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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天幸直接回东屋,让曲红霞从柜子里拿了双新绵布鞋,两人身高差一些,可人老了脚就不能受委屈,鞋子做的就要大了一码。新袜只有一双了,怕一双不够李大个换洗,又找了一双半新袜子,等了好一会才去客房,李大个已经洗好脚擦干躺在床上,破洞的袜子黑漆漆的塞在他的军用棉鞋里,棉鞋也又脏又破上下对合放在床头,可仍旧散发着脚上特有的脚臭味。
李大个不好意思,凤天幸到不觉得如何,温和笑道:“年轻人火力足,脚汗就避免不了。这双棉鞋是你大娘做的,你穿着应该差不多,袜子有双是大爷的旧的,别嫌弃好歹也能有个换洗。今天你们回来的太突然,家里什么都没准备,回头让你嫂子在去给你准备新的。”
说罢把鞋袜都放在床头的桌子上,两人回来除了身上的衣服,也没见待包袱,衣服的事回头就得准备,外面的还能将就,里面的秋衣内衣却是要经常换洗的。李大个看着床头桌上的新棉鞋,眼睛有些酸涩冲凤天幸不好意思道:
“这是大爷的鞋子,我不能要,我自己带的有衣服鞋子,都是战友帮着收拾的行李。我跟团长两个伤员也没法拿行李,明天会有人帮我们送回来。”
凤天幸笑笑,弯腰端起洗脚盆,床头的鞋子也一块拿起来,道:“你大娘跟嫂子给我做的鞋多,不差这一双。你好好休息,一路上该累坏了吧,晚上吃饭时我在来喊你。窗户就不关了,屋里太久没住过人也能换换空气,要是被子薄跟大爷说,我再去给你拿一床,晚上睡觉给你燃个炭盆暖和。”
李大个为团长家人的周到感动,做为吃百家饭长大的青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对他嘘寒问暖,那种感觉窝心的让他有流泪的冲动。等凤天幸离开关上门,李大个用被子蒙住脑袋,这么厚真的软和的棉被,他还是第一次盖,团长家的人真是太好了,团长家的氛围也太让人眷恋了,难怪孟副团说,团长的好运气让人特别的羡慕嫉妒。
而被人羡慕嫉妒的孙团长,在馨妍沉默中打水梳洗好换上干净秋衣躺到大床上后,正对着馨妍默默无语泪先流,急的抓耳挠腮,恨不得伸手搂住馨妍,在轻轻拍动她的肩膀让她别哭。可馨妍却是流着泪从柜子里拿了一个木盒子出来,从里面拿了一个盒子跟一个瓶子,给孙建国的肩膀上消毒上药换上新纱布,额头的伤也也一样如此。
受伤的胳膊也拆开夹板,胳膊除了中枪也扭伤了,手肘红肿伤处皮肉模糊,馨妍低头忍着眼泪给他上药,怕眼泪滴到伤口引起伤口严重。做完这一切也没给他用夹板,轻柔的把手臂摆放在床上,给他拉上棉被盖好。睡觉时还用木板夹着,人睡着不舒服,伤口和肿胀的地方因为被束缚住,也是影响恢复的。
“妍儿,我真的没事,当时情况危急,却也没有李大个说的那样凶险。我孙建国不是什么英雄,我怕死。怕在见不到你跟孩子还有爹娘,就是想到你们我也更舍不得死,真的。”
这话馨妍是相信的,这个世上不缺不怕死的人,可更多的还是怕死的人。眷恋越多的人,也越是怕死。馨妍轻轻咬了咬唇角,泣声道:
“建国哥,我很怕,怕你会再也回了不来……以前我以为我能在后方做到让你无后顾之忧,可事实却是我并没有想想中的那么勇敢,提心吊胆的害怕你会出事。你退伍好不好,我们能一起照顾孩子长大,让爹娘安心颐养天年,好不好建国哥……?”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第110章
馨妍的容貌精致温婉,以往就是憷眉头孙建国都心疼她受了委屈,眼下伤心后怕的哭诉,凄苦忧心的哀求,都让孙建国心疼的顾不得伤口,从床上坐起身伸手环住馨妍瘦弱的肩膀,把馨妍揽坐在他棉被下的腿上,心疼的亲了亲馨妍的鬓角和发丝,嘴却犹如千斤重,怎么也吐不出那个馨妍所期盼的那句话。脸上的表情反复变换着,不用看都知道正心里陷入巨大的情绪起伏中。
自从跟馨妍结婚后,孙建国才明白了夫妻间的感情和亲密,究竟有多让人迷恋,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男人,都渴望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就是孙建国也是一样,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围着媳妇孩子转。想做家里的顶梁柱,让媳妇孩子和爹娘有依靠,不用处处对外人忍让。媳妇怀着孕被人一再欺负,一直都是孙建国心里暗藏着的结,每次想到都会满心的自责和心疼。
他不在家时,妻儿父母要受多少的委屈,当初在军区时,人人一提到媳妇和父母,都是满口子夸他们大方和蔼,人就没有天生大方的。孙建国从来不怀疑爹娘和媳妇的人品,没人比他更了解他们的高尚。他们对小孩子是很好,可难道就没有意为之吗,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不论是嫁女二老跟着住,还是有一个孩子姓凤,都一直是爹娘和馨妍小心对待的问题。
人言可畏,甚至能无形中杀死人。总有那么一些人,自己过的好就见不得别人比自己过的更好,还有些人是自己过的不好,更加见不得别人过的比自己好。旁人的言谈舆论也是一把软刀子,孙建国坚信自己不会变,可背地里的酸言闲语,总归会影响家里的气氛和孩子的成长。
他是真心真意感激上天怜悯,给了他一个完美幸福的家,有善良和睦的家人,漂亮温柔体贴的媳妇,聪明俊俏健康的儿子们。
