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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坚持之下,林红终于有了大大的收获了,林红这一天把小烟雨叫出来了,她开心的告诉小烟雨。“过几天,就是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他们会举办一年一度的小学聚会,到时候她不知道该怎么穿着打扮,才能突出自己的优势出来。"
林红只能打电话给小烟雨,让她出谋划策,为自己精心打扮,想要在众人面前留下深刻的印象,哪怕不能撼动某人的心思,也可以在某人心里留下不可忘记的印象,也许这样做,林红心里也会有少许的安慰吧,不过,单方面的恋爱真的很苦涩,多少年来了,林红如今都24岁了。
从出来工作之后,除了网上有一个异地恋的男朋友,根本就没有和其他异性相处过,所以她的感情方面可以说是一个短拍,也许是因为多年的暗恋,得不到相对的回应。
年少时的疯狂暗恋,默默的承受了,得不到的苦涩滋味,十分难受,才会让她迫不及待的想表现自己,展现自己,证明自己。其实林红并不差,比起某些人来说,她还是挺优秀的,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大多数来说,应该是不甘心的,心里占有一定很大的比例吧,要不然林红也不会那么执着,十年多的独自暗恋,难以羞愧的表白,她从来都不敢在那个男孩面前表露出爱意,毕竟从前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那时候林红脸上还有身材,都是一大缺点,一点都不占优势,就算她当时,向男孩表达出来,只会徒增麻烦而已,所以,林红就这样默默的承受着,一路走来,从小学到毕业了,男孩已经大学毕业。
大学毕业过后,男孩选择了在家乡当地的三甲医院,做了一名妇科医生,呃,当同学们都议论的时候,不过有点尴尬,毕竟做医生嘛,男人做妇科医生,女人去看病的时候,还是有点挺别扭的,大家纷纷的笑了一下,也就这样子了。
不过男孩,还是有点害羞的面对同学们的调侃,他依旧脸蛋红红的,耳根子都红成一片了,头都低在底下了,学医的男孩都是那样的吗?没想到会遇到一个害羞的男孩。
小烟雨面对林红提出的要求,她很乐于助人,直接把林红带到她的帽衣间里,让她挑选衣服包包和鞋子,不过鞋子的话,可能会有一点大,毕竟她和林红的身高,还是有差距的。林红一米六三,自己却有一米七,幸亏她的脚长的不大,要不然,林红可能还要掏钱买鞋子呢。
林红来到了小烟雨的帽衣间,认真的挑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不同类型的衣服都,分门别类的,让她容易挑选,不过她来之前,已经有所准备了,她在小烟雨之前的聚会照片上,就看上了,小烟雨穿着时髦的那一款衣服,换上,在自己身上,一定会闪亮众人的狗眼的。
小烟雨,她的裙子比较多,尤其是长裙,她特别喜欢穿长裙,短裙子不多,长裤子一般,牛仔裤也是很少,牛仔裙也就只有一条。
当林红提到她前两个月在聚会上穿的那一条短浅灰色的牛仔裙,再加上一件纯白色带丝带的上衣,脚上配一对高跟短靴,到时候,再背上一个小挎包,画一个淡淡的妆容,把头也稍微的弄一个漂亮的型,估计也是让人眼前一亮。
不过,小烟雨看林红那么执着,她还是为林红亲自搭配,小烟雨在帽衣间里,很快就找到了那一件浅灰色,下摆裙形状有点不规则的短牛仔裙,拿出来了。
本来,林红还想和小烟雨当时聚会的时候穿的一模一样的打扮,被小烟雨拒绝了。
小烟雨自信满满说:“相信我,我给你搭配上衣,保证会让你眼前一亮,改变你往常的穿衣风格,让你更加的漂亮极了,你闺蜜的穿衣打扮可是不错哦,你就相信我吧。”
终于,小烟雨在众多的搭配衣服当中,找到了那一件浅粉中有着淡淡紫色的长袖蝙蝠形状的网纱上衣。
短牛仔裙是中腰的,网纱的上衣,穿上去还有着一种飘飘然的感觉,随着微风的吹拂摆动。粉纱飘洒在空中,十分好看,那种感觉有点像穿,古装的上衣,有点古风味道。
再加上鞋子配浅灰色的厚底,中跟的包裹脚趾头的中跟小皮鞋,显得林红的身高更加的高挑了,气场顿时升华到一米七。
都说给男人一条领带,给女人一双高跟鞋,穿上高跟鞋的女人,美丽又自信,把女人身上的玲珑曲线和优美的气质,全都展露出来了。
