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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练毛笔字练了半个多月了,虽然也不是很勤快,不过还是慢慢地有一点儿进步的。
比如最基础的横竖撇捺点,已经有了一定的掌握,只不过有的锋、回写的还不是很好。
这些天偶尔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是在用毛笔画画。
我没跟任何人说起我的这种感觉,担心被人嘲笑和教育。
然而在下笔的时候,尤其是老师让我仔细感受笔尖的锋回变化的时候,让我结合用笔的力度和角度、写不一样的字的时候,我就感觉面前不同的笔画和字形,像是一笔一笔被我小心翼翼画出来的。
我在老师家里练字,练得是临摹,不是描摹。即老师在米字格的宣纸上写上几个大字,我一节课就反复练习这几个大字。
写字的时候,要一心一意、慢悠悠地用心临摹每一笔,按照老师的说法,是让我要注重笔画的起伏和变化。
看着慢悠悠一笔下去,一笔又下去,这个过程在反复勾着我当年画画的记忆。
其实我觉得可能写毛笔字因人而异,会不会因为我在美好的童年时曾因画画带给我特别好的记忆,所以会让我感觉到二者的互通。
我想了一下,可能真有。
画画的时候,要先看后画,毛笔字也是一样;画画的时候,要掌握整体的结构和形状,其实毛笔字也是类似。
周老师夸我说我毛笔字的字形练得效果很快,他问我硬笔字写得是不是挺好。
我大言不惭的说,练过,还凑合。
其实我的硬笔字写得水平一般,只是在家里、学校里、邻居中,没有太多人的字写的好看。他们的字大多都是能看明白就不错了的水平,感觉好像没有认真练过写字。
但我也没有参加过什么写字班一类的地方,最早的时候就是和我妈一起练字,后来照着字帖练。
那时候我爸还在部队,买回来两本字帖,是庞中华的硬笔书法,但实际上执笔的是另一个叫乔筱波的人。
那两本一本叫做《醒世恒言》,一本叫做《劝世良言》,都是一些朗朗上口的有浓浓劝诫气息的古文,比如“吾日三省吾身”、“三军不可夺帅”、“一时失意莫沉沦”等等。
现在两本书还在我的书架上,《劝世良言》还有书皮,《醒世恒言》早已经皮不存焉,那暴露的书籍也很残破,每每看到,我都觉得那书在向我控告儿时调皮的我。
不过实话实说,我妈当年陪我练字,更主要的是“陪我”,她一个人带我,又要上班,根本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再去写字。
一般就是看我能坐在书桌前,进入了一笔一划的状态,她就去干活儿了,过家嘛,总是有活儿的。
我的练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在老家县城下面农村的小学校里,整个学校不到一百人,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一个班里也不过就是二十来个学生。
在那二十来个学生中,我这临摹过庞中华钢笔字的铅笔字简直脱颖而出。别的小朋友还在歪歪扭扭写字、名字都写的大小不一的时候,我已经能够顿笔、出锋了!
那种越所有人的感觉简直让我极度上瘾!
而四年级的时候举家搬迁,来到了油城,上了初中后有几个女同学钢笔字简直龙飞凤舞,连笔字行云流水,我见了都惊呆了。
那时候流行的字帖不是庞中华了,是司马兄弟。
不知道是不是穷,所以买东西总是要考虑眼前的实惠与否。
那几个写字特棒的女同学买的字帖,一页只有一七言绝句;而我买的字帖,上面是方格底,密密麻麻都是字。
当时的语文作业是一天练字一页,我总觉得她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描摹完一页,而我需要半个多小时——比她们的更实惠。
然而多年之后,我回想起来,可能正是我这种“抠搜”的思想让我练字的效果大打折扣。
时间紧张的时候,我不应该因为要实惠——我的字帖里一页字老多了——而忽略了质量。我半个小时写了一篇,但是都是照葫芦画瓢,并没有深刻体会那笔画中的深意,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一边听着广播、流行歌曲,一边写完的。那种心不在焉的练字,怎么可能练出来真正的一手好字!
时至今日,我当然已经明白了这些道理。
可惜上了大学后,我有太多曾经没有做过的事情,需要我去尝试,也吸引着我去尝试。
练字,已经成为了历史。
毕竟,我这练到一半的字,还是能够在一众同学中勉强脱颖而出。
不过,现在既然学了毛笔字,那我还是要起好步、开好头,虽然因为曾经练硬笔字,对字的形状、结构算是比较清楚,但是终究两者不同。
老师给了我一个小店的名字和位置,让我自己去买些纸笔,在家对着字帖临摹。因为基本的笔画掌握了之后,剩下的就全靠日积月累的练习。
我照着老师给的地址,在义耕的边上找到了那家丹青的小店。
门面很小,我来回找了两圈才现。
进去之后现原来有地下室,怪不得。
里面卖的是各种书法、绘画的书籍和材料,不仅有毛笔字和国画的,也有素描、油画的东西。
我买了两刀熟宣纸,一瓶墨水,两支笔。
看着店里琳琅满目,很有冲动去系统的学一下画画。但是我也清楚,贪多嚼不烂,还是先把毛笔字练好了再说吧。
从负一层上楼的时候,在楼梯旁我看到很多方石和刻刀。
我忽然想起来,周老师让我们自己练习写字画画的时候,他就拿着刻刀在刻一块深红色的长方体石头,下部的章已经刻完了——就是他的名字;上部的造型他正在刻——好像是狮子吧,因为没刻完,而且我也没有仔细端详过。
我顿时觉得刻章好像挺好玩的,下节课不如让老师教教我刻章,反正我学写毛笔字也是兴趣所至,没有什么考级的压力。
而且若是有朝一日能正经八百写毛笔字的时候,是需要落款盖章的,盖的不是自己刻的章,岂不是很丢人。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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