孙建国比谁都在意这个家,为了家人就是要他的命,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可……国家现在需要他,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大半的时间都在军队,军人的责任感已经刻进骨子里,可以说军队已经成为他除了家之外的另一个家。现在这个家需要他,他的战友需要他,他就不能临阵逃脱的当逃兵。
孙建国搂着馨妍沉默半晌,才艰难开口道:“妍儿……对不起,没有尽到一个做儿子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更是让你们替我担惊受怕……可……我现在不能退伍。我不想骗你,我习惯了军旅生活,喜欢军队,更以做为军人而自豪。国家需要我,我就不能做逃兵……不过我跟你保证,我绝对会保护好自己……我们还要一起照顾爹娘,还要看着儿子们长大,还没生一个跟你样子漂亮乖巧的女儿……还没有一起慢慢变老呢……”
在孙建国沉默时,馨妍就就已经有了答案,可孙建国的话还是让她忍不住捂着嘴低声泣哭。馨妍怎么会不了解孙建国,可战场上瞬息万变的危险,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飞来一颗子弹丢了命。甚至当战友有危险时,哪里还会顾得上自己,推一把或者扑上去都可能丢的是自己的命。那是她的丈夫,她儿子的父亲,是把他们捧在手心里的男人……她怎么能忍心……怎么会舍得……
哭了良久馨妍才收拾好情绪,带着鼻音柔声让孙建国休息一会,自己出去用热水洗了脸抹了面脂,看了看在东屋玩的几个孩子,才拿了钱去准备到供销社。家里的米面够吃用,菜荤菜是肯定不够吃的。鸡鱼肉蛋骨头这些要多备着些,家里两个伤员,补充营养也给人养养膘……至少在孙建国离开前,把他身体养好。
伤筋动骨一百天,孙建国这次回来就算在家里待不了一百天,也要有两个月时间才会离开,这两个月也会有太多的可能性,说不得那时候就已经停战了……或者让爹爹跟老首长提几句,如果能如愿这个人情馨妍心甘情愿的承下。至于孙建国的意愿……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先,在哪里不都一样的为国效力吗。
想通了这些,馨妍心情也松快不少,给客人在供销社里买了毛巾牙刷,仔细回想下对方的着装,顺便给人里外买了一整身衣服,棉裤棉袄也买了供销社里现成的。棉衣棉裤两套秋衣还有毛衣毛裤,衣服不少却也不重,折好装进布袋里挎在胳膊上,就提着离开供销社,去离家近的街道去买菜。在那里买菜不仅便宜,主要是离家近,馨妍能省下一段路的麻烦,而且买的多老板还能帮着送回家。
这时候时间已经快下午四点半,菜场的小商贩已经没有了,只有街道两旁的店铺还在营生。馨妍在经常去买的一家店里,跟老板说好帮着送回家后,就在店里买了两百个鸡蛋,五只大公鸡两只母鸡。家里地方大,可以圈起来一块地方养着,放进空房子里也行,等吃完了在来买也不迟。
买好东西后,帮馨妍送东西的是老板媳妇,四十多岁的女人做惯了生意,嘴皮子说话很利索,推心置腹的跟馨妍聊家常,不是男人爱打牌,就是婆婆难伺候,推着挂着七只鸡两百个鸡蛋的自行车,一直到家对方嘴巴都没消停过。付了钱送走人,馨妍才松了口气,她最怕这种交浅言深的人,人家帮着送东西回家,也不好不理会,只能应和的嗯着,总算是离开了。
两两拴着鸡爪的鸡,这一路上的惊吓,在一进院里咯咯咯的扑通着翅膀直叫。馨妍怕这些畜生吵到客人休息,也没往二院提,就直接在把一进院子的西边角落圈起来,先暂时的把鸡放进去回头在弄。然后提着给客人买的东西回主屋,把东西交给爹爹,让他给客人送去就行,对待外男馨妍一直都是不失理却也疏离。
中午孙建国他们回来的匆忙,也没好好准备招待客人,晚饭馨妍就做的隆重些,曲红霞也帮着搭手,熬了粥又蒸了米饭跟馒头,菜色是一个红烧鱼,一个土豆炖小鸡红烧肉水晶鸡蛋羹,清炒小白菜,卤肉也上了一盘。家里还有羊肉,只羊肉属于发物,不利于伤口馨妍就没做。冬天天寒喝汤最合适,羊肉大白菜汤,撒些胡椒粉喝着最驱寒暖身。
快饭菜做好天已经黑透,差不多快六点钟,凤天幸在最后一道菜还没炒好,就拉着康之去喊了客人起床吃饭,让乐之顺之去喊孙建国,一年没见儿子,孩子对父亲生疏的很。不过血脉天性,小孩子对爹爹的渴慕期盼,留些些时间让他们爷仨独处,也好联络感情。
等孙建国和李大个起床,用热水洗好手,饭菜也刚好端上桌,老屋本就冬暖夏凉,又点着炭盆关上门开着灯,屋里暖融融的比外面温度要高快十度,不用担心吃饭没一会菜就冷掉,吃饭的人也少折腾些。
李大个在饭桌旁坐下,拐杖刚放身边多就看到一桌子菜,中午吃撑到的肚子顿时又饿的直咕噜,跟主人抗议它的饥饿感。没办法菜太香了,那些肉香味在鼻端让他觉得更饿了。尤其看到一大海碗的油汪酥红的红烧肉,没出息的吞了吞口水,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凤天幸曲红霞,又冲馨妍不好意思道:
“让嫂子破费了,忙了半天做了一桌子菜。在队里我听孟副团说过,说嫂子手艺特别好,尤其是做的红烧肉最好吃,这光闻着味道就香的很,团长真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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