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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美丽清晨(第1页)

  路一守第二天出的时候,天都还未亮,由于昨晚的事,叶晓瑜还在熟睡中,等她醒来,跑到院子里的时候,路一守早就出了越京的管辖范围。

  今天叶晓瑜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外面套了一件浅黄色短褂,像男生一样把头全部扎起来整齐的束在头上,因为是第一天上学,她尽量把自己打扮的正式乖巧一些,以求给先生留个好印象。

  其实路一守昨天有跟他们说直接到漓湘苑去就行,之所以来到大院,是抱着不一定可以送一送路一守的心理,哪里想到他竟然那么早就出门了,而自己昨晚又因为缝手绢很晚才睡。手指之前受的伤,尽管涂了凌煜送的上好药粉,但还是疼,手指的伤又多多少少影响到了叶晓瑜缝针的度,所以,昨晚自己摸摸索索的,缝到很晚,直接导致了今天早上就没有早醒,不然,平时叶晓瑜都是比较早醒的。诶,算了,路一守只不过是出了一趟远门而已,过段时间就又可以再见了,没有送就没有送吧。叶晓瑜在心里安慰自己。

  既然没有见到路一守,那就直接去漓湘苑吧,反正都已经出门了,第一天见先生,早到总比晚到好。这样想着,叶晓瑜便直接穿过花园,向漓湘苑走去。

  一进漓湘苑的大门,便远远看到凌煜在漓湘苑花园的空地那儿练剑,英姿飒爽,剑花飞舞,煞是好看。

  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手指上的伤,多亏了凌煜的药,手指的伤恢复的还不错,已经可以不用再包扎的像个肥肠一样了,除了伤口有时候碰到会有些痛之外,手指上的肿都已经消下去了。

  “喵呜……”

  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叶晓瑜循着声音看去,竟然看到距离自己不远处的石凳上,晴朗正靠在那儿无所事事,怀里还抱着一只黑猫。

  晴朗,消失了这么多天的晴朗,终于出现了。

  他今天也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外面套着米黄色的短褂,头也整齐的束起来,咋一看,和叶晓瑜身上的一套十分相近,仿佛是情侣装。

  估计是感受到别处投射来的目光,晴朗转过脸来,看到叶晓瑜站在那里正呆呆的看着自己。心中莫名一慌,下意识的松开了抱着黑猫的手,黑猫似重获自由般,迅逃离晴朗的怀抱,窜进旁边的草丛中。

  对视就那么一瞬间,晴朗又收回自己的目光,依旧背靠着石凳,一脸冷峻,仿佛什么也没有生,直接无视叶晓瑜。

  尼—玛,这么久没见,见面竟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装不认识,哼,这次别想让我先向你打招呼,门儿都没有。看到晴朗又是一副高冷装-逼-脸,叶晓瑜就不由的火大。

  等等,刚才他怀里有一只黑猫?晴朗怎么会有黑猫?难道这只黑猫是他养的?那……那天晚上救了自己一命的黑猫是不是这一只?看到晴朗抱着黑猫,叶晓瑜忽然想到那天晚上在花园里,自己能够躲过一劫,多亏了那只突然间出现的黑猫,如果那只黑猫就是晴朗怀里的这只,如果他怀里的这只黑猫是他自己养的,那这个高冷面瘫男,是不是又阴错阳差地救了自己一命?想到这里,叶晓瑜心里一阵不爽,看到晴朗的脸,她就浑身难受。

  罢了罢了,自己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设的基础之上,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假设啊,而且还是双重假设,所以,晴朗顺手又救了自己一命这个结论成立的概率比中彩票的概率还要低。仿佛是为了掩盖心中的不安与焦躁,叶晓瑜在拼命的解释给自己听。

  “晓瑜,你又来的这么早呀?”

  那边凌煜好像练完了剑,看到叶晓瑜呆呆站在那里,便把剑插进剑鞘,向这边走来。

  “嗯,凌公子你也很早啊……”

  听到凌煜问自己,叶晓瑜一下子回过神来。

  “怎么样,手指上的伤好些了吗?”

  看着叶晓瑜的手指,凌煜关心地问道。

  “嗯,多亏了凌公子的药,好多了,差不多要痊愈了……”

  说着,叶晓瑜还把那只手伸出来,在凌煜面前晃了晃。

  “那就好……十指连心,晓瑜你当时肯定很痛。”

  “还好啦,我当时切到的时候,都不感觉痛的,我感觉神经比较大条……”

  叶晓瑜笑着说。

  “晴朗,你终于又出现啦……今天也来得很早嘛……”

  凌煜看到坐在那边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晴朗,热情的向他打招呼。

  “嗯……”

  晴朗就回了一个字。

  又是一个字,每次别人很热情的打招呼的时候,都是爱理不理的,每天都是一副冷峻的面孔,虽然你长得帅,这样也太过分了点吧?简直人品有问题。看到晴朗对凌煜的热情爱理不理的样子,叶晓瑜觉得可以把晴朗列入自己“最不愿意交往的人”这个黑名单中,在此之前,只有路芊榜上有名。

  “……时间不早了,咱们可以去学堂里面等先生来……”

  由于晴朗的态度,凌煜也觉得有点尴尬,便转过头来对叶晓瑜说道。

  “嗯,我还没去过学堂呢,咱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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