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酒馆里只有零星几张桌子高低不齐的摆在,桌面处处是细碎木板打起来的补丁,没有一张是没动作手术的。椅子不是用碎布条就是用铁丝固定绑好的,椅面上的海绵不知道被谁挖走了,只剩下磨得亮的骨架。
吧台后,陈旧橱窗里零零散散的摆着几个空酒瓶,积灰安静的待在各个角落,轻轻一扫就是厚厚的一层。
第一次来的人,不会认为这是一家酒馆,而是一座在废弃里靠着那一丝幸运还没有倒下的危楼,随处可见的流浪汉都不敢轻易推门进来,生怕动静大一点就被他活埋。
余歌把背包扔在柜台上,随手拉过边上的一把烂椅子坐在上面。
“给我拿杯水。”
“呦,余歌回来啦,”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笑嘻嘻的看着余歌,打开水龙头倒了杯水放在他面前,“这回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呀?”
“好东西谈不上,但至少还值两个钱。”
余歌看着胖子不知道从哪拿来的豁了个口的玻璃杯,杯中的水还是浑浊反黄的。
“你水龙头多放两秒不行吗?非要给我水里面加这些没用的铁屑,你是觉得我有多营养不良?”
“知足吧,有口水喝就不错了。”
吧台后面,一个老男人躺在一个破旧的沙里。沙上的海绵垫都凹陷了下去,里面的海绵沿着边角的破洞全露了出来,沙的一只扶手已经完全脱落,只剩下孤零零黑的木头,另一边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经管如此,这也是视线范围内唯一坐得最舒服的椅子了。
“别太抠门,为富不仁的家伙。”
“为父不仁?”
那个老男人从沙上起身,四肢尽力张开伸了个懒腰,摘下旧式的绅士帽,用疲懒倦怠笑容看着余歌
“不好意思,我可没你这么个可爱白眼狼儿子,千万别用这个词来形容我,我为人还是很厚道的。”
“老霍克,不要脸。”
“呵呵,小余歌,咱们彼此彼此吧。”
余歌朝霍克翻了个白眼,等杯中的铁屑终于沉下去了一点,才拿起来喝了一口,旁边的胖子出了吧台,靠在边上偷笑。
“东西都在车上,你去看看吧。”
“知道了。”
霍克朝胖子使了个眼色,胖子立刻推门出去,没一会儿抱着一挺重机枪回到酒馆。
“小子可以呀,这玩意儿都能被你弄来。”
“马马虎虎吧,”余歌扫了眼霍克的表情,伸出指节在吧台上敲了敲,“货到了,钱呐?”
霍克勾了勾嘴角,从吧台下面掏出一个碎布口袋扔在桌子上,‘嗵’的一声,震得整个吧台都在颤动。
余歌捞起口袋颠了颠,随后往里瞅了一眼:“怎么才这么点?
“已经不少了,”霍克斜靠着吧台,浑身跟没长骨头似的,“你光带回来枪却没有子弹,就好比你带回来一口锅却没带米,带回来一盒烟却没带火柴,带回来一个女人却现是个人妖,根本没法用。”
余歌冷哼一声:“我要真带回来一个人妖,你会不要吗?”
“呵呵,我还不知道我儿子的口味这么重啊。”
“滚你妈的!”余歌气得一拳锤在吧台上,“你还会缺子弹吗?”
“怎么不缺?”
霍克不怒,慢悠悠的掏出一个铁皮盒,打开,从里面夹出一根雪茄,剪开口子慢慢点上,吸了一口:“现在这种环境什么都缺,别说食物弹药,就连一滴水、一点空气都是宝贵的资源,你忘了……这还是我教给你的?”
“切,”余歌作罢,闷闷的开口,“听你这个奸商说教,还不如抓只丧尸回来听他咆哮。”
“你要真有这本事,我们也不需要待在要塞里受那些黑皮狗保护了。”
“余歌回来啦!”
