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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和贵不贵没关系,林昆是不想再给章小雅缠着他的借口,帮她搬个家就要黏他一下午,要是再送她一盆花,谁知道又会是什么后果。
林昆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就往前走,这时迎面突然一个人叫住他:“嘿,你是林昆!?”
林昆抬起头,就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一个皮肤黧黑的家伙,这人方脸浓眉,剃着个半寸,咧嘴一笑露出一颗缺了半截的门牙,左边的脸上有个酒窝。
“大壮!”
林昆激动的道,小时候的记忆一下子涌上脑门,“你小子怎么在这!”
张大壮见这人真是林昆,顿时也激动了起来,嘬着他那半截门牙笑道:“我在这干了点小买卖。昆子,你不是去当兵了么,现在复原了?”
林昆笑着道:“是啊,复原了。你小子在这干什么买卖呢,现在是不是发财了啊?”
张大壮笑着道:“嗨,发什么财啊,就是混个生活罢了。”把手里抱着的两盆花往前一摊,“喏,就是倒腾点花草卖,赚点柴米油盐的钱。你呢昆子,复原后部队给安排工作了,还是自己干买卖?”
林昆笑着道:“部队给安排了个工作,也不是啥体面的工作,当保安。”他这不是故意撒谎,总不能跟多年不见的发小说,他现在是当奶爸吧。
张大壮脸上笑着说:“也挺好,保安的活清闲。”心里却不由的慨叹,想当初在学校那会儿,林昆是多么威风的人物,老师喜欢同学们佩服,没想到长大后混成了这样。他这是单纯的惋惜,没有瞧不起林昆的意思,两人小时候就是好哥们,要不是林昆18岁那年突然当兵离开了,那时候也没有什么通信方式,两人也不至于时隔8年之后才再次见面。
两人在这边聊的火热,突然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大壮,跟谁聊呢!”说话的正是刚才卖花的那位大姐。
张大壮拉了一下林昆,冲林昆介绍道:“我媳妇,何翠花。”说完,附在林昆的耳边小声的说:“比我大五岁,知道疼人,为了我跟家里都闹掰了。”
张大壮又冲何翠花笑着介绍道:“媳妇,这就是我经常跟你说起的昆子,我这断了的半截门牙,就是跟他一起爬树掏鸟窝的时候摔掉的。”
“原来你就是昆子啊,经常听大壮说起你,你俩小时候可没少干坏事呀……”何翠花边笑着说,边迎了出来。林昆脸上的表情突然僵硬了,张大壮又附在他的耳边说:“放心,咱俩偷看张寡妇洗澡的事我没说。”
……
第二十二章发小重逢
发小久别重逢,话匣子打开了就很难关上了,林昆坐在张大壮的摊位里,何翠花拿出三瓶矿泉水分给林昆、张大壮、章小雅,张大壮小时候就是个话篓子,这一下更是滔滔不绝起来,把小时候那些同学、伙伴的大体情况都跟林昆说了一遍,并且还告诉林昆这个月底有一次同学聚会。
林昆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收养他的是一个孤寡老人,老人年轻的时候抗美援朝过,曾是第一司令的警卫员,后来在一次战斗中严重负伤,瞎了一只眼睛瘸了一条腿,林昆小时候打架的那些招式都是他教的。
对于自己的身世,林昆一直都是个迷,老人说是在村口拣到他的,在他入伍的第二年,老人就去世了,当时他跪在漠北的大沙漠里嚎啕大哭,后来一次回家省亲的机会,他回到了家乡,本来想跪在老人的坟前磕个头,可才知道老人连个坟都没有,骨灰直接撒进了村前的那条河里,他跪在那条河边磕了三个头,点了一炷香,然后就再也没回去过。
这一晃就是五年多了……
林昆的家乡离中港市其实不远,七八百里的距离,从张大壮的口中得知,小时候的那些同学伙伴们现在大都在中港市发展,这也是这次聚会能组织起来的先天条件。
许多同学都已经在中港市买房结婚了,其中混的最好的是小学的学习委员黄权,他在沿海的小区买了一套房,100多个平方,总房款快200万了。
提起黄权,林昆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一个瘦小三角眼的男人形象,黄权身高长的像他妈,脑袋则像他那个在村里当会计的爹,滴溜溜的转的飞快,而且鬼主意多,从小就会溜须拍马,一直是老师跟前的红人,平时总好向老师打个小报告什么的,就因为这个林昆没少揍他……
现在回想起来,往事不堪回首,林昆在心底笑了笑,像黄权这样的人,在现在这个社会混的开很正常,这个社会坑的最多的就是老实人,却成全了黄权那样的人。
说到买房子的那几个同学,张大壮脸上说不出的羡慕,他现在和媳妇还租住在地下室,说到自己的住房,张大壮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昆子,按说我应该请你去家里坐坐,但我那地方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要不这样吧,咱们出去找个地方坐坐,这附近有家馆子不错,咱边喝边聊?”
林昆这才意识到,已经快下午四点了,小楚澄四点半准时放学,他之前跟楚静瑶说好的,每天都必须去接儿子放学,楚静瑶有空的时候他们俩一起,楚静瑶如果没空就他一个人去,这其实也是小楚澄的意愿,小家伙盼了那么久才盼到爸爸,当然想每天上下学爸爸都能接送他。
林昆笑着对张大壮说:“大壮,今天真不行,我得去接孩子放学了。”
一听这话,张大壮顿时惊讶不小,本以为林昆现在当保安,肯定要收入没收入,要住房没住房,就这条件能把上章小雅这样天生丽质的妹子已经算是奇迹了,没想到他把孩子也整出来了,而且都已经上学了!
再看章小雅,白皙漂亮的脸蛋青春气息十足,怎么看最多也就二十岁,这么年轻孩子就上学了,那她岂不是十五六岁就得把孩子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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