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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翎面容平静:“我会在这里看书,直至你离开。”
沈兰初:……
一想到今晚要站在这里,跟秦翎呆到那么晚,虽然还没发生,但是光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她便掉了鸡皮疙瘩。
疯了吗?
回京的路上,光是跟他坐一辆马车几个时辰,她便受不了了,要让她跟他在这里呆一夜,她就觉得恶心。
持笔写字的秦翎很快便听到屋中响起了一道坚定柔弱的声音。
“不用了。”
沈兰初柳眉紧蹙,容颜冰冷,她的声音仿佛是从牙齿里挤出来的,“那破玩意儿,如你所愿,我写就是了!”
说完,她便看也不看书桌前男人的神色,夺门而去。
在海棠院等待的两个小丫鬟很快等到了自己的主子回来。
“小姐你终于回来了!”
见她黑脸走进来,抱玉去给她热饭菜,春绿过来给她倒茶。
沈兰初喝了点茶降火,很快抱玉端着饭菜进来了,白瓷盘里有酥黄独,盏蒸鹅,凤尾虾,还有翠玉豆糕,可是沈兰初一想起那个在案前持笔的男人,刚冒起的食欲转眼便没了。
她恹恹的,伏在桌上,“本小姐今天没有胃口。”
“拿下去,你俩分了吃了吧。”
春绿皱眉,“小姐,这怎么行,不吃饭会伤身体的。”
可是不管她们两个人怎么劝,沈兰初都不肯吃。
最后春绿只好端了碗荔枝汤进来,便端着晚膳出去了。
沈兰初越想越气,这个夜里便挑着灯,案边放着冰冷的荔枝汤,就这样奋笔疾书了起来。
凭她的傲气,又如何肯输给那个清冷如天上明月的男人?
第二天的春绿刚洗完衣裳,挑帘跨进里屋,便见到自家小姐还在写字。
小姐昨夜都熬到戌时才去睡觉,今天没起多久,就又开始在抄着她的书了,春绿不禁心疼起来,心里不由的也开始埋怨那个玉骨冰姿的嫡长孙。
小姐……还是个孩子啊。
写这么多字,大公子为人兄长,竟也不心疼!
春绿转眼就去端了盘青团子过来,“小姐,吃点东西吧,别累坏了身子。”
沈兰初吃了一块,继续写。
今日响晴,很快抱玉进来,提议说让小姐去梦云亭抄书,那里是个快被遗弃的亭子,府里的女眷不会去那里,也风景绝佳,沈兰初不会被打扰。
主要是,她俩想放风筝啦!
抱玉说完,红了脸。
沈兰初自重生回来后便心性恬淡,也几乎不怎么苛责下人,春绿和抱玉这两个丫鬟比她年龄还小些呢,天性爱玩也正常,于是便同意了。
春绿和抱玉很快欢欢喜喜地提着东西,活像要外出郊游似的。
于是沈兰初写字的地方,便从海棠院转移到了梦云亭。
她在亭中抄着字,很快不远处的抱玉却拿了一个小匣子过来。
抱玉目露迷惘,道:“小姐,刚才有个小厮过来,说他主子说要把这东西转交给你。”
沈兰初停下了笔,便见放在桌上的这匣子做工精细不菲,就连上面的开关都是纯金打造的。
打开一看,取出来却发现里面是一沓密密麻麻的字贴。
抱玉在旁边看着,惊讶地发出了声音:“小姐,这字……怎么跟你的一模一样!”
只见她手上宣纸上的字迹是小楷簪花,娟秀又灵动,正是她闺阁时期的字迹和书法习惯。
沈兰初却手指僵住了,她抿了抿唇。
而这个世上唯一会模仿她字迹的,只有沈小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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