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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老实话,笼统地说“热爱自然”,我根本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它更像是主张,但我不认为情感是可以主张的。审美能力是隐藏在我们的本性当中的,在它之外的对自然界的“热爱”,而且是自天性的、普遍的,怎么能够呢?有谁会喜欢一块刚刚硌破自己右脚的不值一钱的、难看的石头呢?通过拟人或移情,我们能够让自然界在我们眼中显得活泼和柔和一些,甚至可爱起来,不过在这种精神活动中,我们爱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谁说得准呢?也许真有人——在审美之外的人热爱自然。我也希望我是这样的人,不过,在敢于声称之前,我得接受一些考验,比如说,面对一大堆丑陋的岩石,打心眼儿里恋恋不舍,或是当剔除功利的或审美的因素之后,对所有物体生普遍的感情。我知道自己通不过这些实验,不过又想,也许有神论者——特别是其中的某一类,还是有可能热爱自然的,在理论上。
有人愿意在更狭义上使用“自然”这个词,比如,把自然定义为“可爱的事物之总和”。我看这帮不了什么忙。不妨观察一下,在假期或周末,我们都去什么地方散心?为什么有些区域是“旅游胜地”,另一地方没人搭理?我们不能把令我们身心舒适的地方称为自然,同时对另一些物体不作考虑。我们用不着时刻面对自然的本性,但是也不宜一直逃避它(希腊语中“自然”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奥德修纪》中时,意思便是“特性”)。
某些自然物比另一些更容易显露本性——这区别不在自然物身上,而在它和我们的关系之中。一块手表,尽管是我们自己制作的,在本性上仍然是自然的,不过平时我们不会这么看;我养的猫,就比街上的野猫,更通情达理;树木比山石更容易理解,而形状漂亮的石头(有些已经被搬到园林里了),就不像另一些石头那样令人不安。前几天欧洲航天局的登6器“菲莱”着6一颗彗星,拍回来的照片,那才是“赤裸裸”呢。
前面说到的,日记中的另一段记录,出现在秋天。由于自己的种种愚蠢和冒失,加上不走运,天黑下来时,我很尴尬地停车在积雪的狭窄山路上,不敢往前走了。
大约在晚上十点钟,在我的下方很深之处,冒出一辆汽车的车灯。在盘桓曲折的山路上,车灯一会儿闪现,一会儿隐没,有的时候,光柱甚至射到对面的坡上,至少我以为如此。因为在我看来,已经隐在黑暗里的一些形状似乎又呈现了,不过我不能断定这一定不是错觉;有的时候,它停下来,好几分钟静止不动,我便猜想司机是在观察道路(勇敢的司机,我早已一步不敢动了);又有时,车辆仿佛是在离我而去,让我失望起来,因为我实在希望它开到我面前,给我些消息和勇气。
最后,那辆车拐过一个弯,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我又奇怪,又害怕,担心它出了事故,但又听不到任何声音(那座山并不陡峭,路边是很缓的草坡,也不深峻)。
虽然下过雪,此处并不是很冷,在那辆车出现之前,我已经填饱了肚子,穿得厚厚实实的,正准备舒舒服服睡一觉。在白天,我途经壮美的山区,并把对它的印象,搜肠刮肚地用词语形容了一番,记在日记里。驻车前后,还欣赏到了暮色在峰顶逗留不去的动人景象,心里十分满足。
被那辆车神出鬼没地折腾一番之后,我很长时间睡不着。不知什么时候,云层淡薄了,月亮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我的脑后,我又看得见对面山峦的轮廓。这是我熟悉的场景,不过这一次,那连绵起伏的形体,却让人气忿忿。而那辆汽车,成了象征物,它的命运令人浮想联翩。
这个晚上,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至少此刻,我打心眼儿里憎恨自然。我掀开记本,写下些情绪十足的句子,把自然界比作我们的牢笼和墓场。
次日早上,待到能看清道路,我便上路(再没见到那辆车,真是奇怪,不过,两公里外就有一个村庄)。雪后的山区真是美丽,我的情绪又高涨起来,特别是在谷底的镇子吃到热饭之后。
旅行和前面没什么两样,景色动人依旧,我闲逛的兴致依旧,每天拍的照片也同以前一样多,一样拙劣,然而,我暗中不是很有把握地认为,可能摆脱了浪漫主义的某种影响。
这确实不是很有把握的意见。这几年里,我偶尔的旅行,同以前相比变化不大,所去的,还是那几类地方,见到好看的,还是那么喜欢,见到不好看的,仍相信前面有各种美丽的事物。确实,自然界如此美丽,让人恨不起来,至少在面对面注视它的时候(而不是闭上眼睛胡思乱想时)。
但我也不是一点改变都没有,现在,更喜欢在北方逛逛,对童山和荒漠,也多少学会了欣赏,它们虽然不那么悦目,却显然更真实可靠。不过据我的经验,在这类地方,转悠的时间不能太长,不然心情变坏,是指望得住的。
我还学会了礼貌。比如贺兰山,名字真是好听,特别是在古典文本里。等见到它光秃秃、硬邦邦的真容时,我并没有吃惊或失望,也没有脾气,而是客客气气地穿过,没忘了说声再见。
日出日落
整理一年里少得可怜的几篇日记,现了一大段对日出的记录。
这是有点稀罕,因为我虽然经历过一万多次日出,在此之前,似乎从没对它有过特别的感触,也不曾大书特书过。便是在外面,每天有机会直愣愣地看着太阳从左边或右边冒出来,那又怎样,对我来说它只是个提醒,“该吃早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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