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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基走后,刘诗语怒不可遏,鬼才给你生大胖小子,一定把这孩子弄掉。
不看父亲和太后的面子,鬼才跟你有关系。
昏君,暴君!
一定不让你得偿所愿。
刘诗语站在床上蹦啊蹦,跳啊跳,想把身体内的孩子跳出来。
似乎预感到大祸临头,孩子呆在里面老老实实,就是不出来。
她跳得精疲力尽,汗流颊背,也没把孩子蹦出来,倒是累得她中午多吃一碗米饭。
“害人精!”刘诗语抚摸着肚皮,恨恨地说,“今天不行,那就明天,不行就后天,早晚有一天把你颠出来。”
另一边,李元基离开坤宁宫,找到周贵妃,二人如胶似膝一顿亲热,让李元基十分满足。
下午批阅奏折累了,李元基拿起燧发枪,让安德海陪着,走进演练场,练习枪法。
虽说上世学过枪法,当时练得还行,但在这个世界还没有练过。
三天不练手生,万一发生变故,自己射偏了,没有打中行凶者,自己就会落入险境。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千古真理呀。
练了一会儿,李元基把枪交给安德海,让他也试试这种新武器。
安德海是老江湖了,深知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当然不敢与李元基比试枪法,故意把子弹射偏,有些子弹干脆就射不到靶子上,飞到很远的地方。
李元基还以为他年老体衰,拿不稳枪,手把手教他如何射,如何应对后挫力。
在李元基不懈努力下,安德海的子弹终于射中靶子,不像刚才那般离谱。
虽然如此,他也不敢把准确度超越李元基,只能比他低,不能比他高。
有安德海这样的人当陪衬,李元基兴致很高,练了很久,收枪回到御书房,继续批阅奏折。
第二天上朝,兵部尚书上奏,宣府镇发来急报,匈奴近期频繁调兵,大兵压境,大有袭击边境之势。
望皇上早做决断。
宣府是夏朝九镇之一,距离京城很近,只有几百里路。
若宣府兵败,以匈奴骑兵的优势,三天内就可打到京城,把皇帝与大臣连锅端。
那时候,夏朝要么迁都南方,要么与敌人死磕。
可迁都也是迫不得已才迁,与敌人死磕,不见得就能取胜。
两种应对方法都不能选,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敌人困在宣府,最好是打败他们。
夏朝是农耕文明,擅长耕织,不擅长骑射。匈奴是马背上的民族,自小擅长骑射,又来去如风,到了边境,抢完百姓的财产,跑出去几百里了,官府还没有得到消息。
边民不堪其扰,生活在深深的担忧之中,总怕哪天匈奴人再次偷袭,导致一生都笼罩在巨大的阴影中。
当李元基听到宣府不靖,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问兵部尚书有没有办法退敌。
兵部尚书一脸苦涩:“皇上,敌我实力悬殊,他们骑兵,我们步兵,他们隔着一百来步就射箭,而我们用长枪大刀打不到对方,鞭长莫及呀!”
李元基当然明白这个道理,燧发枪队建立起来,一定要匈奴人的好看!
可是现在刚得到冶铁中心,枪还没有打造出来,子弹弹药还没做出来,派不上用场,只能干瞪眼。
李元基扫视一圈,问殿下众臣:“众位爱卿可有退兵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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