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丁红娟这会儿一边伺候儿子一边在病房破口大骂。当然是骂的秦家,她认为除了秦家也不可能还有别人做出这种事来。
这会儿秦家人肯定是听不到她的骂声,可是李胜却听的清清楚楚。
“妈,你能不能消停点!”李胜头都大了。
他这上班还没到一个月呢!腿就折了,领导倒是很开明的,让财务把这个月工资给预支了,如果不预支他连治病的钱都没有。
财务也带来领导的意思,这工作是秦晚涛给介绍的,现在李胜和秦家闹成这样,他在中间也挺为难,毕竟秦晚涛是他的朋友,没有秦晚涛谁认识你是谁,还给你开这么高的工资。
至于公司的同事,也只有柳依依带着东西过来看他了。
丁红娟看到柳依依眼就红了,这女人虽然看上去有些阅历了,可是明显比那个小狐狸精强多了。
长得也不说漂亮,但是风情万种的那种。再看他儿子看到柳依依时的态度,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等柳依依走了,丁红娟立马问儿子。“这就是上次跟你一起出差的女同事?”
“妈,你别瞎想,我们什么也没有。”
“没有什么啊!没有,你俩这眼神我就看得出来有事。我告诉你,这女的可比杨晶晶强多了,她在事业上能助你。”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就这么短短一会儿,丁红娟就能看得出来,柳依依是个对李胜事业有帮助的。
“人家看不上我了。”
“谁说的,我看得出来,她可对你不一般,你说你们公司那么多人呢!怎么就她来看你了,还拿这么多补品。”
老太太见钱眼开,看到这么多补品心情肯定不一样,要知道杨晶晶跟着李胜这么久了,连个毛都没给她买过。
虽然这些东西也不是给他买的,可是她看到里面有补钙奶粉了,就自动认为那是给她的买的,反正这老太太对柳依依印象很好。
当初她看着秦晚宁觉得不错时,也是因为秦晚宁出手大方,哪次过来看她都不少买东西。
而且柳依依嘴比秦晚宁可是甜多了,看到丁红娟一口一个阿姨,埋怨李胜怎么能让阿姨照顾呢!怎么也得找个护工啊!
不过丁红娟可舍不得那个钱,她让侄子晚上换她,现在没人又没钱只能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俩是一组的。”李胜现在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现在这一堆破事缠身,柳依依不可能对他怎么样。
不过听完他老妈说的,他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杨晶晶知道他腿被打断了,打电话来说也想过来,不过怕见到丁红娟。
“你在家好好养胎就行了。”李胜这边头已经很大了,不想杨晶晶再过来添乱了。
本来老太太就看不上她,来了再闹起来,他这头就更大了。
昨晚警察送他过来时,就做过笔录了,他只说最近和妻子闹离婚,前天去和大舅子聊了几句又不欢而散,可就算是这样也不至于结仇。
其实这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如果不怀疑压根就不会提。
李胜和秦晚宁这事从绑架案开始已经闹得人尽皆知了。
在这件事上没人觉得秦晚宁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秦家对付李胜太手软了。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