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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意的陪伴,宋云谦的心情开朗很多了,伤势也恢复得特别快。
而温意,又再一次搬家。
回到将军府的时候,和朱方圆说起这个事情,朱方圆有些郁闷,“那你之前回来隐姓埋名的,是为了哪般?”
温意也十分郁闷,“我也没有隐姓埋名啊,只是,事情都不往我想的方向展,没办法。”
朱方圆道:“你现在又跟他在一起,你想过你日后瓜老趁(死掉)之后,他会怎么样吗?你不要忘了他这三年做过的事情,真是一个疯子,绝对的疯子。”
温意坐在椅子上,托在腮帮子道:“我当时没想得这么远,只是觉得时间不多,想好好地和他在一起。”
“你该糊涂的时候不糊涂,不该糊涂的时候你糊涂了。宋云谦也是的,以后有他哭的时候。”朱方圆没好气地道。
“喂,不要那么恶毒好不好?兴许我不会死呢?兴许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有个神仙出来打救我,我和他就能白头偕老啊。”温意故作乐观地道。
“听说,你师父就是神仙,要不是他给你一颗灵珠,你现在早死了。”朱方圆坐在她面前,语重心长地道:“不管如何,我们应该两手准备,我听人说过,那诸葛明研制过一种药,能够让人忘记前事,不如,等你快要死的时候,就给他吃那种药。”
温意摇头,“傻啊你,要是真有这种药,诸葛明早就让他服用了,怎么会让他受苦三年?”
朱方圆耸耸肩,“说真的,我觉得那诸葛明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喜欢你。”
“喜欢我怎么就不是好人了?我觉得喜欢我的都是好人.倒是你,不是什么好人,还不赶紧帮我收拾东西?晚了一会又得下大雨,这天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像破了一角似的每天漏水。”温意烦恼地看着外面的天色,这昨天傍晚才停的雨,现在又沉了天色。这秋天应该是干旱的,怎地那么多雨水?
“你也没多少东西,就是两件换洗的衣服,对了,你自制的文胸洗了,还没晾干,你先不要带过去,明天我给你送过去。”朱方圆道。
“你帮我洗?”温意膛目结舌。
朱方圆敲了她脑袋一下,“你想得美,我是那种帮女人洗内衣裤的人吗?尤其,你丫的现在还来大姨妈了,话说,你这个大姨妈来了好多天了啊,你要不要去看看医生?这样迟早流血流干你。”
温意踢了他一脚,“你这神经病,留意人家这个干什么啊?滚你的鸭蛋,我自己就是大夫,看什么大夫?大概是灵魂和身体出现排斥的现象了。”
朱方圆无奈地道:“我想不留意也不行啊,你缝的那些棉花包包,全部都用完了。”
温意没好气地道:“行了,不跟你唠叨这个,没脸没皮的,走了。”她随手拿起包裹,“你明天让小花把我的内衣送过来,还有,继续让小花为我缝棉花团,明儿顺便送过来,这日子没法过了,大姨妈一来就是半月。”
“炭头和毛主任要不要带走?”
“不带了,你且养着,再说你孤独,你比我更需要它们。”温意挽起包裹,头也不回地走了。
朱方圆坐在椅子上,孤独?是的,真的很孤独,温意说的最后一句没法活,正说中了他的心事,哎,这日子还真没法活了。
再回到芷仪居住,温意心里有另一番感受,她重生两次,都来到这里,这里,就像是她的家一般了。
宋云谦伤势已经好多了,他让温意住在芷仪,自己则搬去隔壁的秋凌居住,近水楼台。
柔妃来看过温意,她以为温意住进芷仪是因为要为宋云谦疗伤,所以来答谢温意,并且和她说让她需要什么尽管说话,不要客气。柔妃这样,还真让温意有些感触内疚。
宋云谦好了之后,带温意去为可儿看病。
这是温意第一次见到可儿。
可儿住的地方有些潮湿,因为外面就是湖边,加上连日大雨,空气充盈着浓浓水汽。
温意在见到可儿的第一眼,就整个愣住了,许久回不过神来。
天下间,竟然有如此美貌的女子?她的脸,整张脸,找不到任何的缺陷,找不到任何不完美的地方,琼鼻精巧,嘴唇不厚不薄,弧度优美,眉若远山黛,意态温和,皮肤略显有些苍白,白得近乎透明,是长久不见阳光之故。
温意不由得轻叹一句红颜薄命,宋云谦问道:“她已经昏迷了四年多,每日都只靠参汤续命,她往日也算是丰腴,如今只瘦得剩下骨头了,瞧见就可怜。”
温意为她检查,现她是因为脑部缺氧引致昏迷,所幸这些年一直服用人参,所以,身体各方面的机能没有受损多深。
只是单纯用针,未必能够治疗,还要配用药方子。
温意道:“我要个诸葛商量一下才行,你也不要着急,天无绝人之路。”
宋云谦牵着她的手,低声道:“这是本王愧对她的,夜里想起,也总觉得心里难安。”
温意安慰他,“没有人想这样的,其实,我脑子里存着杨洛衣的记忆,可儿真不是她推下湖的。”
宋云谦眸光明灭未定,凝望她许久,才缓缓地道:“本王相信你,只是,本王却不愿意接受,若不是洛衣,那么就一定是洛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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