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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1页)

☆、第二章

时间再回到几小时前。

我买了眼镜,并没有马上回家,还在街上溜达着。

路过小时候的幼儿园,我站在巷子口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不进去了。抬脚我去了旁边的红山公园。

公园很有名,在一座小山上。其实它本来不是公园,而是一座烈士陵园,安葬着一个被北洋军阀杀害的大律师。但因为风水好,又绿树成荫,所以早就变成了这个城市的景点之一。

大律师的纪念碑还矗立在那里,但已没了那种肃穆的气氛,周围绿树环匝,松柏四季常青,大理石阶石下面,常年都是奔跑跳跃的孩子。

我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公园地势高,可以俯瞰下面的大马路和对面的商业街。

鼻梁上架着刚买的眼镜,我手里拿着一个甜筒。

其实我不确定戴了眼镜的我视力是不是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应该是有用的吧。

旁边就是公园的小广场,有孩子正在溜旱冰,伴着刺溜刺溜的声音,不时就有一个身影从我身边滑过。

我啃着冰激凌,看着大马路,偶尔也看看孩子们矫健的身影,当手里的冰激凌啃得只剩个底座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拿起电话,屏幕上显示的却不是老妈、也不是老爸的来电,不过这个人也不意外。

“怎么是你?”我说。

传来唐人杰的声音,“我刚回来,就听你妈说你跑出去了,你跑哪去了?”

我嘿嘿笑了一声,老妈终于发现我不见了,结果立刻就被这厮呵斥了,“左撇子,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能不能成熟一点,干嘛要让你爸妈担心?”

我姓左,单名一个晨字,生下来就是一个左撇子。左撇子没什么好稀奇的,据说全世界15%的人都是左撇子,但偏偏碰巧的是我又姓左,于是这厮从小到大就没叫过我的正名。

“你是谁啊?”我说。

他火气比我还大,“你少来这套,你在哪里?”

我被他的怒气震住,只能报上地址,“公园。”

这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处。如果两个人生下来就是邻居,到现在依然是邻居,然后又一起上了同一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话,你大概就能明白,即使这个城市有再多公园,但只要我说出公园这两个字,唐人杰就能知道我在那里。

只用了半个小时,他就找到了我。

我已经在吃第二个甜筒了,他穿过小广场走向我。

一路走来,他就吸引了几个广场边上看孩子的年轻妈妈的目光。这种时候总是让人唏嘘,穿开裆裤的小伙伴变得这么迷人了,我却依然记得他把屎拉在裤裆里的样子。真是一种罪过。听说他一进现在的公司,就有女同事追他,还有人不嫌麻烦地转几趟车专门跑到他们家的早点铺来吃早餐。

这些都是唐笛灵告诉我的,唐笛灵是他妹妹。兄妹俩的名字合起来是人杰地灵的意思。我觉得唐叔叔还是挺有才的,作为一个能把牛肉面做得让你吃了第一碗、接着就想吃第二碗第三碗的早点铺的掌柜,对自己的儿女他是寄予了深切的厚望。

我举手和唐人杰打了个招呼,大概是突然看见我戴了副大框眼镜,他站在我面前瞅着我。我咬一口甜筒,指了指不远处的售货亭,“要吃自己去买。”

他转身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也拿了个甜筒。

在我身边的石凳上他坐了下来,我们俩一起看着下面的大马路。

“眼镜那里配的?”

“学校旁边。”

我都不用说是哪个学校,他就已经知道了。

“有用吗?”

“没用我戴它干嘛?”

他咬一口甜筒,咔嚓一声,半个冰激凌雪球就进了他的嘴里。“冰不死你。”我说了一句,他没没理我,还是我先问他,“你今天怎么回家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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