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二娘是叶伯山填房。
原配生下叶大勇后难产而亡,亲妹李二娘作为填房嫁进来,生了二子一女,二丫才是她亲孙女。二房的叶二勇,读书后改名叶世明,估计知道桢哥儿的本事,才指使李二娘算计这桩婚事的。
崔家母子是外来客,看在村长的面子上没人欺负,但也不怎么受欢迎,叶大丫觉得桢哥儿冷淡清高,看不起人,不乐意亲近他,因此关乎他的印象十分模糊,只知道,他长相俊美。
白捡的俊朗小郎君,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必须要嫁啊!
叶蓁蓁揣好私房银子,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黄昏时分,叶家人估计以为她还在闹绝食,根本没把她叫出来用饭,不过担心她饿晕了不能出嫁,给她留了两个窝窝头,被原身地亲妹妹四丫送进来。
窝窝头不像后世的精粮细面,用的是粗粝的杂面做的,很是拉嗓子,要是前世,叶蓁蓁肯定不愿意吃,但原主是吃惯的,不但不觉得拉嗓子,反而尝出几分美味,让她一时间百感交集,心酸不已。
这日子可真是苦哇。
穿越的第一天,就在垫着稻草的草席子上睡过去,一觉醒来,就对上李二娘那张仿佛天崩地裂的橘子皮脸,差点没把她出个好歹。
实在不怪她一惊一乍,此时的李二娘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索命怨鬼,脸色比窗外的夜色还要黑,浑身烧腾着浓浓的怨气,声音尖锐刺耳,刺透耳膜,“你怎么还在家!”
叶蓁蓁拍了拍小心脏,摆出无辜和委屈的模样,说出早就想好的台词,“我,我不小心睡着了。”
完美!
李二娘直翻白眼,捂着心口差点喘不过气来,心疼她的碎银子,也恼恨大丫的蠢笨,这等终身大事,居然还能睡着错过了!要不是怕惊动叶伯山,她昨晚说什么也要过来叫人!
“你,你真是烂泥扶不上墙,白瞎了我的一番好心!”
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用了,梳妆打扮的人就在门外,李二娘也不能把人变没了,恨恨地剜了叶蓁蓁一眼,阴沉着脸出去了。
叶蓁蓁偷乐,穿越异世的低落渐渐消散,并咂摸出些许滋味来。
换上一身新娘子行当,叶蓁蓁坐上花轿,在锣鼓唢呐的吹打声中,被从村头抬到村尾,还未等到她领略够古代的交通工具,花轿就被人从外头打开,从红盖头往下看,一只修长白净的手伸过来,这是读书人的手。
是桢哥儿。
他的手心薄韧干燥,遒劲有力,只是轻轻地牵着她,待下了花轿就立马松开,叶蓁蓁牵上红带,手心尚且留着桢哥儿留下的余温,忍不住拿眼偷偷打量,只见到他仿佛丈量过的脚步,平稳从容,一点也不像是十七八岁的少年。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桢哥儿与寡母客居他乡,这些年想必过得不容易,叶蓁蓁还未见到人,心里就怜悯上几分,待拜了天地,心中感觉更是不同,仿佛一下子就有了归属一般。
从今以后,她成了崔家的媳妇。
晕乎乎地进了洞房,坐上了婚床,叶蓁蓁才回过神来,破天荒地紧张起来——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说实在的,她第一次结婚,真的没经验。
熟悉的脚步声再次逼近,叶蓁蓁下意识屏住呼吸,就见一把扎着红花的喜秤伸过来,轻轻一挑,红盖头滑落,穿着喜袍的桢哥儿出现在眼前。
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
桢哥儿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正在发育的身体抽拔得高挑颀长,但一点也不显单薄消瘦,修身的喜袍衬得他宽肩窄腰,双腿笔直修长,脊背挺直,站立如松,有含蓄待发的力道与美感,一点也不像个文弱书生。
他的五官轮廓从少年白皙俊秀向青年坚毅冷峻过渡,有种矛盾糅合的美感,深邃漆黑的双眸宛若深潭般冷郁锋利,仿佛一把锋芒毕露的尖刀,一眼就能扎进人心底。
叶蓁蓁忽然心跳如擂鼓,一时忘记了呼吸。
她从未见过气质如此独特的男子,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知道桢哥儿长得好是一回事,直面冲击又是另一回事了。
桢哥儿也在看她,他眼底有探究、有疑惑,唯独没有旖旎和情欲。
是的,他们之间,与盲婚哑嫁也不差什么了。
叶蓁蓁过于发热的头脑立马就冷静了下来,她一时不知道该和这个陌生的少年说什么,只能挑了一个最安全的话题,斟酌了一下用词,才开口道:
“桢哥儿,我想洗一下脸,请问家里有水吗?”