小烟雨再考虑到晚上的气温会比较偏凉,她再加上一件薄薄的浅灰色牛仔外套,配上那一条短的牛仔裙,更加搭配了,浅灰色的牛仔外套,前后还有手臂上都是,有各种各样的刺绣,红色的金色的搭配在一起,显得更加突出了,那几只活灵活现的火凤凰,显得格外的好看。
林红,对这样的搭配十分满意,她开心的来到梳妆台前,随后,花了十多分钟补妆的时间,打粉筛,画眼线,涂腮红,补口红,把她的妆容浅浅的打扮一番,她开心的,来到了落地镜子面前。
看到别具风格打扮的自己,顿时自信满满的,随后,拿起自己新买的白色小皮包,挎上小皮包,在镜子面前,来回,照了好几次,不错,非常不错,还是闺蜜的穿衣打扮更胜一筹,看来,几天后的那一场聚会,相信会让人,刮目相看呢。
小烟雨,也满意的点点头。“你满意就好了,到时候耳朵再配上点缀式的耳钉或者是长长的耳环,会更加光彩夺目。
不过经过了几个月的努力之后,你已经成功减肥了。现在95斤左右,已经不错了,我就劝你不要再减了,再减连瘦到排骨都比你肉多了,我真不了解你们,骨感瘦有什么好看?有点肉肉才舒服,排骨精?摸上去就像硬邦邦的,一点肉感都没有,我真的十分不喜欢。”
林红爽快的说道:“就这一套了,姐妹,我就拿回去穿了,反正你也不急着穿,到时候我就有空洗干净再送过来吧。”
小烟雨也很爽快的回应。“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急,不过我还是劝你一句,你搭配一下光腿神器,毕竟秋天来了,晚上的温度还是有点寒意,小心着凉了,穿上光腿神器,不但可以遮住腿上的瑕疵,又可以显得你的皮肤更加嫩白光,同时,腿又显得更加纤瘦了。
毕竟,穿小短裙就是要突出女孩,长长的大腿,嫩白的肌肤,同时又可以显示出,纤细的小腰肢,型到时候你可以简单的弄一下就好了,毕竟,小学同学聚会,又不是去晚宴,我觉得简单一点的型就可以了。
现在年轻人都喜欢韩国风的型,简单又纯粹,我建议你还是弄一个吧,倘若不会的话,也可以什么都不弄,纯粹的配上你头上笔直的黑色的,长长秀,也是不错的,简单就是美吧,也是最纯粹的美。”
几天过后,林红穿着打扮都到位了,她雄赳赳的抱着满怀自信的模样,穿上她的战衣,来到了他们的母校,林红几乎是踩着点过来的,当她的到来,刚开始他们的同学都几乎认不出来。
倘若不是林红自我介绍,根本就想不到,眼前穿上高跟鞋的林红,身材那么好,脸蛋经过化妆之后,把所有的瑕疵都给遮住,本来瓜子脸的,帅就长的五官不错,打上遮瑕粉,更加显得她皮肤嫩白,所有的瑕疵,都掩盖住了。
林红穿上了那一身漂亮的战衣,她的气质顿时上了另一层档次,天翻地覆的变化,实在让人联想不到,眼前的美女,长的十分好看,身材纤瘦,笔直的双腿,再加上光腿神器的照耀下,让人更加挪不开眼睛了。
再看看,他们很多同学穿着打扮都很普通,虽然,林红穿的也不是什么大牌子,谁叫人家有一个会穿衣服打扮搭配的好闺蜜。把林红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挡住了,展现给众人的视觉感觉就是美好的一面。
就连想当初长的挺帅气的,就是带着近视眼镜的四眼龟,他的钛合金狗眼都快要掉在地上了,也许是一见钟情,又或者说的是见色起意,他一个晚上都不停的围绕着林红,叽叽喳喳的叫着。
那眼睛几乎都在林红的身上挪不开了,林红十分不好意思,四眼龟的眼神十分炽热,让人无法逃避,想忽视都不行,四眼龟老是动手动脚,身子几乎都靠近到林红身边了,让脸红本来胆子就有点小的,脸皮又薄。
林红隐隐约约的拒绝他,可是,四眼龟就是一个好色的,就差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脸上都是快要刻着:美女,快点来到我的碗里,快点爬到我的,金窝窝里。
面对四眼龟的纠缠,林红更在意她的暗恋多年的男孩,已经长大成人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幸亏他们还是年轻的青少年,还没面对岁月的蹉跎,如今还是花一般的年纪,男孩从清秀的模样长到了现在俊俏的年轻的脸庞,变成一个大男人了。
林红十分注意,心上人的一举一动,聚会快要到尾声的时候,林红才抽出时间和心上人说上悄悄话,林红还没来得及诉说他的相思之苦,没过一会,可都被四眼龟打断了,林红瞪了好几眼四眼龟,气愤的在聚会的结束后,气鼓鼓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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