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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o]胡适:《四十自述》(以下径引书名),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1939年版,第1oo页。

  [61]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第1卷第1期,1915年9月,第1—6页。

  [62]君衍:《法古》,原载《童子世界》第31期,19o3年5月27日,《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编》卷1(下),第532页。

  [63]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激进与保守》,收入其《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第188—222页(以下简作《激进与保守》);王汎森:《古史辨运动的兴起》。

  [64]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第17页。

  第三章受学:率性与作圣的徘徊

  1891年12月17日,胡适生于上海。但依旧例,他是安徽绩溪人。小胡适出生不久,即因父亲的职位调迁而跟随游走四方,到三岁多父亲去世,即虽母亲返家乡绩溪上庄生活。胡适一生,从他自己所说的“做人的训练”到终生职业道路的选择,都有父母的深远影响。他后来的种种“开拓”与“落伍”“激进”与“保守”,多少都可从其少年经历去观察。

  一上庄:做人的训练

  胡家本以经商为生。到其祖父一代,才开始步入读书人的行列。不过,开读书风气的胡适伯祖父星五公,“科场却不甚得意”,大约是以塾师终老的。到胡适的父亲胡传仍需先学经商而后才正式定下来主要读书。胡传不负族望,进了学成为秀才。但他在科场,也只比他伯父略为“得意”一点,省试那一级,就始终未能通过。大道不通,在官场即只能走旁径。胡传审时度势,看出边防需人,于是注意边疆地理学说,更亲往东北实地考察,以后在官场的展,也基本在边防一路。靠着个人奋斗,后来居然做官至知州。[1]

  旧制对商家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是有很多限制的。胡传挣来的这个士大夫身份认同,确实来之不易,故他本人和胡家对此看得极重。这对于胡适一生的展道路,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胡传去世前两个月,给胡母和胡适都留下了遗嘱,强调必须让胡适读书。胡母贯彻胡传的遗愿,一直出比一般儿童高数倍的学费要家乡的教书先生给小胡适讲书。一字一句的意思,都要讲出来。这是胡传的独特教书方式。他自己先已教过胡适认字,那时一开始就坚持讲解每字的意思给儿子听。胡适后来回忆说:“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父亲母亲为我讲方字,两位先生为我讲书。”他以为,读而不讲,等于白读。[2]

  但胡传的意思,远不止是要胡适比别人更能读懂书。胡适自己说,他父亲遗嘱中让他读书的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他的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父亲的遗嘱,掌财权的二哥未必会在家境十分困难时出钱让他到上海读书。实际上意义决不止此。胡家子弟,本来是经商也读书的。但胡传的遗愿,以及胡母肯付出比一般儿童高数倍的学费而努力为胡适所塑造的,是一个与其父亲类似,而与一般乡人不同的读书人身份认同(identity)。也就是要步胡传的后尘念书出头成为士大夫。胡适成年后还记得,母亲所以常常叮嘱他每天要拜孔夫子,就是“盼望我读书成名”。[3]

  关于胡适应该成为一个读书人而不是商人这一点,在胡适到上海读书之前,胡家大约已有一个基本的默契。管家的胡适二哥胡觉(绍之)基本上是支持的。在胡适的私塾老师自觉无力教他之后,胡母曾提出过胡适读书的问题。当时二哥三哥均未立即表示赞同。但当胡适真的辍学而出门跟舅舅学生意时,二哥大概觉察出这中间有着某种暗示(胡适真要学生意完全可以跟胡家人学,胡母这样做意味着孤儿只能靠寡母的娘家,这样的事对有地位的胡家是很失身份的)。于是,在胡觉的主动支持下,小胡适得以到上海读书。所以他自述说“生平有二大恩人,吾母吾兄而已”。[4]这两大恩人的所为,就是培养了与众不同的读书人胡适。

  也就是说,对胡家和胡适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要读书,毋宁是要维持一种特定的身份认同。恰如胡适所说:“吾少时稍有所异于群儿,未尝非吾母所赐也。”[5]具体地说,胡母是不许胡适和“野蛮的孩子们”一起玩的。而胡适幼小时本来也体弱不活泼,结果“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地。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据胡适在后来的英文自传里说,得此名大约在他五岁时。不久,“人们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穈先生”。这正是胡母所希望塑造的与众不同的身份认同。

  有此认同,小胡适也就多了一层“我”的成分,必须维护这一难得的认同。胡适自述道:“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野’了。”而且,胡母也得着一些同盟军。确有那么一些“大人们”有意无意间颇“鼓励我装出先生样子”。正因为如此,在一次胡适与小孩子玩“掷铜钱”游戏时,一位老辈跟他开玩笑说:“穈先生也掷铜钱吗?”胡适听了立即“愧羞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那先生的称呼本是绰号,在别人或不过玩笑而已(但开此玩笑则说明已有一定程度的固定认知),在胡适则已颇认真了。有意维护其特定认同这种“我”,使胡适从小就养成他后来爱说的“爱惜羽毛”的特点(详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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