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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序(第1页)

2005年的大年初二,我跑到了刘罡明队长家,来验证艾莲(赛斯。沃勒)遗留稿件的真实性。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善意的晚辈,却不料此举宛如看望一位旧上司的未亡人。

那一天,用过茶之后,刘太太请我吃些糕点。我望见勺子上自己的影子先是凸出来,便又换了一个方向,让那影子凹下去——旁边还挂着一抹奶油。我盯着它看了那么久,心下忽然有了毛骨悚然的感觉。

如刘太太所言,刘队是在99年8月遭遇车祸去世的,那刚好是艾莲离开中国的半个月之后;而差不多与此同时,他们的女儿刘颖也失踪了——看起来像是离家出走,但对此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两件事都是艾莲手稿记叙之外的,可又都是现实中发生的事实。我感到恐惧,猜疑着这些会不会只是巧合。

按照书稿的记载,加上我现在得到的信息,我开始模仿艾莲的时间方法排了一个序:在本案中与艾莲有过接触的人中,最先是薛婷婷被人灭了口——这可以归结于凶手的犯罪行为,不必深究;随后就是陈芳,接下来,在案件告破的日子里麦涛也去世了;半个月之后是刘队遭遇了车祸,刘颖至今下落不明在中国,共有四名,或至少说有四名与艾莲存在关系的人都不得善终,这是否能看作是一种警告?对此,我拿不准主意。

然而接下来,我又能找到谁去验证文稿的真实性?还是我应该见好就收,以免自己重蹈覆辙?

关于刘队的去世,我渐渐有了一种怀疑,焦点放在那个与艾莲打过三次交道的追踪者身上——虽然尚且没有其他人能证明这个人是存在的,但好友杨克。拉尔夫对乔纳森将军的描述,已经使我潜移默化地相信,将军绝对可以派出这样一位跟踪者。艾莲在与跟踪者较量的时候,受了些轻伤,这些当然也都记载在他的手稿里——很可惜被前些天的那场火灾毁坏了,我只得凭着记忆再现这一情节。尽管心里回想起来总是起伏跌宕;可我的文笔很糟糕,写出来难免发善可陈、平淡无味。我又一种感觉,像我这样的外国小孩儿,在对中国文化还只能算是半斤八两的情况下“著书立说”总有些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小学生站在苏格拉底面前班门弄斧的感觉。

我又有了一种更加诡异的想法:或许那时候艾莲并没有离开中国,是他干掉了曾经的忘年老友刘队长——就如同艾莲对我一直很有礼貌,可并不代表他有了机会不打算干掉我——人的一种品质未必能抹杀他的另一种品质。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刘太太似乎提到了一个熟识的名字,可我没有听清,事后又不好意思去问。

我越是呆在这里,就越发地感到如坐针毡。这所房间的空旷冲刷着我,未亡人的讲述刺激着我,因此,在半小时之后,我不太礼貌地打断了刘太太,提出告辞。

从刘队长家出来,我一路恍恍惚惚地走上大街。几辆残疾人摩托从身边驶过的时候,我意识到车上的人都在望着我;因为我的金发和湛蓝得有些发绿的眼睛,他们总是盯着我看,仿佛他们有一切权力如此,我倒也熟视无睹。又往前走了几条街区,都是安安静静的,我知道,这是中国人过年的习惯——淡化了街道的喧闹与嘈杂——不知道是不是能为有个机会沉淀自己的心情而感到高兴?最终,我在一处红绿灯处停了下来。

这儿的房屋虽大多矮小,却有极少的一些宽大豁亮,深厚的红色院门边还有两只精致的石狮子;我似乎能透过紧闭的院门看到里面坚硬的影壁和漂亮的花圃。在旁边一些店铺的外玻璃似乎用肥皂水精心地洗涤过了,显得一尘不染,店门两边还挂着春联。

远处似乎还有轻微的爆竹声响,街上的车流算得上稀疏。我盯着路面正中一个好像动着的东西——那是一只快死的小狗,汽车驰过,带起的风一吹,它身上的长毛似乎都在扇动着。它的身边看不到主人,天知道这小家伙为什么会跑到这儿来!我忽然想起一年多以前全球爆发的“禽流感”那期间太多的主人丢弃了太多的宠物——仿佛它们都可以被称作“家禽”似的!

然而现在毕竟不是愤世恨俗的时候:我又瞥见离我近一点的地方有那小狗的同伴,身上的毛灰不啦叽地,多处还打了绺儿——似乎是一起流浪的伙伴。我很想冲过去抱起路中那可怜的小家伙,但是眼下不行,还在红灯,我不敢冒险闯到马路中央。而它的同伴则显然没有这个意识,一次又一次地冲到马路上,又在轰鸣的喇叭声中逃窜回来,它的小脑袋随着车流晃来晃去,显然超出了它的理解,便放出一阵阵“呜呜”的悲鸣。

我越发地看不下去了,刚打算走过去,却注意到远处一个男人冲进路中。这男人留着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身材算不上高挑,却很是结实,肩膀特别宽阔,腰肢却显得格外纤细。我的眼前一亮,心里一阵颤抖,这影子,就好像我的表姑父赛斯。沃勒,亦即我苦苦寻找的艾莲。

我目视那人跑到路中央,伏在那小狗身边,似乎动动嘴说了什么——可惜我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他一边取下背包,一边对过往的车辆摆手示意——它们便从他身边驶过。他将那小家伙装在包里,抗在肩上,然

后又对着路边等待的那个同伴说了句什么,那小家伙也摇着尾巴,跟着他往前走。

我看这一切是如此的痴迷——就像是注视着我的表姑父在做这些事一样,直到身后的路人一个个超越我的时候,才发觉绿灯早已亮起。鬼使神差的我,竟然忙不迭向那人走去的方向追起来。

我花了不少工夫总算赶上了他,可离得越近就感觉那越不像是艾莲——尽管身材相近,对动物的那份热诚也类似——可他穿了一件带风帽的夹克衫,下配一条合体的运动裤——这些,艾莲是从来不曾穿过的。

然而我还是跟在他身后,硬生生地“嗨”了一声。

那人回过头来,我立刻感到了失望——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感觉没有察觉到?他和他的脸型也有些相似,都是刀削过的坚毅修长的面颊,额头宽阔,目光友善,但他绝对不是艾莲。

那人好奇地看着我,眼睛里闪着睿智,不紧不慢地开了口:“对不起,小姐,我不认识你啊。”

“是的,”我说,随手脱下帽子,让头发披散下来“我只是想问问你把这只小狗拿去做什么?”

他双手合掌,仿佛很虔诚地点了点头“瞧你这话说的,小姐,我总不会吃掉它。”

“对不起,”我感到局促,不敢抬头盯着他的眼睛“也许我不该乱问的。”

“没关系,小姐,”他又笑了,这笑容也有些似曾相识“我只是看看能不能帮助这小家伙,也许会有些办法。我的家就在附近,如果方便的话,我要走了。”

我目视另一只小狗跟着他离开,心里却有股子着冲动,也想跟到他家里看看他会怎么做。打住!我告诫自己,即便春天将至,我也不该像母猫一样的随便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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