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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戍秋毕竟是纵横军的大家长,总教头当然不是平时练练兵剿个马匪见会皇上便可以的,于是第二天李戍秋因军中事物繁忙带着一帮弟兄又浩浩汤汤的离开了。
叶央央每日在山庄除了练剑便是练剑,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其他的事可干,噢,还有溜马。
踏雪乌雅是李戍秋驯给叶央央的嫁妆,极有灵性,叶央央骑着乌雅漫山遍野的乱串,终于有一天,叶央央意识到,既然李戍秋给了聘礼,那么她是不是该有嫁妆?
那嫁妆给啥好?
叶央央想起上次自己炼器时“顺手”炼给李戍秋的那把长枪,呃,李戍秋说,不顺手。
叶央央想了想,既然如此她就炼把顺手的给他嘛!那样他上战场如果有一把更好的兵器,那他的安全不是更有保障了吗!
想完,叶央央便兴冲冲的跑去了山庄里的藏书阁里,脑子里还记得自己在现代时人们说的,有啥不懂的!翻书看去!
叶央央便泡在了藏书阁里,一本书一本书的“啃”着。
终于,叶央央在一本古籍里看到,素来用以人血炼制的兵器更为锋利,因带有血性更具有攻击力。
叶央央回到房,拿出沉玉灵晶思索了一番,决定将这块本就是李戍秋为她寻到的宝物给嫁妆炼了。
叶央央站在铸剑炉旁,眼神幽暗。
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叶央央狠心至极的那秋叶寂划开了自己的背脊,咬着块布帛取出了两根自己的肋骨放到了一旁。
叶央央立即服下许多补血的丹药,狠狠地咬着布帛炼起了长枪。
若是有人在一旁看着叶央央如此,定然大骂她脑子真是抽了不成!怎能如此不动声色便取了两根肋骨?
但只有叶央央知道,她这是为了李戍秋。
天上神兵利器何其多也,但能到李戍秋的手里却一把也没。
叶央央当真是爱上了李戍秋,不然她不会做此牺牲。她也不想他得知这长枪是如何炼制,她只希望当他上了战场,到时因她这把长枪而多上那么几分胜算。
没有人希望看见自己心爱的丈夫归来时伤痕累累苟延残喘。
她叶央央想李戍秋好。
所以这么舍得。
于是叶央央融了沉玉灵晶,加入身体肋骨,辅以至情之血,在铸剑炉中锻造了三天三夜,最后炼就一把长枪,“沥魂”。
叶央央在火炉旁用双手拿着长枪,仔细端详着,只见这长枪长一丈一尺,昏暗的环境下枪身仿佛有着淡淡白光,约重六十五斤,枪头犹似火焰形状,锐意逼人。
然后叶央央又在枪柄上刻上了一个小小的“央”字,苍白的小脸上浮起几许薄薄的红云,满意的笑了。
纵横府内。
“驻守楚江关?”李戍秋蹙眉。
“皇帝的宠臣张元会作为御史跟随出行。”喻问天补充。
这皇帝也不知如何作想,竟派个宦官随李戍秋驻守楚江关,宦官,在战事紧要关头不拖累就好了,难不成还要求他出谋划策吗?更何况这还是个在皇宫中只知讨好贵人贪吃懒做的奴婢,身娇肉贵的,竟让这种人作御史跟随驻守?
且说这楚江关,更跟与往驻守之地不同,同那启夏国战争之地更加接近,也更加险要,这皇帝……罢了罢了,估计也只能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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