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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我虚荣,爱钱,锱铢必较。是啊,这样的我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可是宝榛,你们从小出生在或富裕或小康的家庭,你们根本不知道钱对我来说有多重要!”她把头转向了我这边,声音在黑暗中越来越清晰,“如果我有选择的话,我也不想做这样的人。我如果不这样,你以为我怎么活到这一天的?”
那是李缪缪第一次对我说起她的家庭,也是唯一的一次。
她出生在永乐一个很小的偏远县城。
像大部分的小县城一样,她的父母被中国传统影响着,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始终认为女子不如男。所以,她的出生并没有给家庭带来多少欢喜,哥哥和弟弟才是父母的重心,她只是一个陪衬。
她并不是像她所说的高中学历,在她初中的时候家里就因为要负担哥哥和弟弟的学费而无法让她继续上学,于是她便辍学在县城的饭馆打工。谁知后来,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就是她爸爸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肾脏开始衰竭,不能出去工作。也就是那一年,李缪缪从永乐来到了博陵。她学历不高,年纪又小,一开始没有被少欺负,所以她只能用厚厚的武装保护自己。
“你以为我就那么喜欢钱吗?我不喜欢不行,你不知道那种病就像一个无底洞!多少钱都不够!”
“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些名牌,可是我做这一行,我要不包装好自己会被人看轻的!会被人瞧不起!我不能让自己被人瞧不起!”
“宝榛你不是说我为什么那么少回家吗?因为我害怕!我爸虽然从小偏爱哥哥弟弟,可是他是我爸爸,你不知道,每次回家我看到他都会特别难受。那种病就是一把生锈的钝刀,每天一点一点地切割他的肉。他每天要吃许多的药,每隔几天就要挂水,为了省钱和方便,我妈学会了打针,这样便可以不用总往医院跑。我爸他才五十多岁,看起来却像六七十,干干瘦瘦,皮肤是可怕的蜡黄色,眼睛干涸无光,笑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像一道道沟壑……
听了李缪缪的话,我想起我读高一时遇到的一个男同学。
其实我非常不喜欢那个同学,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讨厌。因为他总会坐得直,完全挡住我看黑板的视线;他总喜欢在老师提问完之后没有举手也没有起立大声地回答出问题的正确答案,斩断所有人回答问题的机会;他从不把记借给同学抄也不会在考试后和别人对答案,他永远高昂着头看着我们这群理科不好的女生,眼中充满了鄙夷;他不喜欢和任何一个学习比他差的同学说话,仿佛那样会降低他的智商。
总之,那时我很讨厌他。
但有一天,他突然没来上课了,起初我们还觉得庆幸。但他消失的时间越来越长,长到让我们感觉不安,而他一定不可能转学,因为他的水杯和记都还放在那个上锁的透明柜子里。
直到老师在班上宣布,他得了白血病。
后来班里派了几个代表去医院看他,我就在其中。其实我真的很讨厌他,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坐在病床上那个瘦弱惨白的少年时,突然特别的难过。可他却笑了,对我们露出一个从前未曾有过的惨淡的笑。
“你们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不会来看我了。”他其实一直都知道,我们不喜欢他,以前从不介意,而到了这一刻,他却是害怕孤独。
他在三个月后离开了,至死没等到那个同意把骨髓移植给他的人。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病魔的可怕。
李缪缪紧紧地抓着被子,整个人都在颤抖,我掰开她的手,把她抱在怀里。
她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边说边哭,眼泪透过我单薄的睡衣贴上我的肋骨。而在这时,我的脑海里有个特别清晰的念头,它不停地跳跃。我从未如此庆幸,也从未像这一刻如此热爱我的专业。
“缪缪,你别担心,总有一天能研究出治好你爸爸的药!”我在心里默默地补充,我也会努力。
她没有回答,在我臂弯里逐渐入睡。
可我一夜没睡。
第二天醒来,李缪缪已经恢复正常,大清早就在客厅里和易扬唇枪舌剑。
但我还是清楚地看见她眼底的血丝,和偶尔一闪而过的悲伤。
我记得某本书里说过,初恋是最刻骨铭心的。
无论你再爱多少人,恋情多么深刻,都及不上你爱的第一个。因为是他带你开启了爱情这道门,教会你爱,教会你恨,教会你伤害,教会你如何在青春里把惊心动魄化成不可触碰的回忆,教会你如何披上盔甲在爱情里保全自己。你变得聪明,不会再毫无保留地付出。所以,你没能再那样深爱。
不知道她往后还会不会为了另一个人在深夜痛哭,但我知道,她可能再也不会像爱易扬这样去爱另一个。
我给她倒了一杯牛奶,放在了她的手边。
恰好祝融在这时走出房间,我问他:“我想去考研,你觉得怎么样?”
他挺吃惊的:“你之前不是觉得浪费时间吗?”
“嗯,但我现在不那么觉得了,我想多学一些东西,但研究所这边的工作我也会继续。”我看向李缪缪,恰好她也看了过来,眼中毫无波澜,但我看见她放在桌面的手微微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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