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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与公主裙打火机与公主裙&iddot;荒糙园》作者:ente文案我有我的国王我是他不二之臣我愿为他摇旗呐喊也愿为他战死沙场内容标签:都市情缘搜索关键字:主角:圣骑士&iddot;朱;杀马特&iddot;峋┃配角:丁丙乙甲┃其它:(≈…≈%(【256文学将分享完结好看的言情小说以及耽美小说等,找好看的小说就来256文学https:256wxc】&ldo;再检查一遍行李。&rdo;朱韵一语不发地听从母亲的话,将行李箱再次打开核对物品。&ldo;带齐了吧。&rdo;&ldo;齐了。&rdo;母亲满意地点头。终于进行到下一步。朱韵被母亲拉到身边,一下一下地顺着肩膀,像是在撸羊毛。&ldo;到学校要马上联系家里,知道吗?&rdo;&ldo;嗯。&rdo;&ldo;妈妈真想直接给你送到学校。&rdo;&ldo;不用了,开学了你跟我爸那边也忙,我自己去就行了。&rdo;母亲一脸担心。朱韵:&ldo;反正也不远,都在一个省。&rdo;母亲叮嘱:&ldo;跟老师同学好好处。&rdo;&ldo;嗯。&rdo;&ldo;我再谈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搞特殊化,以免被欺负。第二,一定要和室友处好关系,你们是要在一起住四年的。第三‐‐&rdo;&ldo;我知道的,知道的。&rdo;趁着母亲还没展开论点,朱韵频频应声。检票口只剩她们母女俩了,母亲眼眶发红,摸了摸朱韵的头发,&ldo;要乖乖的,你是妈妈的骄傲。&rdo;挥手告别。拉着行李进站台,朱韵深吸气,心情平复之后,一身轻松。她扛着两个大箱子上车。四个小时后,又扛着两个大箱子下车。朱韵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学校。作为全国数一数二的名校,又离家不远,这里很早就被朱韵父母列为高考第一志愿。学校还有一位教授是父亲的好友,听说年前脑溢血死了。报到日,学校格外热闹。不愧是名校,新生一个个英姿勃发。不管唇线再如何抿得保守矜持,眼神里的热烈还是无法抑制。与之相比,学长学姐们就淡定多了,研究生院的老油条们更是行动迟缓,目无高光。他们耷拉着眼皮看着眼前的菜鸡们扑棱翅膀东奔西走,无动于衷。朱韵将行李搬到寝室时,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朱韵以前有个朋友喜欢化妆,拜她所赐,在朱韵浅薄的意识里,所有会化妆的女孩都被归类为美女。按这个标准,里面拿镜子这位该是个绝世美女,她的妆面浓得就像生日蛋糕。蛋糕女听见有人进来,转头看。四目相对,朱韵露出善意的笑容。&ldo;你好,我叫朱韵。&rdo;蛋糕女上下打量她。烟熏妆并没有把白眼仁涂上,被这么直晃晃地看着,朱韵的笑容有点维持不住。&ldo;我叫任迪。&rdo;蛋糕女终于自我介绍。然而……到底是多少年的老烟枪才能造就这样沙哑的嗓音?朱韵脑袋混沌,不知所措。&ldo;那个……&rdo;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声音。朱韵回头,一个戴眼镜的女生看着她与任迪,说:&ldo;我们应该是室友吧,你们好,我叫方舒苗!&rdo;又是一轮自我介绍。任迪话很少,浓妆之下的脸显得非常冷淡。情有可原。你指望一块蛋糕能有什么表情。朱韵想尽一切办法才勉强维持场面不冷,好在方舒苗很活泼,她一边聊一边从箱子里掏出干果。&ldo;家乡特产,你们尝尝吧。&rdo;朱韵道谢,把母亲事先准备的ròu干分了。可能是班里女生比较少的缘故,她们没有等到第四个室友。客客气气地聊了半个小时后,朱韵提议说:&ldo;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领军训服吧。&rdo;方舒苗也想起来:&ldo;对啊!下午还有班会。&rdo;大学第一次班会,见班主任和其他同学,还是很重要的。夏日的午后,燥热难耐。排队排了十几分钟,前面还没有要动的趋势。一条长龙直直伸到体育馆里面。
作为一只资深的咸鱼,颜言表示,翻身神马的都不存在!她穿书只有一个目的,等着和闭关的男主一起飞升。学院门口,出关搞事情的男主,重生的大反派,异世归来的上古之神,加上混吃等升仙的某言,简直不要太热闹。垫桌脚的天道小书哭嘤嘤,宿主,你预定的神兽也跟别人跑了!咱惹不过,溜了溜了!呃?倒是先帮她翻个面再走啊!书穿之你才是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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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的一场大战中成为敌方战俘的贵族纨绔子弟杜环,流落阿拉伯帝国东罗马帝国法兰克王国非洲等,亲历八世纪下半叶着名世界历史事件,与当时历史上的各色人物斗智斗勇。故事内容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紧张严肃,有时神秘莫测,情节波澜起伏,涤荡激昂。浪子列国历险记...
年代甜宠爽文双洁穿书唐初夏,胸大蜂腰大长腿,一张脸更是又纯又欲,可惜是个疯批美人!顾北淮,肩宽腿长公狗腰,教条刻板能力强,私下却是桀骜不驯狂傲至极!谁都知道顾北淮最厌恶的就是青梅竹马的唐初夏,而且两个人见面就互相嫌弃。在所有人眼中,就算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俩人,也不可能凑成一对。谁知大院组织的相亲会上,妩媚动人的唐初夏被人抵在墙角,而动手的竟然是老古板顾北淮。不是喜欢我的吗?他双手死死地握住唐初夏的细腰,就听见唐初夏在他耳畔轻语领了证,让你亲个够可好?...
简介关于我一个狼王,吃亿点丧尸很合理吧林轩是一个重生的狼王,拥有猎杀和吞噬丧尸就能变强的狼王系统。人类所避之不及的丧尸,却是令他垂涎的美味佳肴。上一世的血月末日,他率领狼人消灭所有丧尸势力。试图与人类共建家园,最后却死在人类的银色子弹下。那颗银色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善意。现在他回来了,也更强了!这一世,他冷酷无情,不再相信任何人。这一世,他杀伐决断,猎尽天下丧尸,再度成为狼王!这一世,他决胜千里,要建立一个属于狼人的天下!...
无金手指无系统,无敌流权谋幕后建立江湖势力皇朝争霸天下流,主角性格狠辣杀伐果断不圣母,前期纵横江湖,后期皇朝争霸,朝堂江湖自然免不了女人,但感情戏份不会太多,主角眼中感情只是利益的权衡生活的调味而不是必须品,沙场大秦铁骑驰骋,朝堂罗网无孔不入,江湖青龙会纵横。开局培养六剑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