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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分食(第1页)

吃完了以后,东方煜他们便把火堆和剩下的肉都给那些侍卫侍女们了。让他们自己去弄,那里还剩下了一些天角鹿的肉。虽然不是什么精华,但那也是人间美味啊。比别的肉好多了,其实可以说天角鹿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很美味。这要是放出去卖,不知道要拍出什么样的天价呢!

可以说那群侍卫侍女们今天是走了大运,因为天角鹿可不仅仅只是速度快。而且他们非常的珍惜,在很多地方都没有。他们对环境可非常的挑剔,连之前东方煜也都只是在行走的过程中看见了天角鹿的粪便,而且还很新鲜,估计没有留下多久,所以他才断定这附近有天角鹿,这才前面说出那番话,激得暗风去寻找天角鹿。

而暗风也自然是知道天角鹿这种动物也是非常的难以寻找,不过他知道东方煜这个人满肚子坏水。一定是知道了这附近有天角鹿,这才会让他去猎杀。所以他其实也是根本就不知道这里有天角鹿的,估计之前的那群侍卫侍女们也在疑惑吧。但是关于天角鹿的这种常识,他们还是知道的。虽然没有吃过猪肉,但总看过猪跑吧。所以他们早先在心里就认为暗风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天角鹿。

其实东方煜这个办法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想到过,只是天角鹿的粪便很小,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而且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挥发掉,所以这个办法也没有用。而东方煜之所以能看到天角鹿的粪便,除了是一部分运气原因外。更多的是靠着自己行走多年敏锐的眼睛,岁月的磨砺造就了他一双观察事物的眼睛。因为一架机器,如果缺少了一颗螺丝钉,那便不能正常工作。他们执行任务也是这样,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

东方煜在利用暗风那高超的速度去猎杀天角鹿,而暗风又何尝不是在利用东方煜呢?不过他们都知道分寸,这只是平日里的一些打打闹闹而已。并不会真的去害对方,而且可以说的是他们暗阁的每一个成员,没有一个是弱者。因为弱者是不配生存在它们之中的,一次次的血与火会将他们淘汰。可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吧,你得去付出,去努力来换取自己生存下去的权利。

东方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一副享受的样子。一旁的暗风等人样子也差不多,刚刚天角鹿肉的美味还令他们回味无穷呢。

不过享受归享受,东方煜还是一个很有果断力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可以说,这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平日里文质彬彬的神医公子,暗地里冷血无情的刺客,朋友面前可以依赖的肩膀。他不会沉沦于温柔乡,甚至都可以说是无情。可能无情更适合他们的世界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是他们世界的法则,也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没有人可以违背,因为问的人都死了。如果你不强,那你就乖乖的低头。只有强者才有说话的权利。

东方煜走进了幽蓝的那种马车,里面的装饰十分的简朴,但也非常的安静,有一股幽香沁人心鼻。幽蓝静静地躺在马车里面,绝美的容颜,配上这幅安静的样子。如同空谷幽兰一般,不过在她的面前。你不会有那种欲望,因为他的那副样子很是圣洁。有一点污秽的念头,你都会感到非常的惭愧。

幽墨默默的守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幽蓝安静的样子。眼中满是温柔,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很专

一的男人。幽墨对每个人都是冷若冰霜的样子,有时候在对幽蓝的时候才会露出这种温柔吧。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他可以为之付出生命,那么绝对不会是他的母亲。有也只有幽蓝,从小时候,他的母亲利用他对付幽蓝开始。他便彻底的对他的母亲死了心,这个世界上他唯一有的牵挂也只有幽蓝了吧。

东方煜看着面前守在幽蓝旁边的男人,神色也是有些复杂。不过他也没有多犹豫,直接就扶起了幽蓝。其实他每天晚上的例行任务就是给幽蓝运一遍功,来保证幽蓝的生命体征不变。他的功法有些特殊,能够温养人的身体,同时保证人的灵魂不散。要不是他的话估计幽蓝早就死了吧,也撑不到幽墨给他找药的那一天。东方煜可是有着神医的称号,年纪轻轻的,便在医药方面有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他在医药方面天资聪颖外,也离不开他自己的努力。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曾经说过,天才是99%的汗水加1%的努力。东方煜能获得今天的成就,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

