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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沈呈呈从冰箱里几乎都挑花了双眼,才终于深思熟虑地选出了几样满意的材料。
20分钟之后,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的香气从这间总统套房的小厨房里飘了出来,沈呈呈双手端着一个餐盘从里面走了出来。
洁白的餐盘上陈列着的是沈呈呈花费了20分钟才完成的战果。
热气腾腾的意式浓汤被盛放在一个黑色而质朴的石碗里面,香气扑鼻的吐司被一片一片地切好,整整齐齐地排列在餐盘的中央,吐司的旁边摆放的是一圈令人食欲大开的香浓培根。
沈呈呈心满意足地端着餐盘,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餐桌上。她站在一旁看了好久,连她自己都对这份早餐感到非常的满意。
而她自己从起床忙到现在都还没有吃一点东西,喝一点水,不过她一点也没有感到一丁点饥饿的感觉——看到自己亲手做出来的丰盛的早餐,她觉得自己已经饱了。
不过她觉得好像还差了一点什么,到底差一点什么呢?
沈呈呈双手抱在胸前,歪着脑袋使劲的想着。
哦!还应该有一张这个!
沈呈呈像突然记起了什么似的,急急忙忙地向房间的阳台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还差一点把旁边的屏风给撞倒了。
套间的阳台前面是一个欧式的开放式的书房,圆圆的一张小书桌上放着一个便签本还有一只钢笔,旁边还放着一部座式电话。
沈呈呈跑到书桌前坐下,一只手拿过便签本一只手拿过钢笔就写了起来。
沈呈呈虽然初中读完就没有再受过任何应试教育了,不过沈呈呈一直都保持着书写的习惯。
她认为一个人的字就好比一个人的脸,写得一手好字肯定会给别人非常好的第一印象。
对此,沈呈呈还专门研究过了哪种字体好看,她的笔迹不是那种一般女生写的那种娟细清秀的字体。沈呈呈最喜欢的是那种飘逸的瘦金体。
这种字体相传是宋朝的宋徽宗所创,运笔灵动,笔迹瘦劲,是一种风格非常独特的字体,不过写这种字体的多数为男生,沈呈呈是个例外。
沈呈呈在辍学进入社会打拼后,几乎每天都会有练字的习惯。
那时候每天下班都已经很晚了,沈呈呈回到出租房整理完家务之后,都会拿出纸和笔来练一练。
《千字文》和《风霜》是沈呈呈临摹的最多的两本字帖,虽然每天都很累,但是沈呈呈却非常享受练字的这短短的一个小时。
没过多久,小小的便签纸便落下了几行漂亮的字迹。
“早餐我已经准备好了,如果你起来的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可以拿去里面的小厨房里用微波炉热一热。我今天有一点事情,晚上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有事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沈呈呈满意地看了看这张便条,方才出了房间的门。
这时候还很早,外出的人也几乎没有,沈呈呈一人站在酒店的电梯里,显得有些形单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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