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少有人见过借尸还魂,但我见过。不但见过,还亲身感受过,因为直到现在,我仍活在另一个人的皮囊之中。
我是个弃婴,出生的第二天,我便被爹装在一条破裤子的裆里,扎紧了裤管,像拎着一头小死猪仔,扔在了南山的河沟旁。
好在我命不该绝,一只公狼把我衔到了山洞里,从裤裆里面拽出来,见我浑身青紫,奄奄一息,魂魄十之八九已经出壳,便急匆匆跑下了山。
待它返回洞中时,嘴里竟然衔着一具男婴的尸身。
老狼云山雾罩一番折腾,帮我与尸身联通脉络,真气相接,只觉得一阵行云流水般的游荡,我便重新活了过来,只是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
之后的时日里,我与老狼相依为命,冷暖共知,过起了茹毛饮血,野果饱腹的兽性生活。
一天天长大后,我也时常溜下山,去找些入口之物,以及裹身衣衫,渐渐有了与人交往的机会。
这才有意无意间探听到了有关我的事情。
据说,爹当初之所以扔掉我,原因有两个:一是嫌我发育不正常,跟其他新生儿不一样,浑身长满了细长的绒毛不说,两只眼睛也挨得很近,几乎贴到了一起,比他他妈斗眼还斗眼;
二是因为有人私下里嚼舌头,说他不是我亲爹,说我亲爹压根儿就不是个人,而是一只狼,一只公狼。
这听上去有八分荒唐,二分扯蛋,但几年之后,有关我是狼崽子的传闻,还果真就得到了证实。
告诉我那一切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把我扔到南山里的男人。
那是七月的一个下午,外面很热,我在山洞里啃了几个青涩的果子后,正倚在老狼的身上犯迷糊。
突然,老狼身上一抖,用前爪蹬了我一下,然后又朝着洞口有气无力地嚎叫了两声。
我醒过来,支棱起耳朵,这才听到有人在远处喊着:“毛孩……毛孩……你出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虽然多年未曾谋面,但打耳一听,我就知道喊我的人是谁了,心里就骂骂咧咧:狠心的熊人,你都把我扔了,成心想要了我的小命,这时候还有个屁话好说啊?去个妈巴子的!
我又蜷起了身子,继续打起盹来。
老狼站了起来,喷一声鼻息,用嘴咬着我褴褛的衣衫,用劲往洞外拖。到了洞口,还挺起尾巴,像根鞭子一样,在我屁股上甩打了几下,意思是让我赶紧出去。
我出了洞口,循着声音就找到了小河边,见他站在小河边,翘首朝山上张望着。
见我走了过来,他先是一愣,惊异地问道:“你……你就是那个毛孩?”
“快说,你找我干嘛?”
他皱着眉说:“不对吧,怎么一点都不像呢。”
“像不像的与你有啥关系?”
“你怎么成这副模样了?不对……不对……一定是错了,告诉我,你是山下哪一家的孩子?”那人摇头晃脑地说。
“别啰嗦了,我连你小名都知道。”
“那你说我叫啥?”
“你不是叫栓子嘛!”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滚滚长江水东流,我穿越时尽是愁。魂到亦然如失忆,诗词却在脑中留。孙尚志穿越到一个地球平行世界的古代,却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自己一下子不知道何去何从。迷茫之时,他念了诗被司马大儒的女儿听见,从此就开始自己抄诗的人生。...
订婚前一天,她遭人陷害。与藏在心底的男人共度一晚。订婚当天,她拒绝与严少白订婚,她的艳照被扔的满天飞。严少白受不了打击疯掉了。严母被推下台阶,成了植物人。而她,被送进了牢里。因为秦晴害的人,他却让她...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简介关于一剑修魔人心有善恶,修者已入魔。平凡少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那么多的奇遇,为了求生,踏上修行之路。...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三岁半小奶团小岁安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只吃一个馒头都会被院长挨打怒骂,在小岁安被饿晕的前一刻,天降神秘霸气的豪门帅爸爸,将她带回家。秦氏总裁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