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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沙缓缓的咽下一口啤酒,问:“简奚唱歌跑调,你们还让他上去唱。”
里沙颤抖着手把杯子放到一边,说起来在一起这么多年,简奚还真没唱过歌,简奚五音不全这件事,她还真不知道。
“什么唱歌跑调,嫂子你可以直白点直接说他五音不全的。”收拾了自己风中凌乱的表情,刘明瑞觉得他大概需要一个耳塞。
“其实说实话,老大这声音还挺魔性的,你们说他怎么就这么彪悍的词一个没错,偏偏调子就没一个对的呢?哈哈,笑死我了。”李帅捶着沙发,笑得直不起腰。
也是幸亏简奚此时唱的正入迷,没注意到这边,不然他一个星期的打扫没跑了。
唱完一首,简奚毫无跑调的自觉,自认为唱的不错,把他的水平都发挥出来了。
“喝口啤酒润润喉。”
简奚接过里沙递过来的杯子,喝了一口问:“我唱的怎么样?”
“呃……挺好的。”夸得有些尴尬。
但简奚貌似是没听出什么不对,一脸淡定的道:“我也觉得挺好的。”
刘明瑞:“……”老大,你这种迷之自信到底是怎么来的,没看到嫂子脸上的纠结吗?
润完嗓子,简奚唱歌唱出了兴致,拿过麦克风道:“我再来一首吧!这次挑个高难度的。”
刘明瑞连忙抢下简奚手里的麦克风,“老大你不能只顾着自己唱啊!嫂子还一首都没有唱过呢!下一首嫂子唱。”
手里被刘明瑞塞了麦克风,里沙也从顺如流的上去点歌了,刘明瑞这么做也是无可厚非,实在是简奚的歌声太辣耳朵了,再来首高难度的,感觉晚上要做噩梦。
听着里沙婉转悠扬的歌声,刘明瑞对简奚道:“老大,如果以后你和嫂子有了孩子,一定要像她,不能像你。”
“为什么?”简奚疑惑。
“这个……反正像嫂子比较好。”心道要是像你,性格又枯燥无聊,还五音不全,感觉没前途啊!像嫂子多好,脾气温和,还多才多艺。
夜深人静,曲终散场。
最后刘明瑞喝多了,抱着麦克风哭哭啼啼的不肯走,被一脸嫌弃的刘衡和李帅架着走了。
抱着简奚的腰,风从他们身侧呼啸而过,里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这几天好像没看到你在码字,你的读者们怎么办?”
“没关系,我有存稿,不会没得看的。”
已经好久没看评论区的简奚不知道,他的文下已经盖起了几十层的高楼,读者个个都举着几十米的大刀等着他上线了。
以前简奚很勤快,日更一万,时不时还加更,然而现在——
呵呵,只剩三千了。
这让被大肥章宠坏的读者们怎么办?个个饥渴难耐的,就想着谁能爆出作者大大的地址,他们好给他寄到付的刀片。
里沙却天真的以为简奚有好多好多存稿,毕竟在她眼里,简奚这么勤快的作者真是很难得了,谁知道他自从谈了恋爱就颓呢。
……
简奚的作息时间简直比里沙还规律,里沙有时候还要靠闹钟,简奚的生物钟却已经固定到分秒。
看时间差不多了,叫里沙起床,当里沙梳洗完了,他刚刚好把早饭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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