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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思考这件奇怪的事时,麻大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屁股。起初我以为他是无意的,可越看越不对劲,他的脸色煞白得吓人。突然,他毫无征兆地喊了一声:“鬼呀!”我哪受得了这种刺激,一屁股站了起来,就向麻大跑去。麻大见我跑来,头也不回,倒退着就往后面跑。一边指着我的屁股说:“你娃哪去耍的,屁股上竟长了个枯骨出来。”
我被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声,现在一听原来是屁股上钉着一只死人手,这才大出一口恶气。我满脸怒气地对麻大说:“人吓人,吓死人。你不晓得这个道理呀?”
麻大却依然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的屁股。这下我觉得真不对劲了,麻大也是大风大浪里过来的人,一只死人手总不会让他怕得发抖吧。我知道这枯骨手一定有怪异,说时迟那时快,我一只手迅速伸过向枯骨手,用尽吃奶的力气,嘶的一声把枯骨手扔得老远。
“我叫你作怪,我让你凶,我看你再凶”没等我反应过来,麻大早已快我一步,举着手中的镐子乱砸枯骨手,嘴里还不忘发泄一下。
能被麻大举着铁器“咣当”一声真是毁灭性的享受。就在我回头之际,只听见劈里啪啦几十下声响,我料想这枯骨手也算倒霉,好好的,干吗要抓我屁股?这下倒好,成了麻大镐子下的一堆碎骨。
不过事情往往就是令人意想不到,我亲眼看见麻大还在用力地敲打这枯骨手,但镐子已经变形。而那只枯骨手倒是一点损坏的痕迹也没有。麻大太用心,一心只想敲烂那只枯骨手,却没有发现手中的镐子已先于枯骨手变形了。
“别敲了,就是给你把削铁如泥的战国古剑,你也不可能在它上面留下半点印子,更别提敲烂它了。”鬼三识货地说道。
“我就不信”麻大抡起镐子,准备再敲。只是一个“信”字还没有说出来,眼睛已经被自己手上的镐子震住了。他不敢相信地看了看枯骨手,又拱了一下发烫变形的镐子。最后狠掐一下大腿才从尖叫声中站起来。
“你们相信有龙存在吗?”鬼三突然蹦出一个问题。
龙是东方的神话传奇,又是我们华夏人的祖先。这点博古通今,没人对这些提出疑义。但要是真让大家相信有龙的存在,倒也是不可能的。并不是因为大家不相信有龙,而是因为从古至今无人能拿出哪怕一丁点的和龙有关的证据出来。虽然有出土的恐龙化石,但还不可以算是证据。我也知道鬼三说的不是恐龙,而是真龙。
“你是说这东西是龙的爪子?”麻大第一个反应过来,无比惊讶地看着被自己狠敲的枯骨爪。
“我寻思了好一会,当真没在这枯骨爪上看见一丝被敲过的痕迹。不过这东西不太明亮。”和一般死尸的骨手几乎没区别,要说有,那就是这爪子比人的要长得多。而且是一根骨贯穿着的。
在中华大地上,不论是古代还是近代,都有记载过龙的出现,还有许多目击证人。但他们没人能拿出证据,所以再苦口婆心地解释也是白搭。如果我眼前这只枯骨手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真龙身上的遗物,那将会是一次翻天覆地、地震山摇、震惊全世界全人类的伟大发现。想到这里,我仿佛看到自己站在联合国秘书长的宝座上,俯视所有人,大声对外国人说:“我发现了龙,中国人寻找到祖先了。”
“你做啥白痴梦呢,看你口水流的。”鬼三推了我一下,把我的美梦一下推得破灭。
“咋办?这东西若是真的,可不好办。”麻大已经相信枯骨手就是龙爪的现实了。
“能咋办,先收着。反正不能送联合国审查,也不能让美国佬发现,更不能告诉政府。”鬼三说。
我说这前两个可能还行,可最后一个不可能。我就纳闷了,我想不通就问鬼三为什么。鬼三抡起手,使劲敲了一下我的脑门,说道:“你娃莫逞英雄,干了好事,别人把你当个偷。别忘了咱这行当都要在夜里干着,你见过政府哪个部门全天二十四小时开门迎人的?”
“医院里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只要你有钱。”麻大抢先说道。
“莫插嘴,你打110,保证有人接你电话。”我说道。
鬼三一听乐了,连忙说道:“还是大柱子搞笑细胞多,不正是这个理?别忘了咱学名叫‘土夫子’,俗名叫做‘盗墓贼’,官捉贼,古今不变。”
“还说我闹腾,你不也是?弄个半天,搞得乱七八糟的,你直接说自己是个贼不就得了?你以为整得穷酸酸、文绉绉的你就是个文化人了?你别忘了你小学都没念过,办的那张初中文凭还是我花了三块八给你去办的假证。”麻大咕噜着。
我一听乐了,刚想插上一句,却又被鬼三抢口了。他说:“老大老大,你吃屎长大的呀?那是我眼光比你好,当初让你一起整个初中文凭,你偏不,到头来拿回一张小学的。摆现在小学文凭给人家擦屁股还嫌硬呢!”鬼三得理不绕人。见麻大又要反击,我连忙制止:“两位大叔大伯都老大不小了,就都忍忍吧,咱先料理掉地上的玩意再说也不迟。”
我这么一说,倒也让麻大和鬼三暂时
握手言和了。不过在处理遗龙爪的事上,大家的意见又分歧了。麻大一心要倒出手,说倒出手后,就再也不干这死人的买卖了。鬼三坚持不同意卖,他说要等老爷子回家让他见识一下,说不定能从爷爷嘴中得出个天大的秘密。就知道鬼三一直相信爷爷曾说过的一个有关龙神宝藏的秘密传说。以前没真龙遗留下的证据时,他都十分相信,现在有了,他自然十万个不同意出手。我也赞同鬼三的意见:不卖。不过我认为这枯骨手尚未肯定就是传说中的龙的遗爪手,不过这爪子的坚硬,也足以我回去找专业人士好好研究一下。要是能分析出里面的成分,以后我就开个加工厂,专门卖这玩意。我就不信卖不过那些钢铁厂?!
二比一,见我也同意先收着,麻大也半将就同意了。盗墓最怕的不是墓里的机关和尸怪,而是自己人的不同心,加上我所知道的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最后全栽在墓里的人不在少数。所以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保证万无一失地走出这鬼地方。
为了表示诚意,我决定遗龙爪由麻大先收着。因为这龙爪先前钉我屁股上,按规矩应该是我一人占有,但为了团结,我只有牺牲一下。麻大收了龙爪,开心不已。握在手里,比伺候亲爹妈还要卖力,直握得手心出汗,也不辞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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