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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晚,寒冬在外过夜很危险。夫妻俩没法接近猎人小屋,索性在附近找了个岩洞住下。
诺尔和忒斯特又抓了一些鹿、野鸡和兔子,他们给那对夫妻留了一半,自己拖了两头鹿回去交差。
“我们打到了鹿。”诺尔冲老猎人微笑。
为了增加猎人的好感,忒斯特把鹿皮剥掉,鹿肉分解好,这才将猎物带回去。
老猎人转动眼珠,目光挑剔地扫过那些肉块和鹿皮,半晌,他语带谴责地开口:“鹿血怎么没带回来?两个蠢货。”
那口气毫不客气,像是爹训儿子。
“肉切这么大块,风干都不好干!鹿皮怎么带进门,腥味太大了。骨头呢?骨头该不会都扔了吧?蠢货,蠢货。你俩简直什么都不懂!”
要不要我当场把骨头召唤回来跳踢踏舞啊,诺尔脸上的微笑抽了下。
这老家伙的脾气简直令人难以忍受。按理说,猎人至少该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任务指示,老猎人亨特非但没有引导,他连人话都没讲几句,只有骂他们的时候最主动。
回忆了下猎人们的悲惨遭遇,诺尔把怒气咽了回去:“抱歉,我们下次注意。”
“什么下次?你们今晚还要住这?”老亨特咳嗽起来,“操,真烦。”
诺尔、忒斯特:“……”
忒斯特脸上保持微笑,暗中活动了下拳头,手指关节出咔吧轻响。
好在疯修士的控制力明显高于他的恶意。
深夜,吃完忒斯特煮的炖鹿肉,老亨特拿着弩箭出了门。老猎人一走,屋里的气氛登时轻松了几个倍数。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家伙对我们有成见。”
忒斯特往壁炉旁的椅子上一瘫,看起来要在炉火的温暖中融化了,“通关后让他按照好感度给奖励?他不给两个大嘴巴子就不错了。”
“应该不至于。”
诺尔叹息着说。他正盘腿坐在稍远处的兽皮毯上,双手捧着历史书。
老亨特的本性应该差不到哪里去,他好歹给他们提供了便于走路的雪地靴。要是他铁了心恶心他们,大可以放手不管,任由他们冻掉脚趾。
眼下两双靴子正在壁炉前面烘着,老亨特还在靴子里塞了杀菌吸湿的药草包。火焰一烤,屋子里飘起浓郁的药香。
“他好像很讨厌我们待在小屋,正好,明天我们……”
话说到一半,诺尔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忒斯特的呼吸变得缓而轻,他睡着了。
这家伙还挺擅长随时随地入睡的。
……也是,这人是神出鬼没的疯修士,估计没多少规律作息的机会。遇到这样糟糕的环境,他八成也一直绷着根弦。
诺尔从地铺那边拖来毛皮毯,小心地给忒斯特盖上。
摇曳的炉火映亮了忒斯特的脸,火光顺着那头长上下滑动。诺尔忍不住感叹了一秒这人的英俊。玩家的脸都是自己捏的,俊男美女不少见,但这位可
是纯天然。
能生出这样的孩子,父母一定长相颇佳,也不知道忒斯特出生在怎样的家庭。
安置好搭档,诺尔继续翻看书本。一时间,屋内只剩书页翻动和木柴燃烧的轻响。
这些时日,他一直在补习这个世界的历史,和自己记忆中的设定进行比对。
这片大6也叫塔赫,人们还没现星球的概念。
漫长的黑暗时代过去,塔赫大6燃起战火。长达数百年的纷争时代落下帷幕,紧接而来的是象征和平的常青时代。这段历史与游戏设定相差无几,除了信仰部分。
似乎从纷争时代开始,生命神殿和永恒教会就存在了。它们一路展壮大,留下诸多记录。其间还诞生过各种大大小小的宗教,不过它们全部埋入了历史的尘埃。
接下来的历史问题更大——
塔赫的主线故事设定在常青时代496年左右。上次诺尔在白鸟城确认过,他醒来的时间应该在723年8月3日,足足晚了二百多年。
在这二百多年间,原本该和平相处的诸国再起摩擦,大6版图变动了不少。
杰弥诺王国,原本设定中的二大国之一。它的西侧紧靠魔王支配的绝望列岛,常年遭受魔物袭击。眼看国王无所作为,杰弥诺分裂成东西两个国家。
比起世界版图变动,诺尔更加在意“魔王”。
白鸟城的道具店店主提过,二百年前,龙血英雄德雷克前去讨伐魔王,就此杳无音信。
历史记录中也常常提到“魔王”。书上关于魔王的记录并不详尽,只说魔王盘踞在无尽海的彼岸,至今无人讨伐成功,因此没有太多资料。
人们仅仅知道魔王的力量污染土地,让万物腐败死去,是所有生灵的天敌。连崇尚死亡的永恒教会都和魔王不太对付。
……这设定可以说十分套路,诺尔看不出个所以然。
他只能确定,他的《塔赫世界》里压根没有“魔王”这种东西。玩家们要对付的敌人,不过是狂魔兽或作恶多端的人类野心家。
“绝望列岛”——听听这名字,它就不该出现在一款轻松休闲游戏里。
困在这里的玩家和邻居,错过的二百年,无端出现的神明与魔王……未知的谜题太多,诺尔决心先挑出最重要的那个。
他得先弄清楚这地方是游戏还是现实,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回家计划。
整理好思绪,诺尔放下书本,决定用剩余时间研究法术。
现在他大可以节约掉睡眠时间,“高等死灵怪物”的规则,还等着他慢慢探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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