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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是在那个瞬间才意识到:畜生就是畜生,永远也不会懂什么叫人性。可笑的是,他竟然妄想能驯化这头华美的野兽,也许是被命运牵扯到了这里,也许是懒于在狗血的情节挣扎,他选择逆来顺受,却不代表他可以承受一切满无休止的折磨,他是个人,一个正常的不能在正常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他不爱艳殇,一点,都不爱。请问,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懦弱的服从?
太初垂着头无声的笑了,眼神是一如既往的懒散和温柔,粘湿的发丝垂下来遮挡了他的脸让艳殇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那嘴角隐约的弧度,竟然比鲜血更加勾魂夺魄!
艳殇的心,微微一颤。
“我告诉你秘密,作为交换,你不能离开我的,是不是?”艳殇像孩子一样蹭到太初怀里,一只手缠绕着他肩头的发丝,乖顺的舔了舔下唇说。太初的肩膀微微耸动,说不出是在笑还是哭,下巴被人勾着慢慢抬起来,看到艳殇水晶般清澈夺目的眼睛,眯起一线,妩媚的有些讨好的笑:“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季太初,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他说着温存的吻了吻太初干涩的唇,鲜血凝固成一小片血块,被他舔湿后变得更为殷红。
季太初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温顺的任他安抚,艳殇忽然间有种莫名的恐慌感,虽然在紧紧得拥抱,可是还会感觉空虚,感觉寂寞,好像怀里的这个人在渐渐丧失一些温度,渐渐从他的生活中抽离出去。当然,他不会知道在那个季太初所做的一些决定,即便那决定在后来改变了他们的初衷;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在他看来已经是轻的不能再轻的“小惩罚”,对于正常人而言是多么大的一项挑战;他更不会知道季太初从来都很怕痛,可是之前一直都在对他纵容,太初纵容他不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思想偏激行为极易失控的男人,而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只能让自己尽量好的生存,所以他逆来顺受俯首帖耳,所以他曲意逢迎妄图软化那个人的锐利。
可是,艳殇就是艳殇,他有自己秘而不宣的过往,他有着固执的生存方式和偏激的想法。他觉得喜爱的,就一定要得到,假如对方忤逆了他的意愿,他便会毫不犹豫的给予惩罚。就像小时候我们考试一样,满分就给糖果和微笑,不及格就是耳光与责骂。道理是一样的。艳殇并不疯也不傻,相反他比正常人果断坚决的多,然而他学不会如何尊重别人,亦不会选择爱人的方式,他用错了方法来丈量季太初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对如何呵护与爱人的相处尚且处于懵懂阶段。
他不会爱人,而季太初,不爱他。
容器
太初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他甫到“艳汤馆”的时候,人长的英俊风流,典型的二世祖形象,更是不折不扣的软脾气烂好人。馆内从头至尾都没人认为他有气势,但不同的是一开始的不认同是因为他懒散懈怠,后来的不认同却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老板。没人将他和前任馆主艳名远播的季墨白做比较,是因为他们本就拥有背道而驰的命运,只不过,季太初毕竟是季太初,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个空间里重生时,并不像一般的婴儿一样不染尘埃,他的出生是以上一世的死亡为前提,所以他的出生为他带来了这一世的不同寻常的繁华。
太初的睫毛微微颤抖两下,方回过神来,感觉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舔舐他的眼尾,从那细致的眼稍一路舔到狭长密集的睫毛,温柔而虔诚。太初睁开眼,瞳孔里倒映出一个男人艳光四射的容颜,他愣了一下,继而看到对方慢慢的牵起嘴角,带出一个含情脉脉的笑。那真是一个多情的笑啊……太初想,假如对方不是艳殇的话。
“你醒了。”美艳的男人伸出殷红的小舌,轻吻他赤裸而遍布伤痕的胸膛,清润洁白的肌肤上是惨不忍睹的割伤,他的身体像是被锯齿锯过一样痛,意识回归,方才发现自己还是在那被折磨了一夜的大床上,双手悬在上方,身体无力的回荡,耷拉着脑袋像一只濒死的困兽。
“你到底想怎么样,艳殇。”太初皱了皱眉闷咳一声,嗓子眼冒火的干涩,声音是被重度折磨后的嘶哑。下巴被一株修长雪白的手指挑起,艳殇冲着他蛊惑一笑:“你说什么?”“我说你到底想怎么样,如果只是单纯的想折磨我那就继续,如果不是,至少给我一个理由,艳殇,凭什么我要承受这些刑罚,嗯?”太初淡淡的说,微蹙着眉的表情看上去很朴实无华,但也许只有他自己才清楚所谓暴风雨前的宁静。“这不是刑罚。”艳殇皱起眉,指尖滑下来拧了一下他鲜艳正淌血的乳尖,小巧剔透的两颗,沾了世上最娇艳的红之后果然更加唯美。艳殇说:“我只是喜欢你,季太初,我喜欢看你染上红色……”“那你不如一刀宰了我?”太初笑,眼眸若星辰璀璨,说出的话却令艳殇的身子陡然僵住,“艳殇,别再打着喜欢我的旗号来做这些恶心的事,狗屁的喜欢,你不过就是高兴折磨我,你他妈是个变态但我不是啊。还有,我不喜欢你,你听明白么?兄弟,我是真不喜欢你,本来我想试着努力一下的,可是很抱歉,我对变态半点兴趣都没有,你……”话没来及说完,声音被突如其来的舌尖封了回去,堵在嗓子眼儿里上不去又下不来,变成一个看似缠绵实则完全是单方面热情的激吻。
太初闭上眼,任他动作。
“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来忤逆我?季太初,你什么时候能不逼着我发怒……”艳殇眯起眼冷笑,眼底阴霾密布。太初垂下睫毛嘴角挂了个隐约的笑,温顺的只字不说。艳殇又举起鞭子,但片刻后又放了下来,因为季太初浑身上下已经找不出多余的地方可以下手,除了臀部。当让,那里是不能被破坏的,就像现在这样被巴掌击打过后红光迷离的一片已经足够诱人,更重要的是,那里绝对不能有什么伤口。艳殇定定地看了会儿半死不活的季太初,忽然转身,拿起了那一壶酒。“你讨厌我,恨我,恶心我,无所谓……”艳殇在季太初的锁骨上狠狠的咬了一口,抬起脸,面无表情的说,“但是,我艳殇要的是你,你就逃不掉,即使天下人都与你站在一边我也不介意。你必须要知道的是,季太初这一辈子都会跟艳殇在一起,不论是九霄凌云还是碧落黄泉,我不会放开你,绝对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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