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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的名字把我看得眼晕,干脆就用熊大和熊二代替,反正他们是兄弟俩。
“自然探险协会会长、兼x事件调查所所长。”我小声念出名片上的头衔,这两个组织肯定是民间组织,不过他们要干什么,我大概能猜到。
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比我强太多了,我是偶然遇上才会顺便参与一下,他们是没有怪事、寻找怪事也要参与。
“我看不怕死的是你们。既然都说到这了,不介意把你们知道的信息分享一下吧?”
“35年前,这里生过一起连环凶杀案,警方后来找到了七位受害人的尸体,但凶手一直没找到。”
“案当天也是这种大雾天气,下着暴雨,当时这家客栈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妻,那天一共有六名客人在客栈留宿。”
两个轮流讲述着他们知道的信息,35年前的大雾雨夜,这间客栈内一共有八个人,后来七具尸体被警方现,还有一个人不知所踪。
现场只有客栈老板两口子,和另外五名顾客的血迹,没有现第六名顾客的血迹,甚至连指纹都没找到。
但现场有他的血脚印,种种迹象表明,就是这个人杀死了老板夫妇和其他五名住客。
然后这个人就人间蒸了,血脚印只到大门外的院子里,出了院门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除非凶手一出院门就张开翅膀飞了,而且飞到深山里,再没露过面。
否则他一定会被警方搜索到,虽然他登记入住的身份证是假的,那时候也没有摄像头和监控器,但他是在人烟稀少的野外,犯人想混进人群玩失踪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事实是,警方在附近的所有公路都架设了关卡,仍然没有见到犯人的影子。
公路有人把守,那人又没带吃喝一类的生活必需品,是不可能独自躲进深山的,真要是那样,也是死路一条。
“后来客栈几经转手,每七年都会生客人失踪的事件,死在客栈内的,尸体会保留下来,凡是离开客栈的,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听出一个关键点,马上问道:“你意思是,一旦离开客栈,就算死了尸体也不会被人现?”
熊大点点头,“现在这位老板,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原房主给骗了,花光积蓄买下这里,根本不知道这地方生过什么。”
我问:“如果她不知情,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送出去?”
熊二冷笑一声,说:“怕死呗,很多人对未知的事物,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你把我们的话抖出去,万一是真的,为了客栈的生意、也为她自己的性命,她很可能采取极端行动。”
熊大接着说:“前几任房主也做过类似的事情,然后把客人的失踪归结为意外,回头再找个理由、比如移民,把客栈卖掉。”
客栈的秘密在这些房主的刻意隐瞒下,被丢下迷雾,只有当迷雾再次降临时,才会连同这个秘密一起出现。
35年前,国内的旅游业还没现在这么达,第一起案件生时,住在客栈内的客人多是因公出差或者出门办事,遇上坏天气临时赶来投宿的。
但后来雪区的旅游业逐渐兴旺,客栈从来没有缺少‘羔羊’的时候,往后的每一个七年,住在这的客人都只多不少。
也许正是因为人多了,那个凶手不再冲进来乱砍乱刺,他挑七个人下手,不会多一个、也不会少一个。
“有一个问题,凶手连续三十几年在同一个地方犯案,他平时藏在哪呢?靠什么生活?为什么警方找不到他?”我连续问,但看熊大和熊二的表情,好像我这样问特别多余。
“如果是人的话,当然做不到来无影、去无踪,现在的公路上都有交通监控,有车就能拍到,假如他在雾浓时离开,没办法开车、雾散了再走的话,车子会被拍到。所以,他应该没有车,而徒步躲藏到深山里,不带任何食物和水,是没人能活下来的。”
“你说这一大堆,就是想证明凶手不是人?”
“如果他是人,出现在这的就不是我们兄弟了。”
第七十三章一个没有杀气的凶手
我亲眼见过那个穿黑风衣的男人,我可不认为他是鬼怪,那分明就是个活人。
但就目前来看,他可能不是一个普通的活人,我没有打击熊大熊二的积极性,到他们这个年纪,年少时的轻狂与冲动理应被磨没了,还能为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冒险,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为糊口、二是钱多了烧的。
无论哪种情况,都很难被人劝说,我问他们有什么计划,既然是来调查自然事件的,总得有个计划吧。
他们已经为此做过不少调查,而且熊大说,七年前他们两个来过一次。
只是那次客栈的老板还是个男的,而他们俩也没能抓到那个‘乎寻常’的犯人。
“上次我们没有离开客栈,这次……”熊二似乎对上次的失败感到十分遗憾。
我倒觉得他们应该为幸存下来而感到高兴,只可惜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他们追求的是和自然事件做深入的接触。
“你们两个想出去?”
“我们推测外面的大雾和暴雨才是造成一系列凶案的罪魁祸。”熊大说道。
每到暴雨大雾天凶手才会出来,这确实是个疑点,但他们走进迷雾,也代表着走向未知,要是迷失在里面,就会像其他失踪的人一样,连尸都找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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