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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手掀起桌布在书架上一搭,盖住了大部门物品,漠然的告诉他:“这里刚才已经翻过了,显然没有。”常征悻悻的点头,问我:“能先帮我倒杯水喝吗?”我举着双手抗议:“这大半夜的折腾人很好玩儿是吗?要喝水你自己去倒……要找护照你也自己找。”我气呼呼的又躺回床上,又累又困,却了无睡意,我知道常征就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跟我一样,心绪不宁。我试着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静静了“嗯”了一声,也如我一样没有了下文。我想,先这样凑合一阵吧,估计再过两个小时,天就亮了,天亮以后,常征会给康静云打电话,问她护照到底落在哪里了?或者他不信我找不到,可以自己试着找找看,我还想问问常征,这么急着帮康静云拿回护照是要去干嘛?他们去国外度蜜月吗?这么胡思乱想着,居然睡着了,而且还做了个色彩艳丽的梦。梦中,常征穿着白色的西装,带着红色领结,拉着我的手,一起穿过玫瑰搭成的花桥……常征回过头冲我笑,那笑容灿若朝阳,然后,常征轻轻的在我唇上印下一吻,那吻柔软的好像花瓣,带着馨香和温润……我轻轻的用手指碾过脸庞,让自己从睡梦中彻底清醒,不管是刚才的吻,还是半夜常征的来访,我都觉得只是梦。强行用指甲掐着太阳穴让自己静下心来,然后才慢慢睁开眼,既然是梦,那么天亮了总会醒。默数了三二一,才敢向四周张望,一张熟悉的俊脸出现在视线中,只是这面孔带着几分萧然的寂寥和疲惫,他说:“我们都别再做鸵鸟了,好吗?”我仍找不到常征存在的真实感,只说:“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我继续赖在床上装死,不敢出卧室,仍幻想着刚才见到的人影只是自己的臆想,常言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或许人的执念严重了也会出现幻觉。小客厅里传来阵阵食物的香味,我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饥肠辘辘的厉害。常征在外面敲门,说:“云舒,就算做鸵鸟也要先吃东西才行。”我觉得他的话十分有道理,于是批了件外套就出来了,然后默默的坐下来吃东西,根本没问面包和煎蛋哪里来的。常征也如我一样,吃自己面前盘子里的东西,两个人都不说话。吃完相对无言的早餐,我问常征:“要不你先回上海?护照如果我找到了,可以给你快递过去。”常征没吱声,只是环顾左右而言他:“听说温琅回了北京,我见见他再走。”听起来合情合理,于是,我便追问了一句:“那需要我帮你订宾馆吗?”常征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说:“不用。”当时我想,他可能怕我订的地方不合心意,想自己亲力亲为,于是,也不再多言,心想,让他自己去张罗吧,反正是他自己的事儿。上午杂志社临时有事儿,我出门的时候跟常征交代,“反正屋子就这么大,如果你确信护照落在我这里,就自己找吧,……走到时候,顺便帮我锁上门。”常征保持着他挺拔的坐姿,低声应了一句,然后嘱咐我路上注意安全。办完杂志社的事儿,我给康静云打了个电话,只想问问她护照到底有没有夹在行李箱的夹层或者其他地方,谁知电话一接通,还没等我说话,她就哭上了:“也不知道常征哥哥怎么了,一听到你说煮点儿姜糖水就立即下车去买飞机票了,他还发着烧……”我握着手机,心里顿成一片汪洋。回家的路上路过金象大药房,鬼使神差的进去买了一堆板蓝根和感冒冲剂,导购小姐问我:“还要点儿消炎的头孢之类的吗?”我赶紧点头,“要,还要退烧药和金嗓子喉宝。”拎着一堆药回家,发现常征早已经不在了,屋里静悄悄的,我站在自己门口,自嘲的想:“这样也好。”然后把那些药一样一样的摆放到药箱里。冯唐还惦记要请温琅吃饭的事儿,我替温琅婉拒了几句“他实在时间紧,明天还要回去参加比赛,吃饭就免了吧。”,冯唐却仍坚持,且振振有词的说:“这顿饭一定要请,说起来温琅可是你的娘家人……我看这样,反正我今天也请朋友吃饭,不如你们一起来吧?”他请的朋友我们都不认识,大家坐在一起难免尴尬,我连连推却,可冯唐却不把我的话当回事儿,可劲儿反驳我:“你是我女朋友,我请人吃饭,家属作陪好像是应该的吧,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再说,温琅也算不得外人。”我忘了,我在跟冯唐谈恋爱。冯唐请客的地方是锦府盐帮,交通枢纽地带,非常好找,温琅认识路,我们就约了时间在餐厅门口集合。去餐厅的路上,我纠结着要不要给常征打个电话,问问他吃过饭没有,晚上要住哪家宾馆?