹马背,慢慢往前走。
阮宛靠在温暖的胸膛上缓过神,忽然想起第一晚见面时,对方也是这样带着他在马上疾驰,只不过那时候这家伙凶得跟匹野马似的,颠得差点要了他的命。
这次温柔了许多,不像上次那么难耐,走在夕阳笼罩的小路上,身体相依、衣襟摩擦间,竟然生出几分缠绵悱恻的味道,手指不自觉地就和扣住小腹的手掌纠缠在一起,像是小孩子玩游戏,你退我进的。
夕阳的光虽说不烈,马儿也尽量走的阴凉地方,但在外面总是没有城堡中舒服,阮宛的身体还是有些受不住,总觉得越来越软,像是要被晒化了。
他的白兜帽只有薄薄的一层,遮不了太多,容越便将自己身上的外袍脱下来给他裹住,绵软娇小的一团窝在堆得层叠的黑色衣衫里面,骨架纤细,肤白如雪,看着羸不胜衣,不久便体力不支地昏睡了过去。
容越给他输送了一点温养的术力到身体里,搂着人加快了度,终于在半小时后赶到了山下小镇的集市里。
这附近都是吸血鬼的聚居地,所以集市上的人自然也是吸血鬼居多,容越给阮宛的周身施加了好几层屏蔽罩,阻隔了他身上长久不散的馥郁香气,才将他唤醒,从马背上抱下来。
脚尖点地的时候,阮宛双腿一软,酥麻的感觉从脚底一直流窜到尾椎骨,差点直接跪下去,幸好容越一直搂着他的腰,才没出这个洋相。
这幅身子已经越来越弱了,留给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阮宛看了眼拴马的容越,身姿挺拔从容,锋利深邃的侧脸像是刀削的一般,映在夕阳的余光下,让人移不开眼,明明应该是很冷漠或者狠戾的长相,可阮宛在他身上却总看得出小心翼翼的温柔。
以前自己老是被人说脑子笨得很迟钝,但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出来这股温柔和爱意了,那这份感情想必应该是很多很深的吧?
阮宛垂着眼想,希望他走之后,容越也可以一直好好的。
“在想什么?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阮宛抬头笑了笑,“就是有点头晕,过会儿就好了。”
容越微微蹙眉,正要说话,却看见对方伸出了右手放在他的面前,指尖纤细莹白,轻轻一拢就能都给攥在手心里,一双干净的眼眸清澈见底,清清楚楚地只倒映着他的影子:“来,吸血鬼的地盘,让本爵牵着你,不然到时候怕你走丢了。”
这模样分明像个小孩儿在装着严肃的大人,让他忍不住想要逗弄,却舍不得这只手在半空中再空落落地等一会儿,伸手将那只玉石般的手掌牢牢扣住,嘴角勾起温柔的笑意:“公爵大人好可爱。”
第12章你的血很香(十二)
集市与阮宛想象的有些不同,毕竟受众是吸血鬼,所以形式并不是他经常想的庙会、或者是有各色各样的场合。
吸血鬼的两大爱好便是血和性,这两样没有金银珠宝那么难得,在这样小镇的集市里,便愈明目张胆地被凸显了出来。
走进集市后,四周空气里都飘散着浓郁的血味儿,这些味道阮宛现在很好分辨,大多数都是劣质的动物血,鹿血或者鸡血猪血之类的,有一些人造血,还有少数确实从活人身上取下的人血,只是味道都没有特别香甜可口的,满满的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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