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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临近黄昏,孙轩决定和安南、阿妮一起去他们住的院子聚餐。
伏天从离开孙轩住处以后,就自己一个人上山挖矿,在黄昏时回来正好碰上了安南他们,听说孙轩要来吃饭,高兴得脸上笑开了花。
阿妮负责做饭,但是她却把安南叫过来帮忙。
“你负责生火,用你的异能生火,其他能生火的东西都不能用!”阿妮双手叉腰,指挥着安南。
“啊?可是我还不熟练啊。”安南挠头。
“不熟练就要多练练,我说过你由我来训练。从我那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训练就已经开始了。快点照着做。”
“呃……”安南无奈地照着阿妮的话去做,不过无论安南如何集中精神,都不能让灶台里的柴堆燃气火来。阿妮在一旁用心知道,当然语气还是那么冷冷冰冰、清清淡淡,甚至有一些阴阳怪气。
安南经过阿妮一个小时地折磨,终于再一次成功了用出了异能。
“你有什么感受?”这话就像是老师在询问学生的口气。
安南仔细回忆了两次使用异能的感受,两次他都感觉身体里、脏腑内、血液中似乎有一股强大的热能在乱窜,就像是雏鸡想要凭自己的努力啄破蛋壳看见新世界一样。这股热能随时随地都仿佛要迸出安南的躯壳,只有在这种不得不的感觉下他才能把异能使出来。
他把自己的感受如实地说出来,阿妮点了点头道:“悟性不错,你的能力是火焰,是异能的七种基础属性。任何一个属性的异能都可以挥惊人的效果,你以后要好好钻研。明天一早开始我就对你进行一周的特训。不许喊累。”
“是是是……”安南无奈地回应,他知道这一周的日子不好过了。
安南、孙轩吃了晚饭又闲聊了一阵,安南对他讲述了他消失的这一年身边生了哪些大事,孙轩也对安南继续讲述了他怎么遇见的阿妮和伏天。伏天故乡在天南,可是天南地区的德拉西姆矿石已接近枯竭,于是他背井离乡来到亚马。路上他遭遇了尸魔袭击,孙轩及时赶到,救了他。孙轩不了解这个世界,于是决定护送伏天上路。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现了倒在路旁奄奄一息的阿妮……就这样,三人结伴来到了亚马。
孙轩四处与流浪的商人们交换着情报,他想要去这个世界的每一处角落看看的想法也油然而生。
他们天南地北地聊着天,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提起了钟青和小乙。
“我但愿他们不要见到那个黑袍人。”
“很遗憾以我对他多年的了解,他一定会主动来找你。”
“你觉得他有没有来这个世界?”
“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多去和那些情报商人交流,看看能不能找到有关他们在这个世界活动的信息。”
“那拜托你了,孙轩!”
深夜,大家各自散去。安南也进入了梦乡。
但是天微微亮的时候,安南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是阿妮过来叫醒了安南,此时不过刚刚五六点,她就要训练安南。
“我能不能再睡一会儿?”
“不行!”
就这样,安南跟着阿妮的训练开始了。刚开始一周,阿妮一直在训练安南如何随心所欲地使用自己的异能。安南并不是天份很好的人,他经过一次又一次地训练,终于勉勉强强掌握了——在需要使用异能之力时用极短的时间施出来,目前为止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但出乎安南意料的是,一向严格的阿妮居然很满意安南现在的学习进度。
“做到这个程度以后,你的异能已经勉强入门,至于能把异能用到什么程度就要看你的造化了,你放心,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你实操。”
从第二周开始,阿妮就开始训练安南的体能。
训练体能的方式很简单,伏天每天要外出挖坑,他经常跋山涉水,徒步来回走个十几甚至几十公里,还有什么方式比这更高效呢?
安南跟着伏天、阿妮去挖矿。每天一挖就挖到傍晚时分,每次都满载而归。
这一天,伏天带着安南去把矿石交到公会。公会是正教设置在地上的物资交换所,地上的人们挖掘的德拉西姆矿石在这里通过外务官之手进行货币或者其他物资的交换。
“以后你可以把自己亲自挖来的矿石送过来。”伏天认为一个人自食其力是很重要的事。
安南理解他的想法。
在接近三个月的漫长训练,安南现他的身体逐渐壮实,从大学时他跑操场三圈直接累得像只死狗,现在却能轻而易举地做到脸不红气不喘。每天的晚饭,阿妮都让安南用他的异能生火、晚上点灯也让他来。安南在这种变相地训练中,逐渐掌握了如何去使用异能,如今他自信可以做到需要时就信手拈来。
这三个月的每天晚上他都出去和阿妮或者伏天一起出门逛街,托阿妮、伏天二人的福,他和城镇上的不少人逐渐熟络起来。
那个没有双臂的老婆婆开着一家商店,商店里有着各种日用品和食材。据说老婆婆的丈夫死的早,儿子是个白痴,女儿早已远嫁,她现在一个人带着儿子开着商店过着日子,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此生平平安安。安南经常在这家商店购买东西,久而久之便与老婆婆成了老相识。
“我姓沙,叫我沙婆就行了。”
安南注意到沙婆只有一只义肢。有一天沙婆和他聊天时自己却提出了这个话题:“你不要小看了义肢,义肢可是在公会拿很多钱交换的,我现在正在攒第二只义肢的钱呢,如果我有两只义肢,我工作的效率会更快……唉,可惜我的儿子帮不上忙……”
安南决定过来帮忙,每个晚上他都过来做义工。沙婆说着要给安南薪水,安南拒绝了,并说:“我这是在帮你,是我自愿的,我会一直帮你到第二只义肢的钱攒够。”
饭店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客人,既然要做菜那就要生火。阿妮喜欢带安南来这儿的原因就是这个。约翰是饭店的掌勺,他长着肥头大耳,全身健壮,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是个瞎子。但就是这么一个瞎子,却能准确掌握每道菜的原料和调味品放在厨房的哪些地方,可以精确地掌握做的菜是什么,火候需要多少、加料的顺序和每道菜是哪位客人点的。
约翰说起这件事每次都很自豪:“这可是我日积月累练出来的吃饭的本事啊!”
安南喜欢约翰豪爽的性格,他每次去帮约翰生火,约翰都在旁边指挥,他可以用自己的身体感受到火是大是小,在他的“训练”下,安南慢慢地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的火焰。
坐轮椅的摆摊小哥也是在做着美味的食物吸引路人,他的双脚残缺但手不残,而且心灵手巧。安南喜欢光顾他的生意,他做的炒饭很好吃,安南很喜欢。小哥经常爱说“本人如何如何”,久而久之,大家都叫他本小哥。本小哥有个朴素的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手艺活,多赚钱去换义肢,实现亲自走路的愿望。
在城镇日子越久,安南越佩服这里生活的人们,他们拥有着无比坚韧的心,不可磨灭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精神。有了这样的心、这样的意志、这样的精神,再苦再难得日子也能熬过。
和这些人的相处,对安南的认知与思想又何尝不是一种修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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