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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洵他,好像是一个很恋旧的人。
我站在那儿,正这么想,听见他又说:“客房在二楼,不过平时也就我偶尔过来,所以没铺床,你坐下休息会儿,我收拾好叫你。”
我当时觉得实在给他添麻烦,可已经到了他家,说那种话,未免又为时晚矣,便道了声谢,目送他上楼。
他在楼上待的时间不长,十多分钟后,便下来叫我。
我扶着楼梯扶手,跟他上二楼。
身上没什么力气,他又在前面,所以我走得很慢,不可避免地注意到——脚下踩着的地板是浅咖色,纹理自然,光泽油润;手下的扶手面与之相配,也是浅咖色,可能近期擦拭过,并无落灰;栏杆呈干净的乳白色,精美大方的造型,显出欧洲古典风格的特色;右边墙面贴了浅色壁纸,拐角处一盏壁灯,黄铜底座,玉白灯罩,自有一种低调华美的意蕴。
人常说管中窥豹,江洵他们家,大抵非富即贵。
他为什么在北城念书?
这问题浮现在我脑海中,不得其解,江洵的声音,自旁边传来,“你住这一间。”
思绪被打断,我看向他指的房间,应:“嗯。”
他又告诉我,他也住二楼,就在另一间,要有什么事,我喊他名字即可。
另一个房间距离他让我住的那一间也就几步远,中间以过道相隔,上楼后我已注意到,便点点头,又应了一声,“哦。”
“那你早点休息。”
说完这话,他便去了自己房间。
我在客卧床上坐下,低头便看见刚铺好的床单——浅蓝色格纹款,和被罩、枕巾,成一套。大概用过,中间两道折痕,显出洗后晾晒的印记。
应该是他的吧?
我正这么想,身后房间门突然被人敲响。
回头看见江洵,我下意识起身。
他还没换掉衣服,立在门口,手里拿着T恤长裤,对我说:“星期一要穿校服,你换下来,我和我衣服一起洗。”
乍听见这句话,我愣了一下。
可能我的反应让他不自在,也可能这件事本身便让人尴尬,我愣神间,江洵轻咳了声,走到床边,将手里他的衣服放在了床角。
转身离开时,他拉上了房门。
我说不清自己怀着怎样一种心情,换上了他的衣服。从来没有一个男生,不,应该说从来没有一个人,那般体贴入微地照顾过我。
他的衣服很干净,应该是洗过后还没穿的,领口有一股淡淡的,凛冽而清的薄荷香。
不过对我来说,实在显大。
他个子高,少说也过18o,那件白色短T,对165的我而言,有点像睡裙。
裤子也大,几乎没法穿,可不穿又不像样,好在是抽绳款,我绑好后将上沿往出翻了一指节宽,又低下头,将两边裤腿都往上卷了卷,一直卷到小腿处,让它不会往下掉。
换下来的衣服,我主动拿了出去。
对他们家不熟,我没在二楼的公卫里看见洗衣机,又现江洵的房门关着,便拿着那两件衣服,等在过道。
没等多久,他的房门从里面打开,他穿了套篮球衣出来。
他好像钟爱白色,那一身也是白色,衬得他身高腿长,走到我面前,甚至让我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我不是没和只穿着篮球衣的他相处过,可没有过那样的——两个人独处,还是在他家,只亮了一盏灯的过道里。
他应该没有我的那种局促,自我手里拿过衣服,还有闲情垂眸打量了我一眼,低笑问:“是不是太大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吗?
我心里紧张,很不自在,有点想逃回房间,偏偏在他的目光下,又抬不起脚,只能一只手撑在身后墙上,点点头说:“嗯。”
“早点睡。”
他说完这句,拿着衣服下楼。
目送他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我才后知后觉地现,自己腿脚软,脸颊也烫得过分。公卫就在几步之外,可我没有勇气去看我的脸色,在他上楼之前,回了房间。
我不知道他几点睡,只记得我最后一次看表,是十点十五分,早上醒来时九点半,窗外雨还没停,淅淅沥沥地敲打树叶。他们家花园里有两棵银杏,很高,看上去近十米,相伴而生,枝繁叶茂。
忘了在哪本书上看到过——“银杏是这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必须雌雄同栽才能活。”不知真假,可在当时,看着窗外那两棵树,我产生了一种,他们会长到地老天荒去的感觉。
起床后叠好被子,我开门后,现江洵已不在他房里,公卫灯开着,门也开着。盥洗台上,放着一支牙刷和一个一次性纸杯,牙刷下还压着一张纸,上面写:“洗漱完下楼。”
江洵的字,飘逸苍劲,十分好看。
我收了那张纸,洗漱好,依言下楼。
不同于昨晚进门时屋里的沉闷,早上空气清,客厅窗户开了半扇,通往花园的门也开着,风雨声传入,让室内鲜活起来。
可能因为饿,下楼后,我便敏感地闻到——在清冽的空气里,混杂着似有若无的米粥香。
循着一阵切菜声,我到了厨房门口。
明亮的灯光下,江洵背对我,站在流理台跟前。
第27章情书(三更) 这么一个男生,为我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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