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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他□没有穿裤子。

  光果果的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比桌面上的那盏灯,光韵余辉多了。

  裸脚穿着一双同色系的布鞋,温小婉因坐着,所以看得格外清楚。

  那光洁的脚踝好像宝石打磨出来的圆滑剔透,难为竟长在大男人身上,看起来却一点不觉得违和。

  这人鸦羽似的头,披散在身前身后,没有用任何东西束缚,瀑布流水般的倾泄,足足能垂到膝弯。竟比温小婉这个女人的头,还要长出许多。

  长并没有遮掩住这人的那张脸,撤去那张做宫女时易容用的画皮,露出本来面目。果然如温小婉想像中的妖孽。

  玉面朱唇,粉颊盈光,比正常桃花眼还要大一个弧度的眼眸,七分含情、三分含媚,十分风流可人。这副模样,扮做女子亦可勾魂荡魄了。

  “怎么样,人家比我师兄,好看得多吧?”

  那人像只自恋的小孔雀,抖开了骄傲的尾巴,只等着温小婉来夸了。

  谁知温小婉根本不买他的帐,顺手把自己的鞋脱下来,直直朝他果露在外的玉胸扔去,“老娘这辈子最恨的就是长得比老娘好看的男人,全Tmd是妖怪。”

  这人怕是不知道,温小婉没穿来小说里之前,在那一世里,惟一的一次有心来爱的真爱,就是被个男人抢走的。

  自此温小婉的三观神奇地逆转成‘爱他就要听他被别人压’的地步,彻底沦陷到窃听风云里去了。

  没错,她利用了自己的职业优势,在原先爱过的那个男人家里,按了窃听器。

  如今又看到这种比女人还要好看的男人,她第一冲动就是把这人献给晋安帝龙耀,然后……她毫无道德羞耻可言地听壁角。

  若能拉着聂谨言一起来,一边听一边观摩实践,那就再好不过的了。

  温小婉那鞋自然没有如愿地打到那人的身上,那人随手一抓,就抓到了手里。

  还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那副贱兮兮的表情,让温小婉很有冲动,把另一只鞋也扔过去。

  “脚有点大,不过这不算事,人家还是喜欢的。”

  晋安国虽然没有上下五千年文明中摸爬打滚的几个朝代变态,但也有摧崇小脚者为美的习俗,只是不强迫女人绑三寸金莲、裹脚什么的。

  “用不着你喜欢,你师兄说林长海带着好几批人,四处搜你呢,你还不快点圆润地滚。”

  面对这个妖孽的时候,温小婉一点怜香惜玉的表现都没有。她就不明白了,聂谨言那么一个面瘫脸,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妖孽的师弟。

  “还没有和你说几句话呢,人家怎么舍得走,”那人把一缕墨,缠在手指,风流无限的桃花眼一眨一个春波。

  温小婉五雷轰顶,如遭雷劈,里焦外嫩。

  这个衰神不请自来,又怎么赶也赶不走。论武力,自己不如人家。论口才,自己好像也说不过人家。最悲催的还在最后一点,论不要脸,自己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聂谨言已经和她透露过了,整个宫里,除了永孝宫,因着昨天晚上晋安帝龙耀的临幸,才躲过没有被搜的命运,但这不能抛除林长海已经在永孝宫里外,布满眼线的可能。

  或许自己刚刚那一趟,去宜庆宫找聂谨言的事,都有可能被林长海的眼线看到了,却因自己找得是聂谨言,那些人没好出手。

  聂谨言应该也猜到了,但他生性孤傲,对这种行径还不看在眼里,所以毫不避讳地叫小福子把自己送了回来。

  其实温小婉并不知道,聂谨言的性子绝不局限在孤傲,他能多年坐稳慎刑司主位的位置,心狠手辣是必不可少的。

  就在温小婉走了之后,聂谨言快招来他的贴身暗卫,把跟踪温小婉的那个探子除掉了,还顺手扔到了紧挨着宜庆宫的福华宫边门的枯井边,做出一副这人是被刺客做掉的假象,也顺利转移了不少林长海的眼线。

  “我这里不安全,我一个小宫女混在宫里不容易,你可别拖累我,就算我求你了,快滚吧。”

  温小婉一只脚穿鞋,一只脚不穿鞋,走两步路,特别不顺脚,索性把另一只从脚上甩到一边,像一只风中摇曳的蘑菇,往她的床上靠拢,把大门的位置留给那一身绯衣的妖孽,睁大眼睛盼着他可以‘嗖’地从大门口窜出去,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天不遂人愿,那人妖似乎一点没有意识到温小婉话语里的急迫,像要摆脱一只苍蝇一样想要摆脱他,竟还随着温小婉的脚步,随着温小婉也凑到了温小婉的床边

  温小婉坐到了左边,他竟然坐到了右边,学着刚才温小婉甩掉鞋的样子,也甩掉自己脚上的鞋,玉白的长腿一伸,支到了床里面。

  同侧的玉臂一抬,那件绯色衣服的宽大袖袍,就顺着玉臂滑了下来,滑到了肘弯,随着他的肘弯一起撑到了膝盖处,然后说了一句驴唇不对马嘴的话,“人家姓莫,叫莫绯漾,我师兄和你说了吗?”

  温小婉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老娘管你叫什么,你别总师兄师兄地叫他,你这么叫会害了他的。”

  要是让那些有心人知道聂谨言和眼前这妖孽曾经有过一段师兄弟的缘份,聂谨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这后宫里的主子,无论哪个都是多疑的主儿,不管你从前为他做了多少事,只要有一件事错,那全盘都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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