从楼上忽然有人喊道,接着便是一串‘噔噔噔’的欢快脚步声,震得整个屋顶都在打颤,吊顶的灰尘落了一地。
余歌看着好不容易沉淀下来的水上飘着得的余灰,狠不得直接把这破玻璃杯砸碎算了。
“余歌,我可想死你了!”
从二楼跑下来的一个金色短的男孩,他兴高采烈的扑在余歌身上,将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肩上。
“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回不来呢。”
“放心吧,小伊森,”霍克看着两人,悠悠的吐着烟圈,“就算他人回不来,尸体也会变成丧尸跑回来找你的。”
“啊?真的吗?”伊森还挺高兴的望着余歌,眼神放光的问道。
“是真的,”余歌沉着脸,将那个口袋收好准备离开,“变成丧尸,然后回来把你们挨个都咬一口,一个都别想跑!”
“不跑不跑,我们绝对不跑,”伊森笑得天真,扒在余歌身上,好像丧尸在他眼里是十分可爱的东西,“一家人嘛,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谁跟你一家人,”余歌掐住伊森的手腕,回头冷冷的看着他,“你在干嘛呢?”
“没干嘛呀,我摸摸看你瘦了没?”
“那这是什么?”
余歌摁住他的手,从他的手心里挖出了一枚银币。
“诶?奇怪?这是什么?好神奇啊!我都不知道它怎么跑到我手上来的。”
“少跟我来这套,”余歌把银币抢回来,装进口袋里:“你还真指望靠这点小把戏活一辈子啊?”
火爆玄幻热血爽文少年林无尘天生剑心,意外开启万剑冢,修炼万道剑法。自此摆脱剑奴之身,为救母亲和妹妹踏上一条无敌路。开辟剑界,成为万剑共主。然剑心难测,蓦然回间林无尘却道剑道无涯远,生死誓相随。...
精通多国外语的海归翻译官顾书尧因为车祸,穿越到了民国时期,成了乡绅小姐顾舒窈。顾舒窈家世好,皮相佳,还有一个仪表堂堂年轻有为的少帅未婚夫。乍一看,可真是人生赢家只是顾舒窈生在没落的旧式家庭,保守愚昧也就罢了,还差点被裹了小脚,跟洋场名媛完全沾不上边。未婚夫打心底里瞧不起她,在外莺莺燕燕,对她冷嘲热讽,嫌弃她思想翻译官穿越,穿成少帅乡下未婚妻...
郑秀秀下乡后因为被流氓骚扰而匆匆嫁给了食品厂的职工,哪知道自己看走了眼,以离婚收场,只能带着五岁的女儿回到知青点,后来又和同队带着三个儿子的退伍糙汉看对了眼,两人重新组建了一个新家庭。严为民抱着一个圆滚滚的可爱幼崽宣布以后幸幸就是你们的妹妹了,要好好对她。大哥严行哦。二哥严南拖后腿的东西。三哥严胜不跟我抢吃的就还行。简幸幸哇!这一次不仅有爸爸妈妈还有三个哥哥啊!芜湖,开心!谁都不知道她曾是孤儿院的孩子,在五岁的时候被恶霸小孩推下楼梯摔死了,之后就成...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作品简介强者从不抱怨环境,强者总能达到极致,强者所过此处遍地卧槽。喜欢极限运动的萧无锋便是这样一个人。他穿越到天元大6,哪怕一本假剑谱,也不厌其烦地练习。熟练度面板呈现练习的进度挥剑百次,初窥门庭。挥剑千次,熟能生巧。挥剑万次,融会贯通。挥剑十万次,炉火纯青。挥剑百万次,登峰造极。挥剑千万次,出神入化。挥剑过亿次,技进乎道。当术练到真正的极致,那就是毋庸置疑的道。心弦轻弹所写的一本假剑谱,你拿着剑斩天人?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