平日里在他们这个组织,他都是负责治疗。可能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个软弱无力的医生,可是真正知道的人却不会这么说。甚至很有可能他是这个组织里面最具有杀伤力的人,因为医生不仅可以救人,还可以杀人。他在救人这个方面有很大的成就,可是他正在擅长的还是杀人。在毒药方面,它可以杀人于无形。甚至就连屠灭一整座城的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以说他真的很可怕。

幽墨看着东方煜这么做也没有去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幽蓝一眼,面对之前东方煜那复杂的眼神。他理都没有理一下,他的眼中也只有幽蓝。可以说他的世界很单调,单调到只有幽蓝一种颜色。可是他不后悔,因为幽蓝这一种颜色。给他带来了五彩缤纷的世界,有这一种颜色才能有这一片缤纷的世界。

“呼”不一会儿东方煜缓缓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今天的运功。他擦了擦汗,显然是这一次的运功,也没有那么容易。对他来说还是有点难度,要不然他这种功法岂不是无敌了。想救什么人就救什么人。

“谢谢”当东方煜擦汗的时候,幽墨才转过头来看着他说了一声。

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冷酷,只是强加在外表而已。一个人不管表面再怎么无情,其实他的内心还是有情的。只是你不曾看见罢了,他的温柔你没有发现。

“不用,我这又不是为了你。”即使是面对幽墨,这个实力强大的男人。东方煜也没有低头,毫不客气的说道。其实这也是一名强者所必须拥有的,一个人可以被征服,但他绝不能被打败。幽墨是比他强,可是他也不能放下自己的骄傲与尊严。宁肯死也不会。

东方煜说完便走了出去,没有丝毫的停留。也不顾里面幽墨的感受,里面的幽墨也是丝毫的不介意。那幽蓝平坦的放在马车里面,还给她盖上了一层被子。那种天蚕丝被,冬暖夏凉的。不过这种被子是要用一种叫天蚕的魔兽吐的丝才能炼制而成,不过一头天蚕一年也吐不了多少丝,而要做成一床被子的话这要多少?所以说这种被子非常的珍惜,就算是皇宫里面也特别少。只有皇上那种人物的人才能拥有,这种东西和天角鹿肉一样。可能他并不是什么强大的法宝,但这些东西是一种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它并不仅仅只是美味和享受而已,往往奢侈品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它的价格,更是一种生活品位的象征。所以人们才蜂拥而至,虽然昂贵却依旧对他乐此不疲。

“东方煜,就是你。害得我们找了两匹马,今天我们晚上该住哪里呀!”暗风抱怨的说着。之前他们赶路的时候,为了装逼,所以才选了两匹赤兔马。现在好了,大家都有马车住。即使是那些侍卫侍女们,虽然一群人挤一起。但那也有马车住啊,他俩总不可能在马上过夜吧!

“说什么呢!明明是你自己要装逼好不好。”东方煜一改了在刚才马车里面沉闷的性格。和暗风开启了两个人的撕逼大战,不得不说这两个人还真是一对活宝。

双方都在争执不休,互相的推脱责任。不过就算是到了最后,两个人也没有讨论出一个结果。而黑夜以至,总不可能不睡吧!

这时候暗风也是开口了,“咱俩别争了,都这么晚了,还睡不睡了。明天还要赶路呢,咱俩今天晚上就在树上,将就一夜吧。”暗风执行任务的时候在路上过夜,那是经常的事。因为执行任务的时候也不可能给你配辆马车什么的啊,执行任务往往要等待很久。等待敌人松懈的时候,给予他致命一击。所以他只能潜伏在暗处,基本上他们暗阁的每个成员生存能力都比较高。就是放到野外去,不给一点食物和水。他们也能活的好好的,他们就跟野兽似的。天生就适合生活在残酷的环境里。这是一个刺客与杀手必备的。

于是就这样,俩人各自选好了一棵树。准备去睡觉了,一夜无话。篝火依旧燃烧着,照亮了这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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