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明日下午
姜晓探出头去,先是看到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身影,她倒是一眼认出那是周修林。
再看向周修林后面的几个孩子,姜晓心里还是开心的。
“晓,我就回去了。”姜娜又小声说:“你跟妹夫好好认错,能不离婚就别离,你都变好了,这婚离啥啊。”
姜晓拍拍她手背,“姐,离婚这事定了哈,我就看孩子。你执意想回去的话,那我送你到楼下。”
姜晓看周修林和孩子走过来,她随手拿着钥匙,然后眼神都没给周修林一眼,倒是看了几下孩子,然后再去送人。
周泽中刚刚还朝着姜晓假笑着喊了声“妈”,姜晓也扯笑着回他个“嗯。”
这样子,让四孩子有点慌。
周修林走进家门,他是惊讶了。
这干净的地板,整齐的桌凳,沙发上干干净净,东西摆放到位。
有些地方有些小罩布,点缀细细碎花。
他知道这是收拾过,但这样子,可不仅仅是干净了,还挺好看。
看来这女人这次是真的花了心思。
姜晓回到家,直接忽略某个男人,然后朝着孩子走去,“吼!我真是有几个好大儿女们啊,上个厕所还跑掉了。”
“你们这是冲动!就你们这几个,人贩子一手一个,一抓一个准,都不用我帮忙送去人贩子手里,你们自己就送给人家了。”
“这么不信我,回来做什么?”
四小只没说话,姜晓也不知道他们心里现在怎么想的。
周修林起身,看着样子是又要“交代”点什么。
这回,姜晓先开口,她还用出了推挡手势,“你别做出这个看不惯的表情,你也别站这叽叽歪歪。”
“你想说什么,就好点说!”
周修林刚想说的都要忘了,他本确实想责怪起姜晓来。
不过他也冷静了下,听见姜晓刚刚对孩子说的,他也转向了孩子,“高高,中中,迪迪,小贝,你们就是这么听话的?这样也是没组织没纪律,你们也没有考虑父母的担心!”
看到孩子各自低头在那,周修林又说:“下不为例!”
他说完,周泽中率先举手认错,“爸爸,知错了。”
其他几个也跟着小声说知错了。
姜晓意外周修林这么说,她脸色就好看了些。
不过等周修林看过来,她也直直的跟他对视着,气势上她可不想输。
“明日下午,去首长办公室一趟,一块让他同意签字离婚。”
姜晓点头,“没问题。”
这么好说话?
姜晓这么说话,周修林也不好意思说其他的。
不得不说,他也是感觉姜晓整个人都变了。
面相怎么没有以前让人生厌?
姜晓就问:“还有事吗?今晚睡这里?”
听到这话,周修林眼色忽的一冷,“呵,想什么东西!”
姜晓又一份莫名其妙,“谁让你睡似的。”
周修林看了下几个孩子,他又有了怒气,“姜晓,你真是恬不知耻!”
姜晓也怒了,“你个神经,口吐什么狂言乱语!你该去哪去哪,问你一下还给你脸了。”
现在姜晓毕竟在现在活了几十年,她一千金小姐,就算回到了这里,性格经过几世的教育融合,也有了不少变化。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