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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不是吧?”

四班,新兵们全都垮着个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就在刚刚,赵鹏飞突然宣布,要在睡前做“三个一百”。

何为三个一百?

就是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还有一百个深蹲。

当然,有时最后这个深蹲,也会换成高抬腿。

至于这个小套餐怎么搭配,全看老兵班长的心情。

“干什么?干什么?”赵鹏飞不满的冷哼一声。

“一个个细胳膊细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要是不好好锻炼,回头真上了战场,连枪都拿不动,还怎么打仗?”

枪?

赵鹏飞像是解锁了什么关键词一样。

让所有新兵眼睛放光,全都兴奋起来。

没错!

枪,几乎是每个男人的浪漫!

哪个男生,小时家里头没个一两把,前面冒着红光,还会出biubiubiu...音效的玩具枪?

反正,秦风小时是有的。

而且不是手枪,是把可双手持的冲锋枪,造型贼拉风,贼酷炫。

可以说,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秦风就已经是小朋友里最靓的仔了。

那时候,他其实就有了长大以后,一定要摸一把枪的想法。

而这颗幼年时,种下的种子,慢慢生根芽。

演变成了,他对军人和部队的热爱。

但现实,往往就是会和你开玩笑。

很多人,做梦都想去部队当兵,却因为种种原因当不上。

但有些人死都不想来当兵,偏偏却能轻而易举的进到部队里。

所以,对于有机会能碰到真枪,秦风自然是欣喜不已。

当然,除了秦风以外,还有很多人来部队当兵,就是奔着能摸到枪来的。

小时候,喜欢玩枪,是天性。

长大了,喜欢玩枪,更是天性。

男人嘛,总是会对那些硬又黑的东西,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并且,始终不忘初心,专注如一。

“班长,我们真有机会能摸着枪吗?”

“当然啦!但有一点,你们必须得老实听话,好好训练,只要按我说的来,我保证你们都能摸到枪!”

赵鹏飞的话像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立马更加兴奋了。

就连李家胜都像是打了鸡血似的,脸上写满了激动。

他来部队,就是奔着能打枪来的。

虽说,国内有不少可以花钱,就能体验打枪的射击俱乐部。

但那种有限的场地,根本体会不到任何一丁点打枪的乐趣,顶多算是听个响。

可秦风这会儿却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因为他知道,班长纯粹是在扯淡的。

只要进了部队,甭管是好兵孬兵,都能摸着枪。

虽说新兵连只能打五子弹,但端枪训练,背着枪跑步这种事还是比较常见的。

当兵没摸过枪,就像当厨子的,说自己从来没摸过大勺一样。

当然,有些特殊岗位打枪机会确实少,但偶尔摸一下,考核的时候打上几,并不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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