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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千字150-300的意思
庄墨谢绝了诸位新同事的午餐邀约,前往链家搞定自己的住处。他走过金融中心,看到巨大的楼顶显示屏上正在播放谭思的采访,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谭思身着白衬衫、牛仔裤,看起来依旧是从前那个普通青年,但精致的发型出卖了他的人设。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怎么从一个小屌丝奋斗到作家榜首的故事:一边打工一边码字,半夜冲冷水澡提神,在充满二手香烟的网吧里写上一整夜……主持人被这个励志故事深深地感动了,即使这些情节已经在不同渠道展现过千八百遍。
庄墨脑海中浮现出他离开观文的最后一晚。交接完毕后,他走出办公室,身后,许唯走向了他的位置,吩咐底下人丢掉他的笔记本:“书架上全是手稿,太占位置了。”这些手稿里有《诡域》全册的文字修订,也有谭思的宣推案,大到五年规划,小到人物形象设计,在PPT横行的年代里,庄墨还是喜欢纸笔梳理工作流程。
背后纸页纷飞,而在那扇渐渐合拢的门里,谭思倚在台球桌边擦球杆,笑得无动于衷,事不关己。
庄墨想到这些的时候,既不伤心,也不愤怒,平静得像一池死水。他曾经为之奋斗过的人,如今看起来如此陌生,以至于他像是在看一档真人秀。大屏幕上的谭思开始介绍他新近参与制作的一个电影项目,庄墨重新迈开了腿,大步向前走去,恢复了自己的步调。
“你租房么?”走近链家时,脚下传来犹疑的声音。
庄墨一低头,正对上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里头写满了后悔不迭。那是一张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脸,身着廉价T恤与短裤,腿上套着一双脏球鞋——显然不是厂家故意追求的时髦效果。大概出于“反正已经这么脏了……”的心态,年轻人破罐子破摔,毫无形象地敞着纤长的双腿坐在链家门前的阶梯上,手上拿着纸笔,刚刚停下书写。在庄墨的凝视中,他匆忙把纸笔藏进裤兜里,摸出几张小卡片,硬着头皮站起来:“你租房的话……我那里有个卧室,长租短租都可以。空调水电卫生间,厨房电冰箱微波炉全都有,一个月六百,随时可以看房。”
卡片上面写着:任明卿,138xxxxxxxx,金龙花园13幢1408室
“好的,谢谢。”庄墨礼貌地接过,因为年轻人太像个正在递情书却怕被拒绝的初中生。
庄墨的好态度让任明卿松了口气。其实话刚出口任明卿就后悔了,眼前这个男人显然不会是他的目标客户。他周身散发着精英气度,应该刚在附近的停车场泊完豪车,还在城郊的国家级5A风景区有幢三层楼高的绝版别墅。他绝对不会租住自己那15平方的次卧,还会因自己的冒犯心生不悦。此时男人面色如常地对他说谢谢,这已经是超出他期望的HE。他冲男人腼腆地笑笑,没再打蛇上棍地推销,而是红着脸转身就走。如果是平常,对面收下了他的小卡片,他一定当即带着人去看房,但是现在这个……租房?不可能,不可能的,这辈子也不可能。
庄墨扫了眼他远去的背影,发现他的左腿微微有点跛。怪不得腿那么纤细,原来是有残疾。
庄墨推门而入,在中介的热烈欢迎中坐下看房。中介瞥见他手里的小卡片:“门外那个小混混给你的?千万不要租他的房子。”
“哦?”庄墨的眼睛扫着房源列表,原本也没有这个打算。
“他租了金龙花园的小公寓,但是没有正经工作,很快就交不起房租,开始找合租人。听明白了么?他是个二房东。租房合同上写明了不能转租,你都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房东赶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中介压低了声音,“他动不动打人!”
这一回,庄墨的目光终于挪到了他脸上:“他,打人?”
“千真万确!打跑三个租客了!”
“他腿脚不太好。人很瘦弱。性格也很腼腆。”
“可是他打人!千真万确!前几天,他刚刚打跑了一个东北大汉,据说是半夜醉酒吵到了他,二话不说就是一顿削。”
庄墨探了眼年轻人离去的方向,觉得他反差巨大,人设离奇。
下午,烈火哥带着两个新手熟悉了一下工作流程:“每月月中开会,讨论下一期月刊主题;对外发布征稿函,向老作者收稿、校稿;平时处理邮箱中新稿件,完成一审和二审;有些专栏和互动你们也要一起参与编写;每年年初为所带作者报选题,在暑假前和寒假前出单行本……还有什么问题?”
田恬冲庄墨翻了个白眼:看!看看人家怎么说的!大家都是新人,你在我面前装的什么逼?
“现在离截稿期还有五天,还有5w字的版面空着,你们赶紧去收一波稿子,顺便熟悉熟悉作者。我们的收稿要求知道的吧?7000-15000字的短篇小说,青春向,稿酬千字150-300。”烈火哥朝叶瞬比了个手势,“你把作者理一理,分他们几个带带。庄墨有相关从业经验,小田是中文系出生,对我们的风格非常了解,审稿水平没有问题。”
田恬乖乖走到叶瞬身边,看他打开QQ列表,弹出“重点作者”、“普通作者”、“躺尸作者”这几个分组,加起来好友已达3000人,新消息还层出不穷。田恬瞠目结舌:“你认识这么多作者?”
叶瞬笑得委婉:“现在写书的人挺多的。”说着点开“重点作者”,把分组下的所有好友复制给田恬,简略地讲解了各个作者的性格和写作特点。田恬羞愧地发现,这些人他真是一个都不认得。曾经在《新绘》上连载的是四海纵横、玄原、谭思这种级别的大佬,现在可能也就一个白殇殇还勉强算有点名气。
叶瞬讲了一圈,田恬都没有听到她的名字,忍不住问:“白殇殇呢?”他对这个美女作家还挺好奇的。虽然他已经不买《新绘》了,但每次走过报刊亭,都会看看有没有她的封面写真。
叶瞬不笑了:“她是我的作者,我自己会带。”语气严肃得像是一种警告。
田恬吐了吐舌头,抱着手机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庄墨早已在隔壁格子间里坐定。他根本没去叶瞬那边接手工作,而是问烈火哥要了近几年来的所有《新绘》样刊,此时淹没在几摞高高的杂志中,一本一本翻看得飞快。因为多了一副银边眼镜,原本英俊而冷漠的脸庞平添了三分书生气。
“你不约稿么?五天之后就截稿了。”田恬虽然觉得他很讨厌,但这里就他们俩是新人,他忍不住就要跟庄墨说小话。
QQ闪了闪,烈火哥在工作群里再次确认了征稿任务:“三天之后,每个人至少上交一篇稿子。”
“怎么变成三天了?!”田恬手忙脚乱地把自我介绍与催稿信息复制黏贴给各个作者。
“要预留时间审稿,稿子过不了还得再补。”庄墨终于免开金口,“时间太紧了,你联系的作者里面99%都干不了这个活。他们要不不接急稿,要不接了也写不好。”
田恬:“……”
田恬:“那总也比你自暴自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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