我自己找借口说,谁让他正病着呢?替康静云都关心他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一路上电话信号都不好,电话始终没打出去,到了餐厅门口反而松了口气,直接把手机塞进背包里了。作者有话要说:☆、我从没有觉得如此尴尬过,冯唐握着我的手走进餐厅,对着坐在主位上的人说:“这位是常征,我的好朋友,也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这是鄙人女朋友梁云舒,……这位是温琅。”在如此绚烂的灯光下,在奢华的包房里,面对常征灰暗的面色和刹那黯淡的眼眸,我突然觉得全身无力,而冯唐似乎也有些不得解的困扰,愣在我旁边。幸好还有温琅,我扶着他的胳膊,想让自己说点儿什么,可怎么都说不出来,在场唯一能出声的恐怕只有温琅了,他扶着我坐下来,然后对冯唐说:“真巧,我们三个人是高中同学。”冯唐终于恍然,然后哈哈一笑:“如此,甚好!”那天的晚餐,冯唐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丰盛,我几次制止他,莫铺张浪费,他都置若罔闻,只一个劲儿的说:“难得大家聚在一起。”一顿饭在三个男人的推杯换盏中度过,我基本没怎么抬头,一直默默的猛吃,温琅笑话我几时成了饭桶,我才意识到自己连续吃了三碗白米饭。后来,冯唐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儿,体贴的凑在我身边问:“要不要给你点个山楂羹?”我摇头,冲他笑笑说:“别担心,等会儿吃完饭,我走路回家。”可是,那天还真没能走路回去,因为杂志社的值班编辑给我打电话说我们一个摄影师在云南不知所踪,家人一直联系不上,找到杂志社里去了。我跟三位男士报备了一下回杂志社解决点儿工作上的事儿,并拒绝了大家要送我的好意,就打车回单位了。摄影师的名字叫苏晚晚,我还记得半个月前跟她通过电话,因为我们部门的一个编辑向她约稿。为了表示尊重,我亲自给她打了电话,那是一个特别温柔的女摄影师,我光听了声音,就断定是一名气质美女,有极好的修养,可她的先生显然跟她不同,把我们办公室砸了个稀巴烂,并且冲我们值班编辑吼:“为了给你们拍一组破照片,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如果出了什么事儿,我让你们整个杂志社陪葬。”值班的小编哆嗦了一下,然后小声对我说:“这个叶先生,一句话就能让咱们整个杂志社倾覆。”我并不惧怕权贵,只是想我们的摄影师到底出了什么意外?我尽量安抚这位脾气不怎么好的先生,并且向他保证,明天一定试着找云南的朋友帮忙联系一下苏摄影师,如果还是找不到人,我们杂志社会亲自过去找。送走叶先生,又把办公室收拾了一番,我才庆幸的想,三碗米饭真没白吃。从杂志社出来,我拿出手机看时间,发现已经凌晨了,而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电话,我深吸了口气,心说太晚了,还是明天再回。幸好杂志社门口还有夜班的出租车,我找了个女司机,跟她说了地点,然后就窝在后座上小憩,这样的夜晚,我一个人开始感到疲惫和恐惧,特别想找个肩膀依靠。到了小区门口,我迷迷糊糊的从出租车上下来,揉了揉眼睛,觉得路灯下的人影特熟悉,我试着小声喊了句常征,就见那人影迅速的向我移动过来。果然是常征,他脸上并不见什么的表情,只是黝黑的眼在夜色里依然熠熠有光,定定望着我问:“你都是这么晚下班吗?”我说:“不是,一般都比较正常,今天单位出了点儿事儿……”我慢慢跟他解释晚归的原因,说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多此一举。反过来质问他:“大半夜你不休息,跑到我这儿来干嘛?”常征抿了抿唇,才不自然的说:“我早上把钱包落你家了。”我知道他这么细心的人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但不想当场揭穿他的谎言,于是,耸耸肩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帮你拿下来。”常征站在我身后,一把拽住我的胳膊,“不是……我有话对你说。”于是,我止住脚步,半仰着头看他,昏黄的灯光下,常征脸上好像镀了一层黯淡的金,落寞的只剩下五官的轮廓。常征似乎咬了咬牙,才低声说:“冯唐不适合你,就像当初的徐图不适合你一样。”他从不知道,我跟徐图除了在书画范围内的惺惺相惜,却是一点额外的感情都没有的。就算对冯唐,我也不敢说自己有多少感情投入在里头,常征说这样的话,明明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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