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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告诉我,他是吸血鬼——那个时候流行叫这个名字。”李斯特好像开玩笑一样补充了一句。
我问:“是他是你变成血族的吗?可你说过从你一出生就注定不是同伴……”
“我不记得那个过程了。苏,你是否记得我说过,血族的后裔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并且要经过长老的同意,有资格的吸血鬼才能够拥有。”
我点点头。
李斯特继续说:“他说,每个吸血鬼都要负责教导他的后裔。但是我既没有经过长老的允许,他也不想惹这个麻烦,希望我忘了这件事,不然被知道了,我将被处以死刑。”
“怎么会!”我惊叫道,“血族不是很重是同伴吗?”
李斯特有些无奈的笑笑:“后来我才明白,他只是为了摆脱教导我的麻烦,随口说来吓我的。他还告诉我一些基本的规则,比如一定要睡在棺材里——虽然大部分话我后来知道都是他为了捉弄我随便说的,但那时候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躲在他留下的棺材里不敢露面。直到几天后终于忍不住对鲜血的渴望,想要出去猎食。那时候我连不能晒到阳光都不知道。”
说到这里,李斯特轻轻接开了袖口的蓝宝石纽扣,露出手臂。苍白而有力的手臂上一道细细的焦黑疤痕清晰地刺眼,李斯特低下头,温柔的抚摸这个疤痕,说:“我醒来的时候阳光还没有褪尽。这是我打算掀开地窖门出去的时候,被从缝隙中透过的阳光灼伤的。苏,我们是强大的,几乎对所有的伤害都无所畏惧,但唯有阳光会毁坏我们的血肉,令它们不能再生。”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李斯特所遭受的,何止是一道阳光的灼伤。我不能想象,在完全不知道血族生存守则,并且也没有人教导的情况下,他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可以活到今天?我不由自主的伸手覆住他捂在伤疤上的手。
李斯特抬头优雅的一笑,说道:“苏,你真是心软,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我亦对他笑着说:“不这样你怎么会感动呢?”
李斯特大笑出声,甚至整个身体都向后倒去。他带着无比欢快的语气说:“亲爱的苏,你学的可真快!”
看他这样,我终于略微放下心来,刚才李斯特的微笑虽然优雅完美,却只让我感到心中一阵阵刺痛,他无懈可击的面具,大概也是为隐藏真实的感觉吧——这便是严酷的生活教给他的。听过李斯特这么多往事之后,我也大致能理解他这样的性格是如何来的了。幸好那时的美国还不十分流行吸血鬼,如果是在欧洲,像他这样的新手,恐怕活不了多久吧。
他终于笑够了,带着某种戏谑的神情看我,我说:“反正你一个人也活得很好,有没有人教导也无所谓了。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那个混蛋教,恐怕你今天还要恶劣十倍。”
李斯特难得的没有开玩笑,反而认真得说:“不,苏,你不明白。没有长辈教导,我其实失去了很多东西。”
李斯特的回忆(下)
李斯特没有立即说下去,而是站了起来,走向窗边。暗红色落地天鹅绒窗帘已被流苏带子挽在一边,窗外的一切清晰可见。他站在窗边沉默了片刻,才转过身来看着我说:“苏,那个时候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想方设法活着。后来,我渐渐知道了一些事情,开始觉得自己强大起来。但一些重要的,隐秘的事情我无从知道。我不懂得节制,不懂的隐藏自己,也不懂得如何挑选猎物。每天只是随心所欲的杀掉想杀的人,甚至都不掩饰伤痕,只将他们身上的钱物拿走,交给父亲。那一阵子我心情好的时候就对他很好,因为他在我面前已经真正渺小的像一只蚂蚁。”
李斯特讽刺的笑一声,继续说:“后来,我杀的人数量太多,终于引起人类的注意。我为了避免暴露,搬到了新奥尔良。你知道吧?”
我点点头,李斯特“嗯”了一声,说:“那真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充满活力而又冷漠。我在那里找了房子,但只在周边的镇上猎食——你知道,距离对我们来说从来不是障碍。“
“那一次,我去路易斯安那——也在新奥尔良附近。我就是在那时遇到了路易。
最初找到他,只是因为肚子饿,而那天正好想找一个年轻的男人罢了。
从第一眼见到路易起,我便知道就是他。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死光,完完全全是具行尸走肉,灵魂早已经腐烂了。我立即盯上了他,你知道,这样的人对一切无所谓,包括生死,所以以他们为目标要轻松容易得多。我跟了他整整一个晚上,整个晚上,他都是在浪费生命而已。赌博,和妓女鬼混,喝的烂醉如泥。到最后我几乎觉得,吸干他的血也许是在拯救他了。”
说到这里,李斯特轻声笑了,笑容中有某种我琢磨不透的意味。但我来不及细想,马上又被他下面的话吸引。
“然而他看起来实在可口——棕色的柔顺长发,湿润的眼睛,面容清秀,何况还是个贵族。苏,你没有尝过贵族的血液,也许不知道那有多么美妙。
于是我一直跟着他,直到几乎有些不耐烦。虽说我完全可以胜过在场的所有人,但那时我学会了谨慎。好在他总算在天快亮时离开了人群,我找准机会吸了他的血。那真是我初拥以来最美妙的几次经历之一,以至于我有些飘然,忘了确认生死。苏,你记得,有时候无意的小失误会带来不可预料的结果,我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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