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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碗,卜夏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和活动。
用洗得垂絮的毛巾把沾在手上的水渍擦得干干净净,卜夏推开卧室里的小窗,坐在刷了浅黄色油漆的书桌旁,翻出那本浅蓝色的笔记本,握着粗黑的中性笔,挺直着脊背一笔一划写下——
2014年7月25日,天晴,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放了好多鞭炮,吓到我了,但我很喜欢空气中残留的味道,闻起来很热闹,也很温暖。
想去捡小鞭炮,留着炸坏蛋。
有些心思一旦起了,就无法消灭。
卜夏锁好笔记本,小贼似的小碎步跑出了家门。
根据气味的提示,他找到了放鞭炮的人家。
和他想象中的大摆筵席不一样,“大户人家”的家门紧闭,只有门前公路上蜿蜒的细碎红纸证实着不久前的热闹是真实存在的。
不同于村子里常见的二三层自建房,这户人家的房子修在公路不远处,占地面积抵得上五六栋普通自建房,一共有五层楼,不仅房子修得又大又漂亮,还有种满浅浅青草的草坪、漆黑闪亮的大铁门,和电视里出现过的大别墅一模一样。
卜夏早知道这里在修房子,但施工的时候周围都围了铁板,窥不到里面。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别墅的全貌。
眨眨杏核眼,挺翘的黑色睫毛扑簌,卜夏藏下眼底的艳羡,小声嘟囔:“我要是也能住这么漂亮的大房子就好了。”
发表感想的同时,他不忘找了个鞭炮残余多的位置蹲下,小蘑菇一样栽在那里,洗白指尖灵活翻动,找寻着没炸开的完整小鞭炮。
一根根暗色红纸包裹起来的圆柱形小鞭炮被卜夏用手心握着。
单看时,少年的手指是修长的,可真等握住了东西,才发现少年掌心能完全圈住的程度也不是很粗。
不过才七八根鞭炮,就把少年的掌心撑得无法完全拢住,暗红的颜色透出,衬得淡粉色的指甲盖透亮又好看。
手指骨节因为用力,也泛着淡粉光晕。
顾昀城站在二楼的窗户后,往下看去,看到的就是这副画面——
一片蔓延的碎红中,低垂着脑袋,看不清面容的少年蹲在地上缓慢移动,像是不断发掘宝藏的小龙,指尖拨动着慢慢搜寻,时不时发出惊喜的轻呼声。
有时候一口气找到两三根完整的小鞭炮,少年还会开心得握紧拳头,头顶的发旋都透着欢欣。
只是少年的家境似乎不太好。
穿在身上的浅色短袖短裤都洗得发白,让人辨不出原来的本色。
领口也被洗得宽松偏大,顾昀城站在二楼,居高临下往下看,只一眼,便轻而易举看到了少年蹲着挪动时,膝盖和手臂挤压出的浅浅沟壑。
单薄透光的布料勾勒出明显的背脊线条,也描画出饱满圆润的桃瓣形状,桃儿尖尖隐隐渗着俏丽的粉,让人想上手去托着盘玩。
少年似乎不知道自己的衣服穿出了衣不蔽体的感觉,依旧专心致志搜寻着小鞭炮,裸露在空气中的手腕又细又白,反射的阳光直直照进顾昀城眼里。
顾昀城微眯了下眼,却没挪开视线。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清朗但欠打的男生声音:“喂!臭萝卜!你在这儿啊。”
蹲着的少年应声抬头。
顾昀城终于看清他漂亮到不可方物的面容,也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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