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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不够,还要再买点喜糖,这个必须得买。”
“喜糖是要买,那其他东西要不……嗯……退点?”
江少屿坚定摇头:“不退,你别看买了这么多,到时候人一多,说不定你想吃都吃不到。”
新媳妇过门虽然没有公公婆婆,邻居嫂子却很多,到时候这家来串门,那家来唠嗑,总要拿点心招待吧?
堂堂参谋长,客人来家里光喝茶水怎么行?大人还好说,可嫂子们个个都有孩子,到时候孩子们一来,光喝水他们可不干。
所以说,这些东西都是很有必要滴!
江少屿的心思确实如孟言所想,细腻地不像当代男人,各方面不但细致,想得也很远。
大概了解到江少屿的心思后,孟言也就没理由阻止,人情往来对于一个新媳妇来说确实举足轻重。
人家都说败家娘们儿,换了孟言这对,变成了败家男人。
不得不说买买买是一件很爽的事,江少屿一单身汉平时没有多少需要花钱的地方,向来对消费无感,今儿个陪对象逛百货大楼倒是亲身体会到了购物的乐趣。
越买,越想买,就越买得多,挑到最后,孟言已经不忍直视了。
“楼上还有衣服呢,到时候怎么搬回去?”
“没事,今天休息日,街上到处看得到咱岛的小战士,到时候随便找几个帮帮忙。”
孟言:“……”
真有您的江参谋长。
连售货员都笑了。
“同志,你家男人真大方哩!”
孟言无奈扶额:“大手大脚,唉,败家。”
售货员捂嘴笑:“呵呵,男人大方才好嘛。”
这样的男人,有钱有颜有权,真是越看越喜欢。
孟言不置可否。
自家对象买得起劲,孟言不忍心打断他的乐趣,便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
热闹、热闹,除了热闹二字再找不出适合眼前场景的形容词,来这里购物的有农村人,也有城里人,像今天这样的赶集日,农村人是更多的,穿着打扮跟孟言类似,粗布短衫,低调不显眼。
而城里人的穿着打扮就时髦许多了,时下最流行的的确良,蓝色绿色最多,各种衬衣黑裤配白袜凉鞋,潮得很。
然而孟言一点也不羡慕他们,因为刚才江少屿把市面上流行的成衣统统买了个遍。
怎么说,对象太宠,有时候也是一种甜蜜的烦恼。
边打量各色人群,忽然从中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
孟言抬头仔细瞧,好家伙,今儿个可真热闹,先前偶遇了曹淑珍,这会儿又遇到了吕春红。
她也正从二楼下来,应该买了成衣,手腕处搭着一件浅蓝色和一件水红色的衣裳。
吕春红不是一个人来的,也不是和她的好闺蜜杜艳华,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陌生到孟言似乎从来没见过他。
也是高高大大的男人,一米七五的样子,身材不瘦不胖,中等相貌,年纪目测四十岁往上走,最惹人注目的是他那一身与江少屿类似的白色军装。
——这也是位军官。
直到吕春红跟着男人走下了楼,孟言才注意到原来两人屁股后头还有一个小豆丁,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的模样,短头发,穿着薄薄的一件白色背心,满脸写着不高兴。
吕春红时而回头看那小孩一眼,到了一楼的时候,甚至弯腰逗了逗那小孩,小孩看都不想看她,扭头也不搭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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