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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3页)

老爸大笑着说是我的嫁妆,笑得像个孩子。

我没有作声,我的男人?要么死了,要么还没有出生吧?

1993年6月20日阳光明媚杭州

我又杀人了,两个,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老爸,别担心我,做这个,就跟小时候我学钢琴、古筝、毛笔字一样,很快就完全适应的。

1994年4月1日阴雨绵绵杭州

妈妈的死,是因为生我。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个错误,我就是。

1996年12月23日昏天暗地上海

爸爸把我送到一个老头的房子里,好像叫孙药眠,爸爸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出了事情,而且是大事情,我知道谁都会死,爸爸是这样,我也是,还有那个为了生我难产死的妈妈,但我不希望爸爸像妈妈那样丢下我,但我知道,你这一走,就回不来。我没敢哭,怕你走得不踏实,觉得我还是孩子。

我终于快十六岁了,今年生日的时候你送了我一盒胭脂,说以后看到见到有资格做你女婿的男人,就细心涂抹,我觉得不对,以后想杀人了,就可以擦一点,胭脂和血,其实真的很像。今天是最后一篇日记,我也该长大成人了。

爸,走好。

第五十一章走好

一个原本对山珍海味心存艳羡的乡下人吃惯了腌菜豆腐,有一天他尝过了燕窝鱼翅,于是他夜郎自大地觉得不会再对这个世界上任何珍馐怀有敬畏,但等他有一天看到昂贵的鲍鱼,他猛然发现自己跟那盘菜的距离还是很远,这就是现在陈二狗的心境,看到那个手腕上系着一只碧青色葫芦酒壶的女人,就算他适应了曹蒹葭的存在,这一次依然让他极端泄气地感到忐忑,被那个光头粗壮手臂卡住脖子钉在墙壁,陈二狗没太多的恐慌,当初到阿梅饭馆没多久,他出于为乡下人争口气的龌龊心态产生了扒下李唯这城里小妞衣服的念头,后来这念头没了,到了今天,看到那一抹大红胭脂,他又没来由没道理地诞生这种想法,而且格外强烈,这让陈二狗想到了灵性的白熊,虽然说从科学角度来看它跟狼断然没有生育的几率,但白熊从不会跟乡村土狗为伍,它喜欢进了山,掠食惊扰狼群,偶尔还能与陌生狼群和睦相处,富贵说白熊肯定死得比黑豺早,结果一语成谶。

女人没有心思去揣测一个底层小人物的心思,她把陈二狗的出神视作对她权威的挑衅,躺回紫竹藤椅,慵懒道:“蒙虫,弄瞎他一只眼睛。”

光头男人一米九的个子,身材魁梧,一听到女人吩咐,空闲的右手二话不说便扬起砸向陈二狗左眼眶。从被扯住领口拖拽到靠墙,一直没有剧烈抗拒的陈二狗出乎意料地爆发出一股蛮横冲劲,一改弱者形象,在拳头砸瞎左眼之前,还给对方一记刁钻膝撞,然后趁对方踉跄的时机,学着富贵八极拳贴山靠,欺身而近,肩膀一靠,学了点八极拳皮毛的陈二狗虽然没将这个男人撞翻,但好歹腾挪出喘气的空间,揉了揉脖子,弓起身子盯着并没有恼羞成怒的对手,发现这个光头只是很玩味地瞧着自己,这一定程度上激怒了脾气本来就很倔的陈二狗,因为这种眼神就像白熊和黑豺围住一条野鸡脖蛇后并不逮而是挑逗的戏谑。

这个时候陈二狗才发现这个光头头顶竟然刻有一幅图案,别人都是纹身在手臂或者后背,撑死了在某些隐秘部位,他倒好,直接剃了个光头纹在头部,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么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没纹野兽图腾,也没纹让人觉得与他身份相符的刚硬图案,反而是数不清的大小红色莲花,以覆盖天灵盖的最大一朵红莲为中心,一层层铺散开来,少说也有二三十朵,层次分明,绚烂而诡异,陈二狗信鬼神,再联系到那女人妖惑不似人的脸庞,第一时间想到了是不是撞了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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