乡下人成亲并没有电视剧里那么重的行头,她不过是穿了身红衣裳,插了一支银钗罢了,但脸上是上了妆的,早上在叶家的梳妆镜里惊鸿一瞥,简直让人无法直视,也不怕洞房是把新郎吓着了。
偷偷觑了桢哥儿一眼,见他皱了眉头看了她一眼,到底还是给她面子,转身离开新房,从院子里打了一盆水回来,木盆上还搭了一张新毛巾,应该是特地找出来给她用的。
他看起来冷淡不易接近,人还是挺君子的。
叶蓁蓁松了口气,笑着道了谢,沾湿毛巾擦了擦身子,又捧着水搓去脸上的妆容,心里都在滴血,没有卸妆水,也不知伤不伤皮肤……
以前去她乡下姥爷家,虽然原生态,但生活起居还是十分方便的,古代乡下就不得了了,连洗漱都不方便。
她原以为叶家已经足够穷了,没想到崔家比叶家还要穷。
家里其他地方还未见,但从新房就能窥见一二——屋子里根本没多少家具,显得空荡宽敞
床头叠着两个箱笼,西北角砌着土炕,上头铺着一张草席,屋子中间支着一张八仙桌,上头摆着几块饺子和花生,两只婴儿手臂粗的红烛烧着红泪,然后就再无他物了。
连桢哥儿的房间都这般简陋,更别说其他地方了。
泼了洗脸水回来,发现桢哥儿正在看她,黑黢黢的眼神有些吓人,叶蓁蓁心口一突,心想该不会是发现她把水泼在门口了吧?但是外面黑乎乎的,连颗星星都没有,她不敢乱走,只能偷个懒了,反正明天一早就干了,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桢哥儿一直在观察她,就像在研究动物园的动物习性似的,她有点懵,毕竟她和叶大丫的性子是完全不一样的,桢哥儿有所怀疑也是正常的。
桢哥儿一看就不好糊弄,以后要一起过日子,总不能一直模仿原主的性子,且不说桢哥儿如何,她第一个就受不了的。
作为一只资深的咸鱼,颜言表示,翻身神马的都不存在!她穿书只有一个目的,等着和闭关的男主一起飞升。学院门口,出关搞事情的男主,重生的大反派,异世归来的上古之神,加上混吃等升仙的某言,简直不要太热闹。垫桌脚的天道小书哭嘤嘤,宿主,你预定的神兽也跟别人跑了!咱惹不过,溜了溜了!呃?倒是先帮她翻个面再走啊!书穿之你才是大反派...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的一场大战中成为敌方战俘的贵族纨绔子弟杜环,流落阿拉伯帝国东罗马帝国法兰克王国非洲等,亲历八世纪下半叶着名世界历史事件,与当时历史上的各色人物斗智斗勇。故事内容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紧张严肃,有时神秘莫测,情节波澜起伏,涤荡激昂。浪子列国历险记...
年代甜宠爽文双洁穿书唐初夏,胸大蜂腰大长腿,一张脸更是又纯又欲,可惜是个疯批美人!顾北淮,肩宽腿长公狗腰,教条刻板能力强,私下却是桀骜不驯狂傲至极!谁都知道顾北淮最厌恶的就是青梅竹马的唐初夏,而且两个人见面就互相嫌弃。在所有人眼中,就算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俩人,也不可能凑成一对。谁知大院组织的相亲会上,妩媚动人的唐初夏被人抵在墙角,而动手的竟然是老古板顾北淮。不是喜欢我的吗?他双手死死地握住唐初夏的细腰,就听见唐初夏在他耳畔轻语领了证,让你亲个够可好?...
简介关于我一个狼王,吃亿点丧尸很合理吧林轩是一个重生的狼王,拥有猎杀和吞噬丧尸就能变强的狼王系统。人类所避之不及的丧尸,却是令他垂涎的美味佳肴。上一世的血月末日,他率领狼人消灭所有丧尸势力。试图与人类共建家园,最后却死在人类的银色子弹下。那颗银色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善意。现在他回来了,也更强了!这一世,他冷酷无情,不再相信任何人。这一世,他杀伐决断,猎尽天下丧尸,再度成为狼王!这一世,他决胜千里,要建立一个属于狼人的天下!...
无金手指无系统,无敌流权谋幕后建立江湖势力皇朝争霸天下流,主角性格狠辣杀伐果断不圣母,前期纵横江湖,后期皇朝争霸,朝堂江湖自然免不了女人,但感情戏份不会太多,主角眼中感情只是利益的权衡生活的调味而不是必须品,沙场大秦铁骑驰骋,朝堂罗网无孔不入,江湖青龙会纵横。开局培养六剑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