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锦颜,谁呀?”司凌端着两碗热腾腾的饭走了过来,看到老爷子笑眯眯站在门口时,同样呆住了。
“这俩傻孩子,愣着干什么。不认识了?还不赶紧的,帮我把东西提进去。”
老爷子嘿嘿笑着,嘴里念叨起来“年纪大了,提点东西都费劲,还是年轻时候好。”
苏锦颜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后连忙上前帮着提东西,扶着老爷子进屋。
“爷爷,这么晚,您想过来,提前跟我们说一声,让司凌去接你也好,老人家走夜路,太不安全了。”
老爷子只是笑了笑,他当然不会说,家里的专车直接开进了地下停车场,加长版的劳斯莱斯,奢华又气派。东西自然是保镖帮着提进电梯的,他只是把东西从电梯里提了出来。
这么做,还是怕惹恼了大孙子。
老爷子还是想不通,家里有钱那不是好事吗?偏这臭小子还要藏着掖着不让锦丫头知道,他又怕,这大孙子结了婚不想认,敷衍他这个老头子,私底下欺负锦丫头。
他一个人在老宅怎么想都不放心,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他带着锦丫头回去看看自己,他干脆偷溜着过来,搞个突袭,看看这小子有没有骗自己。
门一开,他看见司凌端着饭,两个人像是过日子的,这才稍微安了心。
苏锦颜扶着老爷子坐下,又给他倒了水,添置了碗筷。
“爷爷,您还没吃晚饭吧!正好,和我们一块吃。”
司凌在一旁默不作声,时不时打量着老爷子,直觉告诉他,老爷子过来可不是单纯送点东西这么简单。
“爷爷,先吃饭吧!”
老爷子笑了,高高兴兴上了桌,看着桌上摆着几道家常菜,更是满意。
“这是锦丫头的手艺?”
“爷爷一会尝尝合不合口味?在外面吃贵,还不干净,我就想着晚上回来自己做。”
“难为你了,下班回来还做饭,太辛苦。让司凌帮你啊!这小子厨艺很不错的。你也是,怎么能让自己老婆做家务?”
司凌愣住“爷爷,我平时也不自己做饭。而且,公司很忙。”
“再忙你也要回来做饭给你老婆吃,别让人家觉得我们司家对孙媳妇不好。”
苏锦颜笑着打圆场“家务不是一个人的事,我和司凌分工合作,共同承担。”
老爷子听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一顿晚饭,因为多了司耀华,气氛比往常更为活跃。
吃完饭,苏锦颜想帮着收拾,被老爷子拽走了。
“女孩子的手要保护好,怎么能洗碗呢?让司凌做,你陪我聊聊天。”
司凌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更像是爷爷捡来的。
客厅里,苏锦颜给老爷子倒了茶,老爷子四处打量着屋子,在一些细枝末节处现了不少变化,整个屋子添了许多人气,就连司凌,好像都有所改变,这正是他喜闻乐见的。
“司凌这臭小子没欺负你吧?”
“没有!爷爷,我和司凌很好,你不用担心。”
“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打断他的腿。”老爷子语气认真,看上去不像是说着玩的,苏锦颜却没有当真。
看得出来,老爷子还是很疼爱司凌,就算有什么事,他哪里会舍得真打。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