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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熟悉的路途。
上次从魔界经过,还是被追杀的时候。当时宋千以怎么也没想过如今还得费尽心思回来。
魔界要进去并不难,但是要在魔界找魔宫中的人,那可就是比登天还难。先是魔宫让不让进的不说,光是方圆一里内,被逮着了,没把你当成危险分子炖了都算好的。
宋千以顶着张陌生脸走在众魔之中,煞气相合,竟然还有些入乡随俗之感!
他得想个什么办法跟厉绛延要呢?
先,要委婉。
宋千以口中要积德,要态度祥和的与对方讲话,要注意不要再将对方说恼了,毕竟这个魔头脾气极差阴晴不定是真的。
在此之前,得先找到厉绛延。
想找到一个人,他还是有方法的。
就比如——坐在街头大妈身边,竖着耳朵,听。
“哈哈,今年庙会,听说魔尊会游街一览魔族样貌,那架势跟人界似的。”
“可不嘛,如此大张旗鼓叫上整个魔族的庙会,就为了纪念他那位人界妻子呢。”
“人族本就命短,死就死了,有什么值得纪念的?跟死了一条家犬有什么区别?”
“你疯啦!这都敢说!万一被魔尊听去呢?”
“啊、啊,没忍住,我闭嘴。”
“说来,那位人族也是愚蠢。魔尊深情,愿意给她睥睨众生的权利,她却一心想要逃走?小两口好好过日子不好吗?非要作死。”
某人起了好奇心:“还有这事?”
“你居然不知道?这件事几百年前就在魔族传遍了,老幼皆知的事情你居然不知道?”
“啊?”宋千以脸上挂满愚蠢:“我不知道。”
那魔打量了一番宋千以,问:“看你的样貌,是从外地来的戏班子吧?”
“……对,是,我是戏班子的。”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就对了。
嘴碎的人怎会容忍有人不知道大事?这可就到了他们大展口才的时候。
“大约是在两百多年前吧,那时的魔尊心智尚幼,很容易便被情情爱爱冲昏了头脑。有次好奇人间风景,便跑到人界去,碰上一位女子。”
“那位女子身世可不得了,听说,她是蛊族的圣女。”
“蛊族?蛊族是什么?你不是说她是人族吗?”
“这你都不知道啊?蛊族也属于人族的一种,只是太邪乎,普通人族不敢与它相提并论。至于何种邪乎,我也不知道。”
“魔尊刚见到那位女子时,很快便爱上了她,想与她相伴终生。女子不肯,魔尊便想来强的,结果被揍了回来。”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魔尊都在魔界养伤,养着养着,收到神界灭亡蛊族的消息,不顾死活寻那名女子去了。再回来时,将那名女子带来魔界。”
“我清楚地记得,那女的当时奄奄一息,身上伤痕累累,素衣被染的通红啊!就那么被魔尊抱在怀中。魔尊回来后立刻下令,命全族想尽一切办法救她。在他们头疼商议热火朝天之际,我看了眼那女的。长得是真好看,是我平生见过最美的,称她世界第一美人也不足为过。”
“当时挖空半个魔族药库才将她抢救回来啊!捡回一条小命也不安分,嚷嚷着要去找自己的族人。你们想,她们蛊族可是被神族灭的,神族眼线遍布天下啊,她若是敢出魔界,没找回族人自己就先死了,魔尊不让她离开是不是为了她好?”
“终于,闹了十年之后安分了,安分不到三年死了。”
“害,真是,每想到就来气。”
好……好炸裂!
宋千以听完,大受震撼,这可是原书中从未提及过的剧情,魔尊居然还有这么一段恋爱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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